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廣州市委宣傳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中共廣州市委、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州市市級黨政機構改革方案〉、〈廣州市市級黨政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穗字〔2001〕4號),保留中共廣州市委宣傳部。市委宣傳部是市委主管全市意識形態方面的工作部門。
一、職能調整
(一)劃入的職能
廣州市社會科學規劃工作的組織與協調。
(二)增加的職能
1、協助市委做好同級和下一級黨委中心組學習的計畫、服務和管理工作。
2、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對新聞出版、廣播電視業的治理工作。
3、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文化經濟政策。
二、主要職責
市委宣傳部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市委有關意識形態方面的方針、政策;制訂並組織實施我市宣傳文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事業建設規劃。
(二)負責對全市宣傳系統包括文化藝術、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社會科學研究及有關社會團體的業務實施指導、協調和管理。
(三)負責組織、指導全市理論學習、理論研究、理論宣傳工作;協助市委做好同級和下一級黨委中心組學習的計畫、服務和管理工作;會同市委組織部做好黨員教育工作,負責編寫黨員教育教材;組織與協調市社會科學規劃工作,對市社科院、市社科聯的業務實施方針政策的指導。
(四)管理新聞宣傳工作,引導社會輿論;對新聞出版、廣播電視部門的業務實施方針政策的指導和歸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申辦報刊、出版社(包括音像出版社)、廣播電台、電視台的初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和協調對新聞出版、廣播電視業的治理工作。
(五)規劃和巨觀指導全市精神產品的生產和文化藝術工作,保證黨的文藝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對市文化局、市文聯等部門的業務實施方針政策的指導和歸口管理。
(六)規劃和部署全市宣傳思想工作;組織進行黨的中心任務和方針、政策的宣傳,以及政治、經濟、文化活動的社會宣傳;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和改進思想教育工作;指導並總結推廣城鄉基層宣傳思想工作經驗,編寫有關宣傳材料;負責全市企(事)業單位政工人員專業職務資格的評定、考核、培訓工作;指導市職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和企業文化協會的工作。
(七)研究制訂精神文明建設的規劃、措施、對策;指導、部署、協調全市民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保證中央和省、市委有關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
(八)指導和協調、組織我市對海外、對港澳台的宣傳工作;協調並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常駐廣州的港澳新聞機構和來訪記者的採訪安排和接待工作;負責港澳記者、藝員來穗採訪、演出的報批、管理工作;負責市對外宣傳報導、對外新聞發布的策劃、組織、協調工作;負責管理、協調本市網路新聞宣傳工作;組織協調全市重大的對外宣傳和對外文化交流活動。
(九)受市委委託,協助市委組織部管理市直宣傳系統各局級單位領導幹部,指導其領導班子建設;對區、縣級市黨委宣傳部長的任免提出意見;聯繫市宣傳系統的知識分子和專家學者,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知識分子和專家學者工作。
(十)研究制訂我市宣傳文化事業發展的指導方針和總體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宣傳文化發展專項資金,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文化經濟政策;協調宣傳文化系統各部門之間的工作關係。
(十一)協助中共廣州市委人民武裝委員會,會同有關部門規劃、指導、協調全市國防教育工作。
(十)承辦市委和上級宣傳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委宣傳部設9個職能處(室)。
(一)辦公室(機關黨委辦公室與其合署辦公)
負責部機關工作的綜合、協調、督辦,掌握工作動態,提供有關信息;負責機關的文秘和行政後勤管理工作;負責本部機關幹部的管理;負責市宣傳文化事業發展總體規劃的制訂、協調;管理監督市宣傳文化事業發展專項資金;協調落實文化經濟政策的實施;負責機關黨建工作和幹部職工思想政治工作;協助分管副部長管理、協調部屬事業單位的人事等工作。機關黨委的辦事機構設在辦公室。
(二)研究室
負責加強和改進宣傳思想工作的政策性和巨觀性、綜合性問題的調查研究;擬訂全市宣傳思想工作計畫和中長期規劃;負責起草領導重要講話和重要檔案;調查總結宣傳思想工作方面重要的典型經驗;負責編輯部刊。
(三)理論處
負責理論學習、理論研究、理論宣傳和理論隊伍建設方面的業務工作及市社會科學規劃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並對全市社會科學事業發展進行指導、協調和管理;規劃、指導全市黨委中心學習及全市幹部職工理論教育工作;會同市委組織部做好全市黨員教育和編寫黨員教育教材工作,會同市委組織部指導全市基層黨校建設;指導全市大、中學政治理論教育;負責與市社科院、市社科聯的業務聯繫。
(四)宣傳處(掛廣州市國防教育辦公室牌子)
組織、協調黨的方針、政策、中心任務的宣傳、國際國內形勢宣傳及各項重大活動社會宣傳;負責全市城鄉基層思想教育工作的部署和典型經驗的總結推廣;組織編寫有關宣傳教育材料;負責管理和指導全市市容政治環境布置;負責市職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秘書處的日常工作,聯繫指導市企業文化協會的工作;負責規劃、組織、協調全市全民國防教育;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和徵兵工作的宣傳;指導協調市國防教育中心和各區、縣級市國防教育基地工作;完成市委武委會交辦的工作。
(五)對外宣傳辦公室(掛中共廣州市委對外宣傳小組辦公室、廣州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牌子)
受市委對外宣傳小組委託,制訂全市對外宣傳工作計畫;指導和協調、組織我市對海外、對港澳台的宣傳工作;協調並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常駐廣州的港澳新聞機構和來訪記者的採訪安排和接待工作;負責港澳記者、藝員來穗採訪、演出的報批、管理工作;指導、協調、組織全市對外新聞宣傳、對外新聞發布和對外宣傳業務培訓;指導全市網路新聞宣傳工作,協助上級有關部門做好新聞網站(頁)和網上新聞的監控、管理;指導、協調和組織我市對外宣傳陣地建設和外宣品的製作傳送工作;組織協調全市重大的對外宣傳和對外文化交流活動。
(六)新聞出版處
指導、管理全市新聞輿論導向和新聞出版、廣播電視、圖書報刊業務;負責與市新聞出版和廣播電視局、廣州日報社、廣州電視台、廣州人民廣播電台、廣州出版社的業務聯繫;指導、協調全市新聞出版、廣播電視業的改革和發展;協調中央和省駐穗新聞單位對穗輿論宣傳導向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對新聞出版、廣播電視業的治理工作。
(七)文藝處
負責黨的文藝方針政策的宣傳貫徹;指導、協調全市文化藝術創作生產、民眾文化建設和文化市場及文化產業的建設和管理;指導和組織重點文學藝術的創作;結合重大節慶日及上級部署,組織、策劃、協調全市性、導向性、示範性的大型文化藝術活動;指導文藝隊伍業務建設;負責指導聯繫市宣傳口各單位文化藝術有關業務。
(八)幹部處
負責市宣傳系統各局級單位領導幹部和領導班子建設方面的具體管理工作;對區、縣級市黨委宣傳部長的任免提出意見;負責宣傳系統人才培養規劃的制訂和實施;負責組織新聞專業中級和副高級職稱評定;負責與市宣傳口知識分子和專家學者的聯繫;負責聯繫和指導宣傳系統各局級單位思想政治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負責規劃、部署、實施全市企(事)業單位政工人員專業職務資格的評定、考核和培訓工作。
(九)精神文明建設辦公室(掛廣州市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委及市文明委關於精神文明建設的規劃、部署和要求;策劃、組織、指導全市精神文明建設重大活動;指導並檢查督促城鄉基層創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鎮、文明行業等民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負責精神文明建設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總結推廣典型經驗;組織精神文明建設理論研究。
四、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市委宣傳部機關行政編制59名。其中部長1名,副部長4名;正副處長(主任)20名(其中對外宣傳辦公室、精神文明建設辦公室主任配副局級幹部、副主任配正處級幹部)。
單列行政編制2名。
機關後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6名。
單列後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1名。
離退休幹部工作人員編制1名。
(穗編字〔2001〕12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