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普陀區委黨史研究室

按照中央和市委部署,區委於1984年11月12日普委[1984]142號文批准成立了中共上海市普陀區委黨史資料徵集委員會,下設區委黨史資料徵集委員會辦公室。 1990年4月30日市委辦公廳滬委辦[1990]9號檔案轉發了《關於加強和調整本市黨史工作機構的意見》的通知,提出對本市黨史工作機構調整,“將市委黨史資料徵集委員會辦公室改名為市委黨史研究室。 1991年7月8日普委辦[1991]16號文發出通知,原《中共上海市普陀區委黨史資料徵集委員會辦公室》更名為《中共上海市普陀區委黨史研究室》,即日起啟用《中共上海市普陀區委黨史研究室》,印章,原印章停止使用。

中共普陀區委黨史研究室全宗共有檔案148卷。其中永久77卷,長期71卷。起止年度為1985——2000年,排列長度為1.9米。
按照中央和市委部署,區委於1984年11月12日普委[1984]142號文批准成立了中共上海市普陀區委黨史資料徵集委員會,下設區委黨史資料徵集委員會辦公室。1987年1月普委[1987]9號文和1989年11月普委[1989]78號文調整、增補了區委黨史資料徵集委員會委員。1990年4月30日市委辦公廳滬委辦[1990]9號檔案轉發了《關於加強和調整本市黨史工作機構的意見》的通知,提出對本市黨史工作機構調整,“將市委黨史資料徵集委員會辦公室改名為市委黨史研究室。市委黨史研究室是市委領導的具有科研性質的部門,列入事業單位編制,現有編制不變。”“各部、委、辦,區、縣、局黨委現有的黨史工作機構應保留,受部、委、辦、區、縣、局黨委領導。所需人員在本單位現有編制中調劑解決,編制不增加。機構名稱可以參照市級黨史工作機構。”根據此精神,區委黨史資料徵集委員會於1990年11月27日提出了《關於加強和調整本市黨史工作機構的意見》,但區委未予以批轉。1991年7月8日普委辦[1991]16號文發出通知,原《中共上海市普陀區委黨史資料徵集委員會辦公室》更名為《中共上海市普陀區委黨史研究室》,即日起啟用《中共上海市普陀區委黨史研究室》,印章,原印章停止使用。
區委黨史研究室的性質應是區委領導的具有科研性質的部門。主要任務是,在市委黨史研究室和區委的領導下,徵集、整理本區黨史資料;開展黨史研究,編撰本區組織史,大事紀、黨史專題、人物傳記等專書;運用黨史資料為現實服務,為愛國主義教育服務,發揮“以史育人、以史為鑑”為作用;完成市委黨史研究室下達的各項任務。它的職能是存史、資政、育人。
檔案成份:
1)史資料徵集委員會和室務辦公會議記錄
2)區委黨史研究室工作計畫和總結
3)組織機構的情況
4)編寫《組織史資料》、《大事記》、《上海改革開放20年普陀卷》等專著
5)舉辦黨史、工運史展覽會版面內容介紹
6)開展重大歷史事件、人物的紀念活動
7)採用上黨課、選寫文章等形式,進行黨史宣傳教育
8)確定革命遺址和掛紀念牌以及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建設的意見
9)榮獲全國和市先進集體、先進個人的審批表、名冊、事跡
10)編寫黨史專著的照片
11)舉辦黨史、工運史等展覽的照片
12)重要人物、重要事件、革命紀念地等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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