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列法設計

並列法設計

並列法設計亦稱組合法設計,是基於正交表改造的一種擬因子設計方法。由相同水平正交表構造水平數不同正交表的一種方法。如要在正交表L8(2)中安排一個四水平因子時,可以任取其中兩列,例如,第1列和第2列,將其合併,並且去掉它們的互動作用(第3列),從而得到水平數不同的混合型正交表L8(4×2),它可以安排一個四水平因子和四個二水平因子 。

基本介紹

把一個二水平因素安排在三水平的正交表中進行試驗,可採用擬水平法。現若將兩個二水平的因素進行兩兩搭配後有四種組合,選其中三個組合設立為一個三水平的組合因素,且安排在三水平的正交表中進行試驗,這種方法叫做 組合法。能夠這樣做的原因在於兩個水平因素的自由度之和為2,而三水平正交表的列的自由度也是2。因此,在三個水平表中,就可以將兩個二水平因素放在同一列上,但要求這個二水平因素間無互動作用。所以,組合法是在正交表的多水平列上安排水平較少的因素的另一種方法   。

舉例說明

並列法設計 並列法設計

若在一個試驗中要考察兩個二水平因素A、B,一個三水平因素C,這個問題有幾種設計方法,用 正交表採用組合法來安排試驗   。

並列法設計 並列法設計

將 正交表的第1列改造為兩個二水平列,令:

並列法設計 並列法設計

表頭設計見表1。

表1 表頭設計
因素ABC
列號1'1''234

試驗方案如表2所示。

並列法設計 並列法設計

這樣,原來的第1列被看成“組合因素” 的效應列,按上述規定:

並列法設計 並列法設計
並列法設計 並列法設計

為水平時=

並列法設計 並列法設計
並列法設計 並列法設計

為水平時=

並列法設計 並列法設計
並列法設計 並列法設計

為水平時=

因此

並列法設計 並列法設計
試驗號因素 試驗結果 (x)
並列法設計 並列法設計 C
列號
1(原)1'(A)1''(B)234
1111111x
2111222x
3111333x
4212123x
5212231x
6212312x
7321132x
8321213x
9321321x

由於不考慮A與B之間的互動作用,故人為組合因素(AB)的效應為A與B效應的組合:

並列法設計 並列法設計
並列法設計 並列法設計

因素A、B的平方和為:

S=B取第一水平時A各水平對應指標的平方之和/組合因素(AB)水平的重複次數-B對應指標和的平方/B的重複次數;

S=A取第一水平時B各水平對應指標的平方之和/組合因素(AB)水平的重複次數-A對應指標和的平方/A的重複次數   。

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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