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區委古城街道工作委員會

承辦街道辦事處交辦的其他工作。 承辦街道辦事處交辦的其他工作。 承辦街道辦事處交辦的其他工作。

簡介

根據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石景山區機構改革方案》(京文[2001]143號),設定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區委古城街道工作委員會(簡稱古城街道工委)和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政府古城街道辦事處(簡稱古城街道辦事處)。古城街道工委是區委派出機構;古城街道辦事處是區政府派出機構。

職能

一、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區委古城街道工作委員會職能調整
(一)劃出職能
1、街道辦事處所屬企業管理工作交區經貿委;街道辦事處開辦的集貿市場的管理工作交區市場管理中心。
2、人民調解組織工作,民事糾紛和防止矛盾激化工作、法律事務所工作交給區司法局。
(二)劃入職能
街道轄區農村行政管理工作。
二、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區委古城街道工作委員會主要職責
(一)街道工委主要職責
1、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執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決定;保證黨和政府各項任務順利完成。
2、負責決定本街道社區黨建、社區建設中的重大問題。
3、領導街道辦事處和工會、共青團、婦聯等民眾組織,支持和保證行政組織、民眾自治組織依照法律和章程開展工作。
4、加強街道黨組織自身建設,充分發揮街道黨組織的領導核心、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加強黨風廉政教育,做好效能監察工作。
5、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做好本街道幹部的教育、選拔、培養、考察、任免、考核和監督等管理工作,加強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對區人民政府職責部門派出機構或專職人員的工作進行考核和民主評議。
6、做好離退休幹部工作、統戰工作和人民武裝工作。
7、制定社區黨建工作計畫,協調社區單位黨組織和社區在職黨員積極參加社區活動;負責非公經濟組織建立黨組織及管理工作;負責流動黨員的管理工作;領導社區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8、負責綜合治理,及時處理人民內部矛盾,化解各種不穩定因素,確保社區的政治穩定和社會安定。
9、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街道辦事處主要職責
1、執行法律、法規、規章和市、區人民政府的決定、命令、指示,完成市、區人民政府部署的各項任務。
2、指導、檢查、督促居民區、街巷的環境衛生和綠化美化工作,組織轄區內單位和居民開展愛國衛生運動,落實“門前三包”責任制;負責對居住小區物業管理的指導和協調;負責農村行政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協調街道有關部門參與轄區城市管理工作。
3、負責制定社區建設工作計畫,檢查指導、督促落實、評比表彰等工作;負責編制本街道社區服務發展規劃,指導、協調轄區內合理利用、配置社區服務資源;負責組織社區服務志願者隊伍,動員單位和居民興辦社區服務事業;負責協調開展社區文化、社區教育、社會體育、社區衛生、社區治安等工作;組織轄區地區性、社會性、民眾性的工作,並監督檢查。
4、負責指導社區居委會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基礎建設;負責做好轄區內社會救濟、擁軍優屬、殯葬管理;負責轄區內殘疾人及老齡工作;指導社會保障和社區服務工作;參與轄區內新建居住區配套公共設施的驗收工作。
5、負責轄區內計畫生育、社會統計、社會治安工作;負責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負責紅十字會工作;協調轄區內外來人口以及向外來人口出租房屋的管理。
6、負責為區域經濟發展提供服務,創造良好環境。
7、配合有關職能部門履行以下職責:
(1)協同建設主管部門監督施工單位依法施工,防治施工揚塵、擾民。配合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做好居民工作,維護施工秩序,監督施工單位依法施工,配合有關部門監督環境污染項目的治理等工作。
(2)協助做好轄區內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人民防空、防自然災害和搶險救災等工作。
(3)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科普宣傳、節水工作、環保工作。
(4)協助有關部門檢查、督促居民違法建設、違章占地、私房翻建等項工作。
8、 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能,古城街道工委、辦事處設14個職能科(室)
(一)街道工委內設科室4個
1、工委辦公室
負責工委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文秘、信息、調研、機要保密、檔案、工委印鑑管理;負責辦理有關人員因私出境和外地人員戶口(領養子女、殘疾家屬)進京證明及審核工作。承辦街道工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2、組織人事科
負責基層黨組織的思想、作風、組織建設;負責黨員隊伍的建設、教育、管理;負責本街道的督查考核工作;負責街道機關人事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街道托幼園所退休、退養人員的工資待遇管理工作。承辦街道工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3、宣傳科
負責街道機關中心組理論學習計畫,並組織落實;負責地區黨員教育管理工作;負責街道業餘黨校工作;負責街道內外宣傳報導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地區普法的宣傳教育工作;負責街道的思想政治工作及地區思想政治研究分會的工作。承辦街道工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4、工青婦聯合辦公室
負責工會、共青團、婦聯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負責新經濟組織組建工會工作,協調轄區共青團工作;指導社區婦代會工作。承辦街道工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民武裝部
負責轄區國防教育、兵役登記、民兵整組訓練、徵兵和交通戰備工作。承辦街道工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街道辦事處內設科室10個
1、行政辦公室
負責組織主任辦公會議及決定事項督辦工作;負責街道內外事協調和接待工作;負責監督和檢查街道機關科室依法行政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行政複議工作;負責街道機關行政事務和固定資產的管理。承辦街道辦事處交辦的其他工作。
2、財政科
負責街道機關的財務工作;負責編制街道年度財經預算、決算;負責做好機關人員享受公費醫療的審核、報銷等工作;負責機關勞動工資統計、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工作;負責辦理本街道政府採購的有關事項;負責國有資產登記工作。承辦街道辦事處交辦的其他工作。
3、城市建設管理科
負責轄區城市建設的管理監督工作;負責轄區的愛國衛生工作;負責對居民違法建設的監督檢查;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地區人防、防汛、救災、外地施工隊管理、節水、環境監督檢查等工作。承辦街道辦事處交辦的其他工作。
4、民政科(掛社區工作辦公室牌子)
負責指導社區居民委員會的基礎建設、組織建設、思想建設;負責轄區內優撫對象、殘疾人員、地退人員、超轉人員、軍退人員、軍工人員的管理及服務工作;負責轄區內社會救濟、殯葬管理、老齡工作;負責做好民族、宗教和僑務工作;負責雙擁工作;負責文明小區創建工作;負責社區建設工作;指導社區服務工作,指導社區居委會興辦有關生產、生活服務事業和社會福利事業;指導社區居民委員會與黨政機關及轄區單位的共建工作。承辦街道辦事處交辦的其他工作。
5、計畫生育辦公室
負責轄區內計畫生育工作;負責計畫生育宣傳、諮詢服務及培訓工作;做好轄區內流動人口的計畫生育管理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轄區內違反計畫生育規定的有關單位及個人的處罰。承辦街道辦事處交辦的其他工作。
6、勞動和社會保障科
負責制定本轄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計畫;負責對本轄區外地進京務工人員的監督管理,核發《外地來京務工就業證》工作;負責對本街道社會保障事務所的業務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等工作。承辦街道辦事處交辦的其他工作。
7、文教體衛辦公室
負責社區教育工作;負責社區居民委員會的市民學校工作;負責轄區內紅十字會工作;指導轄區內社區文化、社區體育等民眾活動;協助開展社區衛生工作。承辦街道辦事處交辦的其他工作。
8、綜合治理辦公室
負責轄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責任制檢查、督促和落實工作;負責轄區內外來人口、防火及人民內部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轄區交通安全、“限養”、“禁放”等工作。承辦街道辦事處交辦的其他工作。
9、企業服務辦公室
做好轄區內的企業服務工作;負責制定街道區域經濟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街道區域經濟工作的調研。承辦街道辦事處交辦的其他工作。
10、統計科
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國家統計調查和地方統計調查任務;監督檢查本行政區域內單位的統計法規、統計制度的實施。承辦街道辦事處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員編制

古城街道工委、辦事處行政編制65名(含紀檢、監察編制2名);統計專項事業編制2名。其中,工委書記1名,辦事處主任1名,工委副書記2名(其中1名由辦事處主任兼),副主任3名,工會主席1名,武裝部長1名;科級領導職數25名。
機關工勤事業編制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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