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婁底市紀委

中共婁底市紀委

督促檢查局長辦公會議決定事項的辦理情況;負責以市監察局名義向市政府請示匯報工作或與市直各部門進行業務聯繫,辦理涉及行政監察工作的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事項;負責監察學會的有關工作。

工作職責

1、辦公室

在市紀委常委會領導下了解機關全面工作情況,負責常委會、辦公會中心組學習等重要會議和領導重要活動的有關事務;負責文秘、信息綜合、微機網路管理、檔案、保密等工作;負責機關行政、財務管理;工會日常工作,對各室目標管理,協調機關各室有關工作。

2、監察綜合室

中央和地方黨委政府重大決策部署落實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反腐敗抓源頭等預防腐敗工作;收集、綜合、研究行政監察工作情況,處理市監察局日常工作;

3、調研法規室

圍繞紀檢、監察工作中心任務,對全市紀檢監察工作的重大課題進行調查研究;完成省紀委下達的調研課題;負責起草綜合性會議報告和領導講話;負責編髮《領導參閱》;起草、修改或解釋有關紀檢、監察工作的政策規定;對已頒布的有關紀檢、監察工作法規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配合有關室進行紀檢監察法規教育;提供政策法規諮詢,參與擬定有關行政法規的工作。

4、監督檢查室(案件監督管理室)

綜合分析黨風廉政制度建設情況,提出加強黨風廉政制度建設的建議;監督檢查黨風廉政制度建設的情況。承擔查辦案件的組織協調工作;統計、分析、總結查辦案件情況及與辦案有關的重要專項工作情況;監督檢查依紀依法辦案情況,監督檢查省委、省政府和省紀委監察廳領導同志的批辦、交辦案件及事項的落實情況;承擔市反腐敗協調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指導全市紀檢監察系統的案件監督管理工作;對縣市區紀檢監察創新性工作的目標管理考核;對市紀委、監察局管理範圍內的紀檢監察幹部的違紀問題進行調查了解;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5、黨風廉政建設室

負責黨政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幹部的廉潔自律工作;綜合和掌握縣市區、市直局處黨委(黨組)民主生活會的情況,並負責監督檢查;歸口辦理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幹部任免前有關廉潔自律等方面情況的徵求意見工作。承擔市委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了解和掌握全市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關於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受理全市各縣市區黨委、政府和市直單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的書面報告,並綜合情況報市委、市政府;組織實施對各縣市區黨委、政府和市直單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綜合性考核和督察巡視;對違紀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實行責任追究;建立市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廉政檔案;組織開展全市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負責市委、市政府黨風廉政建設考核和三個文明考核聯絡協調工作。

6、執法監察室

了解和掌握全市各級黨委、政府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決定、命令的情況;提出開展執法監察的項目和建議,並負責組織實施或督促落實;參與對執行財務紀律的執法檢查和重點項目財務專項清理,參與市委、市政府組織的有關行政監察活動;負責對重大責任事故的查處工作的指導和協調。

7、案件檢查一室

負責聯繫市直經濟管理部門、新化縣、冷水江市、婁星區,加強對上述單位領導幹部及其工作人員的監督;負責承辦上述單位的副處級以上幹部及經市紀委常委會確定的其他幹部違紀問題的案件調查,並對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進行立案檢查;負責對上述單位案件查處工作的指導、協調、督查工作。

8、案件檢查二室

負責聯繫市直機關企事業單位、中央、省駐婁企事業單位,加強對上述單位領導幹部及其工作人員的監督;負責承辦上述單位的副處級以上幹部及經市紀委常委會確定的其他幹部違紀問題的案件調查,並對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進行立案調查;負責對上述單位案件查處工作的指導、協調、督查工作。

9、案件檢查三室

負責聯繫市直黨群、宣傳、政法、統戰、人大政協各委室、醫藥、衛生、體育、政府辦、漣源市、雙峰縣、開發區,加強對上述單位領導幹部及其工作人員的監督;負責承辦上述單位的副處級以上幹部及經市紀委常委會確定的其他幹部違紀問題的案件調查,並對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進行立案調查;負責對上述單位案件查處工作的指導、協調、督查工作。

10、案件審理室

負責本機關立案調查的違紀案件和備案案件的審理,申訴案件的複審覆核,下級有不同意見案件或重要疑難案件的複查、複議或諮詢;受理對市紀委以上黨組織批准的處分或結論不服的申訴;受理對市監察局、市政府各部門、縣市區人民政府所作行政處分決定不服的申訴;承擔市監察局在行政訴訟中的應訴事宜。

11、信訪室(與舉報中心合署辦公)

負責處理和接待民眾來信來訪,辦理民眾舉報事項;受理涉及黨風黨紀、政風政紀問題的檢舉、控告和申訴;督促、催辦轉送下級紀檢監察機構承辦的控告、申訴案件和其他應解決和重要的信訪問題;負責信訪監督;核查部門舉報線索,辦理一些時間緊急、情節簡單的案件和打擊報復舉報人的案件。

12、宣傳教育室(電化教育中心)

負責對黨員和政府工作人員進行黨紀、政紀、勤政廉政教育;宣傳黨的紀檢、行政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會同有關室進行紀檢、監察工作和重大案件的宣傳報導工作;負責制定紀檢監察系統幹部培訓計畫及有關的組織工作和電化教育工作;負責中央和省直有關紀檢監察報刊雜誌(錄像帶)的組稿和征訂發行工作。

13、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室

負責落實國務院“糾風辦”、省政府“糾風辦”和市政府的有關糾風工作部署,制訂糾正行業不正之風的有關檔案和規定;加強政風行風建設,對全市糾風工作開展調查、檢查,提出糾正不正之風的建議;總結推廣糾風工作經驗和典型,查辦各級領導批示的典型問題和案件;負責涉農工作的指導、協調、督查。承擔市政府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14、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管理辦公室

會同幹部室對派駐紀檢監察機構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進行考察、考核並及時提出調整和呈報幹部方案;對派駐機構進行經常性的工作督查和工作考核,督促各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向市紀委、市監察局加強工作請示、匯報,派駐機構目標管理考核,定期向市紀委、市監察局述職。

15、幹部人事管理室

對縣市區紀委常委和監察局正副局長、市直單位紀檢監察機構的領導成員進行考察、考核,提出調整任免意見;會同對派出(駐)紀檢監察機構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進行考察、考核並提出調整和呈報幹部方案;負責本機關機構編制、幹部人事管理等有關工作;負責聯絡與市委組織部門對擬提拔領導幹部任免前徵求紀檢監察部門意見工作;負責本委局機關老乾工作。

16、行政效能監察室

負責全市行政效能監察工作的組織協調、督促指導與情況綜合;負責對國家行政機關(包括受國家行政機關委託和法律法規授權履行行政管理職責的組織,下同)及其工作人員涉及行政效能的管理行為、行政效率和服務質量的監督檢查;負責和處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和具有公共管理職能的有關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效能投訴;負責行政問責案件的查處及統計工作;負責聯繫市政務服務中心相關工作;負責政府績效評估工作中由委局牽頭的相關工作的協調、聯絡及日常事務。

班子成員

紀委書記:王善明

紀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劉建中

紀委副書記:謝培春

紀委副書記:李有才

紀委常委:鄧開如

紀委常委: 王洪江

紀委常委:張湘平

紀委常委:曾桂華

委常委:邱勝平

監察局副局長:朱鴻賓

監察局副局長:彭誼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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