中共延邊州委統戰部

主要職責是:(一)認真宣傳、貫徹、執行黨的統一戰線理論和方針政策,貫徹落實州委有關指示和部署,開展調查研究並向州委反映統一戰線工作情況,提出開展統戰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檢查統戰政策的執行情況,協調統一戰線各方面的關係。 (五)負責黨外人士的政治安排;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培養、考察、選拔、推薦、安排黨外人士擔任政府和司法機關領導職務的工作;做好黨外後備幹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隊伍的建設工作;協助有關部門管理縣市黨委統戰部部長。 (九)負責指導縣市黨委統戰部工作和統戰幹部的培訓工作,協調政府各有關部門的統戰工作;受黨委委託領導州工商聯黨組,指導工商聯工作;領導州社會主義學院黨組,指導州社會主義學院工作;代管州黃埔軍校同學會;聯繫州歸國華僑聯合會工作。

現任領導

曹於今:女,朝鮮族,1963年6月生,現任延邊州委統戰部副部長兼州工商聯黨組書記。協助部長分管幹部處、業務處非公經濟工作,負責州工商聯黨組工作。
楊光華:男,漢族,1964年1月生,現任延邊州委統戰部副部長兼州僑聯黨組書記。協助部長分管辦公室、業務處民族宗教工作、海聯處、台辦工作,負責黨支部工作。

主要職能

州委統戰部是州委主管統一戰線工作的職能部門,是州委在統戰工作方面的參謀和助手。主要職責是:
(一)認真宣傳、貫徹、執行黨的統一戰線理論和方針政策,貫徹落實州委有關指示和部署,開展調查研究並向州委反映統一戰線工作情況,提出開展統戰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檢查統戰政策的執行情況,協調統一戰線各方面的關係。
(二)負責聯繫民主黨派成員和無黨派代表人士,及時通報情況,反映他們的意見和建議;認真宣傳、貫徹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各項規定,做好民主黨派成員和無黨派人士參政議政和民主監督工作,
(三)負責調查研究、協調檢查有關民族和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情況;聯繫少數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物;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和舉薦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對國內外敵對勢力分裂祖國活動的鬥爭。
(四)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確定的對台工作方針、政策,向州委、州政府提出開展對台工作的意見和建議;調查台情,掌握信息,統籌協調涉台法律事務,處理涉台重大活動和重大事件;管理、協調我州與台灣的交流與交往工作;開展以祖國統一為重點的海外統戰工作;歸口管理台灣在野黨派、政治團體的來訪工作;做好台胞、台屬的有關工作;聯繫港澳和海外有關社團及代表人物。
(五)負責黨外人士的政治安排;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培養、考察、選拔、推薦、安排黨外人士擔任政府和司法機關領導職務的工作;做好黨外後備幹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隊伍的建設工作;協助有關部門管理縣市黨委統戰部部長。
(六)調查研究並反映我州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情況,協調關係,提出政策性意見和建議;團結、幫助、引導、教育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積極開展思想政治工作。
(七)調查研究黨外知識分子的情況,反映意見,協調關係,提出政策性意見和建議;聯繫並培養黨外知識分子的代表人物。
(八)負責開展海內外統一戰線的宣傳工作。
(九)負責指導縣市黨委統戰部工作和統戰幹部的培訓工作,協調政府各有關部門的統戰工作;受黨委委託領導州工商聯黨組,指導工商聯工作;領導州社會主義學院黨組,指導州社會主義學院工作;代管州黃埔軍校同學會;聯繫州歸國華僑聯合會工作。
(十)完成州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
負責部內外的聯繫和綜合協調工作,保證機關業務和行政工作的正常運轉;負責文書處理;承擔部分綜合性的文字工作;負責收集統一戰線工作的信息;負責會務、接待、信訪工作;負責財務、國有資產管理、檔案、保密、保衛工作;負責機關後勤服務工作。
(二)幹部處
負責黨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和擔任政府及司法機關領導職務的黨外人士的培養、選拔、考察、推薦等工作;負責黨外後備幹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隊伍建設;負責黨與非黨合作共事的調研並提出意見、建議,總結和推廣合作共事經驗;負責黨外幹部和統戰幹部的培訓,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選拔、培養工作,協助州工商聯、僑聯、社會主義學院進行幹部管理;負責部機關幹部人事管理;收集、管理黨外人士擋案資料;負責聯繫民主黨派成員和各界無黨派知識分子的代表人物;調查了解黨外知識分子的情況,反映其思想動態,提出貫徹執行黨外知識分子政策的意見和建議,督促檢查貫徹落實情況;負責聯繫高等院校黨外知識分子工作;聯繫州黃埔軍校同學會工作。
(三)業務處
了解檢查黨的民族、宗教政策貫徹落實情況,提出政策性建議;聯繫少數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物,協調有關部門開展對國內外敵對勢力利用民族宗教分裂祖國活動的鬥爭;負責統一戰線理論、方針、政策的綜合性研究;負責對全州統戰工作的調查研究;負責統戰部門的宣傳工作,協調統戰系統的宣傳活動;聯繫州統戰理論研究會的日常工作;負責對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物的統戰工作,開展對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物的調研並提出政策性意見和建議,引導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投身光彩事業;負責經濟領域統戰工作,發揮統一戰線的獨特功能和優勢,調動經濟領域中統戰工作對象的積極性,為我州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服務。
(四)對台工作處(對台工作辦公室)
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州委、州政府確定的對台工作方針、政策,調查研究對台工作中的重要問題,向州委、州政府提出開展對台工作的建議;組織、指導、管理、協調州委、州政府有關部門和各縣市的對台工作,檢查了解各地、各部門貫徹執行對台工作方針、政策情況;調研台情,掌握信息,提出對策和建議;統籌協調涉台法律事務;協調和指導涉台經濟、貿易、金融和科技合作事宜;管理、協調我州與台灣的交流與交往工作;負責對台灣上層人物的聯絡工作;處理涉台的重大活動和重大事件。
(五)海外聯絡處
聯繫州海外聯誼會日常工作;負責聯繫港澳和海外有關社團及代表人物的接待工作,聯繫全州歸國留學生聯誼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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