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本書以11-14世紀的西歐為視角.在系統追述《聖經》與《塔木德》時代猶太女性角色的基礎上,深入研究了中世紀猶太婦女的地位與公眾形象,總結出了中世紀猶太婦女地位的積極變化和歷史局限,以及對後世的影響和啟示。《中世紀西歐的猶太婦女》資料翔實,語言曉暢,文筆清晰,是一部可讀性很強的學術著作。
作者簡介
張淑清,歷史學博士。1969年生於黑龍江省伊春市,山東魯東大學歷史與社會學院副教授,2004-2007年在南京大學師從我國著名的猶太文化研究專家徐新教授,攻讀博士學位期問,曾赴以色列巴爾-伊蘭大學做訪問學者。在《世界歷史》、《世界民族》等學術刊物上發表二十多萬字的猶太歷史及猶太婦女研究專題文章,翻譯專著《古代以色列婦女和早期猶太文明》(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出版),參與翻譯《猶太人告白世界——塑造猶太民族性格的22篇演講辭》、《新史學第八輯:納粹屠猶——歷史與記憶》等著作。主持國家民委民族問題研究項目2009年度課題“巴以衝突背後的民族主義問題研究”(編號為:GM-2009-52),主持校課題“中世紀西歐猶太婦女地位研究”,參與“國家985工程南京大學宗教與文化創新基地”課題研究。
圖書目錄
序
緒論
一、猶太婦女研究的歷史與現狀
二、本書的研究思路及其意義
第一章 猶太婦女在傳統律法中的地位
一、猶太經典中的女性形象及其地位
(一)《聖經》中的女性形象及其地位
(二)《塔木德》中的女性形象及其地位
二、猶太婦女在聖殿中的地位
(一)婦女參加大型的律法學習活動
(二)婦女參與祈禱和獻祭活動
(三)婦女以歌者舞者的身份參與慶典活動
三、猶太婦女在猶太會堂中的地位
(一)《塔木德》時代猶太婦女在猶太會堂中的地位
(二)中世紀猶太婦女在猶太會堂中的地位
(三)猶太婦女與慈善事業
第二章 猶太婦女的教育地位
一、從《聖經》時代到拉比時期猶太婦女的教育
(一)《聖經》時代:婦女與男子受教育機會沒有明顯的差異
(二)拉比時期:婦女被禁止學習《托拉》
二、中世紀西歐猶太婦女的教育
(一)猶太婦女與《托拉》學習
(二)猶太婦女的讀寫教育(1iteracy)
三、猶太婦女與基督教婦女教育地位之比較
(一)社會文化背景不同
(二)接受教育的途徑不同
(三)接受教育的內容相似
(四)婦女與男子教育機會存在差異的原因
第三章 猶太婦女的婚姻家庭地位
一、猶太傳統文化中的家庭觀
(一)《聖經》時代家庭的地位
(二)拉比時期的婚姻家庭觀
二、猶太婦女的擇偶權
(一)古代猶太婦女沒有婚姻自主權
(二)中世紀西歐猶太婦女的早婚現象
(三)中世紀西歐猶太婦女沒有婚姻自主權的特殊背景
三、猶太婦女的離婚權
(一)《聖經》時代:丈夫隨心所欲地休妻
(二)拉比時期:丈夫的單邊權利及妻子的有限作為
(三)中世紀西歐:新離婚法規的頒布
(四)家庭暴力:妻子要求離婚的一個理由
(五)反抗的妻子
(六)新離婚法規中猶太婦女的地位
四、猶太婚約對猶太婦女的保護
(一)猶太婚約的起源
(二)《塔木德》時代:猶太婚約對猶太婦女的保護
(三)中世紀西歐:猶太婚約的變化
五、猶太婦女的財產權
(一)女兒對父親財產的繼承權
(二)妻子對丈夫財產的繼承權
(三)猶太婦女的財產支配權
第四章 利未婚中的猶太婦女及猶太寡婦的地位
一、從《聖經》時代到拉比時期利未婚中的猶太婦女
(一)《聖經》時代:利未婚的起源及利未婦女的地位
(二)拉比時期:利未婚的變化及利未婦女的地位
二、中世紀西歐利未婚中的猶太婦女
(一)利未婚:普遍的社會現象
(二)利未婚可以解除:社會對婦女的寬容
三、猶太寡婦的地位
(一)《聖經》時代:猶太寡婦是受保護的特殊群體
(二)拉比時期:猶太寡婦享有比已婚婦女較高的地位
(三)中世紀西歐猶太寡婦的地位
第五章 猶太婦女與“三大誡命”
一、猶太婦女遵守的“三大誡命”
(一)點燃安息日的蠟燭
(二)遵守“經期不潔淨法”(Niddah)
(三)“分麵團”(Separation of the dough)
二、中世紀西歐“經期不潔淨法”的變化
(一)極端的態度
(二)寬容的態度
三、“經期不潔淨法”與“安產感恩禮拜”儀式之比較
(一)對待性的不同態度
(二)對待婚姻的不同態度
(三)對待生育的不同態度
四、猶太婦女遵守“三大誡命”的特殊意義
(一)樹立了遵守律法的典範
(二)固守和強化了猶太文化傳統
第六章 猶太婦女的經濟地位
一、從《聖經》時代到拉比時期猶太婦女的經濟地位
(一)《聖經》時代:婦女對經濟生活的參與
(二)拉比時期:拉比對婦女參與經濟生活的態度
(三)對《聖經》時代到拉比時期猶太婦女經濟地位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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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主要參考文獻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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