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巫山縣委組織部

1.負責全縣黨員隊伍建設的綜合指導、協調和管理工作; 3.負責全縣黨員發展的審查工作; 4.負責全縣黨員的教育、管理和培訓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的組織工作路線、方針、政策,按照市委組織部和縣委的要求,制定實施巫山縣黨的建設工作意見,指導全縣基層組織建設;負責研究制定鄉鎮黨委建設和農村、企業、機關、群團組織等基層單位黨組織的設定和建設工作的有關政策;負責制定全縣各級黨組織領導班子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意見並進行督促和檢查;負責鄉鎮黨委換屆審批工作;研究制定全縣黨員隊伍建設規劃和有關政策,指導、協調、檢查全縣黨員教育、管理和發展工作;承辦全縣黨費的收繳、管理、使用工作;負責黨的建設的理論研究。

(二)根據中央關於幹部隊伍建設的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全縣幹部隊伍建設、領導班子建設的意見和規劃,並組織實施;按照上級部門對幹部工作的總體要求,負責對全縣幹部監督工作提出意見,督促、檢查全縣各級黨政領導理論聯繫實際貫徹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作用工作條例》及相關政策落實情況。
(三)負責制定培養選拔中青年幹部和婦女幹部、少數民族幹部、黨外幹部工作的意見;制定加強後務幹部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和指導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參與制定組織、幹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負責全縣黨群部門參照推行公務員制度的實施工作,負責選調生和掛職幹部的日常管理。
(四)提出鄉鎮和縣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門以及其他由縣委管理的領導班子的調整,配備意見和建議;負責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的考察任免,負責辦理市委管理幹部的調配、交流、安置工作;負責縣黨代會、縣人大會、縣政協會的有關準備工作;負責研究提出鄉鎮領導班子換屆的方案,並指導鄉鎮黨代會、人大會換屆工作。
(五)主管全縣幹部教育培訓工作;制定全縣幹部教育培訓規劃和有關政策規定;負責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到上級黨校和其他各類幹部培訓班的學習、進修有關工作;承擔巫山縣幹部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六)負責對全縣人才工作的指導,協調和巨觀管理;負責對全縣貫徹執行人才政策情況進行調查研究,並提出指導意見,參與全縣優秀專家和科技拔尖人才的選拔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巫山縣優秀科技人才信息庫;承擔巫山縣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七)負責縣委的各項決議在新經濟和社會組織中貫徹落實,發揮維護全局、綜合協調和促進發展的作用;研究新經濟和社會組織黨建工作中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向縣委提出加強和改進黨對新經濟和社會組織工作領導的意見和建議,為縣委決策提供參考;指導全縣新經濟和社會組織黨組織開展黨建工作;指導、協調和支持新經濟和社會組織的工會、共青團等民眾團體按照有關規定獨立開展工作;通過黨的基層組織,教育、引導和督促新經濟和社會組織依法開展各類經濟、社會活動,遵守社會公德,建立社會誠信,樹立良好的社會風氣;在授權範圍內,評比表彰全縣新經濟和社會組織黨建工作先進集體和個人;完成市“兩新”工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完成縣委和重慶市委組織部、市“兩新”工委交辦的其它任務。

崗位職責

(一)辦公室科室職責
1.負責機密、文秘、文書檔案工作;
2.負責電文處理、檔案審核和文印工作;
3.負責對部內工作任務落實情況進行督辦檢查;
4.負責協調部內科(室)的有關業務工作;
5.負責會務組織、接待、機關值班、保密保衛工作;
6.負責機關財務、職工福利、固定資產管理、辦公用品發放、公費醫療、車輛管理、計畫生育、綠化衛生以及後勤服務的其它有關工作;
7.負責健全、落實組織部門自身建設的具體工作;
8.完成部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組織科科室職責
1.指導全縣基層黨組織思想、組織、作風建設;
2.指導縣級部門、鄉鎮黨委(總支)抓好黨支部建設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3.指導、督促、檢查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
4.對基層黨組織的設定、調整及活動方式進行研究和指導;
5.起草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的有關檔案;抓好組工幹部隊伍管理;
6.承辦縣委和鄉鎮黨代會的有關組織工作;
7.負責基層黨組織的民主生活會;
8.承辦縣委基層組織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9.完成部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幹部科科室職責
1.負責審核辦理幹部職務任免、調配等有關工作,承辦上報市管幹部晉升工資、更改出生時間,承辦縣管幹部的選拔、考察、管理工作;
2.負責全縣幹部工作的巨觀指導,制定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總體規劃及實施方案;
3.負責選調生和掛職幹部的日常管理;
4.承辦縣級黨群、人大、政協機關和法院、檢察院幹部錄用、考核、職務晉升等工作;
5.負責幹部檔案的管理和幹部年度統計,了解掌握鄉鎮、縣級部門領導理論聯繫實際思想作風建設和民主生活會情況,提出鄉鎮領導班子換屆的方案,並指導鄉鎮黨代會、人代會換屆工作;
6.完成部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黨管科科室職責
1.負責全縣黨員隊伍建設的綜合指導、協調和管理工作;
2.指導、監督鄉鎮黨委發展農民黨員工作;
3.負責全縣黨員發展的審查工作;
4.負責全縣黨員的教育、管理和培訓工作;
5.負責全縣黨員的黨籍、黨齡管理工作及其組織關係的日常接轉工作;
6.負責全縣黨費的收繳、管理工作和黨內統計工作。
(五)幹部教育監督科科室職責
1.負責對全縣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指導、協調和巨觀管理;
2.制定幹部教育培訓的規劃和有關政策規定;
3.負責各級各類幹部到縣委黨校和上級黨校培訓和到發達地區考察培訓;
4.負責全縣幹部的學歷認定;
5.負責全縣幹部工作監督的調查研究,檢查督促綜合協調和日常定期報表工作;
6.負責研究或參與制定幹部工作監督有關規定;加強幹部的監督,受理幹部選拔作用工作中的舉報;
7.參與幹部選拔作用前監督工作,負責與縣執紀執法部門幹部監督聯繫,調查了解縣管幹部的有關問題;
8.完成部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六)調研科科室職責
1.開展組織工作有關方針、政策的綜合研究,為領導決策提供參考依據;
2.負責全縣組工信息業務指導和組工信息員隊伍建設;
3.撰寫和蒐集整理上報信息、調研文稿;
4.完成市委組織部和縣委交辦的重點調研課題以及本部領導交辦的調研任務;
5.承擔組織工作綜合性文稿的起草;
6.負責牽頭起草每年的組織工作要點和年終工作總結,搞好組織工作年度、季度和月份目標任務的分解;
7.適時編輯下發組織工作信息,督促各鄉鎮、部門搞好組工調研工作;
8.完成部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七)黨員電化教育中心科室職責
1.負責制定全縣黨員電化教育工作的規劃;
2.指導、督促、檢查全縣黨員電化教育工作和電教隊伍建設;
3.負責辦好黨建電視專題節目;
4.負責全縣電化教育管理、調查研究、信息、報表、資料等工作,承擔農村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工作;
5.承擔市委組織部下達的電教調研課題,負責組織各級電教工作站電教幹部的培訓、輪訓工作;
6.負責全市黨員電教通用教材在全縣的征訂、發行工作;
7.做好本縣黨建電視專題節目的策劃、採訪、拍攝、編輯、製作工作和參評市的黨員電教片的選題、採訪、拍攝、編輯、製作工作;
8.負責全縣領導幹部個人錄像信息的拍攝和製作工作;
9.完成部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八)人才工作科科室職責
1.負責全縣人才工作的巨觀管理,了解全縣人才工作總體情況;
2.制定或參與制定全縣人才工作的重要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
3.檢查督促人才政策貫徹落實情況,對全縣人才工作進行綜合協調;
4.認真做好全縣各類人才的管理、統計工作,通過聯繫部分優秀人才,組織開展活動,積極探索為各類人才服務的有效途徑;
5.承擔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信息管理科科室職責
1.負責與市委組織部信息管理處對口聯繫,牽頭落實上級布置的計算機網路建設及相關工作;
2.負責部機關區域網路的建設和維護工作;
3.協助有關科(室)建立和完善相關資料庫系統,指導有關處(室)做好信息維護工作;
4.負責縣管幹部聲像、照片資料的採集錄入工作;
5.負責幹部綜合年報、黨內統計的數據處理;
6.編制幹部名冊及其它幹部統計圖表;
7.完成部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十)信訪科科室職責
1.負責組織部信訪工作的統籌和協調工作,具體負責對涉及組織工作、幹部工作、人才工作的來信來訪的受理、交辦、轉辦、督辦工作;
2.負責審理建國前幹部參加工作時間及其它歷史遺留問題;
3.負責幹部更改姓名的審理工作;
4.自辦或協辦縣委、市委組織部交辦的信訪事項;
5.開展調查研究,探索新形勢下組織部門信訪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
6.對信訪件有關資料要妥善保管,仔細整理,結案存檔完整並做好信訪科的工作總結;
7.完成部領導交辦的其它事宜。
(十一)“兩新”黨建指導科科室職責
1.宣傳和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保證縣委的各項決議在新經濟和社會組織中貫徹落實,發揮維護全局、綜合協調和促進發展的作用;
2.研究新經濟和社會組織黨建工作中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向縣委提出加強和改進黨對新經濟和社會組織工作領導的意見和建議,為縣委決策提供參考;
3.指導全縣新經濟和社會組織黨組織開展黨建工作;
4.指導、協調和支持新經濟和社會組織的工會、共青團等民眾團體按照有關規定獨立開展工作;
5.通過黨的基層組織,教育、引導和督促新經濟和社會組織依法開展各類經濟、社會活動,遵守社會公德,建立社會誠信,樹立良好的社會風氣;
6.在授權範圍內,評比表彰全縣新經濟和社會組織黨建工作先進集體和個人;
7.完成縣委“兩新”工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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