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為丙戊酸鎂,其化學名為2-丙基戊酸鎂。其結構式為:
分子式:CHMgO
分子量:310.72
性狀
本品為白色片或類白色片。
適應症
1.抗癲癇:用於治療全身性或部分性癲癇,尤其是以下類型:失神發作、肌陣攣發作、強直陣攣發作、失張力發作及混合型發作以及部分性癲癇:簡單性或複雜性發作;繼發性全身性發作;特殊類型的綜合徵(West, Lennox-Gastaut)。
2.抗躁狂:主要用於急性躁狂、雙相情感躁狂相與分裂情感躁狂相疾病的治療。
規格
0.25g
用法用量
適用於每天需要500mg丙戊酸鎂控制病情的患者:本品口服每次250mg,每天2次,並遵醫囑,根據病情、血藥濃度逐漸加量,最高劑量不應高於普通片的每日最高劑量。
不良反應
(1)常見消化道紊亂(噁心、胃痛),多出現在治療開始時,但是不需停止治療,症狀通常可在數天內消失。
(2)肝功能異常
發生時情況:極個別有報導嚴重肝損害甚至死亡,最高危的病人(特別是接受多種抗癲癇藥治療)是有嚴重癲癇發作的嬰兒和3歲以下的兒童,尤其是那些伴有腦損害,精神發育遲緩和/或遺傳代謝或退化性疾病,3歲以後,危險性明顯下降、並隨年齡增長而進一步下降,在大多數病例,肝損害在治療頭六個月里出現。
可疑症狀:臨床症狀是早期診斷的依據,特別是黃疸出現之前,出現下列症狀應考慮到肝損害的可能,特別是那些高危病人。
a.非特異性症狀,通常突然出現,如乏力、厭食、嗜睡、思睡,有時伴有反覆嘔吐和腹痛。
b.癲癇復發:應告誡病人(或患兒家屬),當有上述症狀出現時,應及時報告醫生,並立即進行臨床檢查及肝功能檢查。觀察:在治療前應進行肝功能檢查,在治療頭6個月內也應定期作肝功能檢查,特別是高危病人,在一般檢查中,反映蛋白合成的試驗,特別是凝血酶原率最為相關。當確定在異常的低凝血酶原率,特別是伴有其它生化異常(纖維蛋白原和凝血因子明顯減低,膽紅素增加和轉氨酶升高)需要停止治療,作為預防措施,如病人同時套用水楊酸鹽也應信用,因為這些藥物的代謝途徑是相同的。
(3)神經功能紊亂,在丙戊酸類藥物治療期間,少數患者出現嗜睡或木僵,並導致一過性昏迷(腦病),當治療時,可單獨出現或與癲癇發作同時出現,當劑量減少或停用時,這些症狀會減少,這些病例常發現在聯合治療特別是用苯巴比妥或突然增加丙戊酸劑量之後。
(4)短暫的和/或與劑量相關的不良反應已有報導:脫髮、輕度姿勢性震顫和嗜睡。
(5)已有報導單純性纖維蛋白原減少或出血時間延長,通常不伴有臨床體徵,此多發生於大劑量時(丙戊酸對血小板聚集第二期有抑制作用)
(6)血液系統:多為血小板減少,罕有貧血,白細胞減少或全血細胞減少。
(7)偶有報導胰腺炎,有時導致死亡。
(8)有報告血管炎
(9)無肝功能異常的單純和輕度高氨血症時有出現,但不需要停止治療。
(10)也報告體重增加,閉經及月經紊亂。
(11)偶有報導可逆或不可逆的聽力喪失,但某因果關係尚未明確。
(12)丙戊酸可引起皮膚反應,如皮疹。在某些病例有毒性上皮壞死溶解,Stevens-Johnson綜合症,多形性紅斑也有報導。
(13)有單獨報導,伴隨丙戊酸治療出現可逆性Fanconi氏綜合症,但其作用機理未明。
禁忌
1、白細胞減少與嚴重肝臟疾病者禁用。
2、對丙戊酸類藥物過敏者禁用。
3、卟啉症禁用。
4、有血液病、肝病史、腎功能損害、器質性腦病時慎用。
注意事項
1、丙戊酸副作用發生,往往提示血漿丙戊酸濃度大於120μg/ml,故建議有條件的醫院,最好進行血藥濃度檢查。
2、孕婦、肝病患者,血小板減少症病人慎用。在服藥期間注意對症檢查,如肝功能、血常規、血小板計數等。
3、出現意識障礙、肝功能異常、胰腺炎等嚴重副反應時,應停藥。
4、用藥期間避免飲酒,飲酒可加重鎮靜作用。
5、停藥應逐漸減量以防再次出現發作,取代其他抗驚厥藥物時,本品應逐漸增加用量,而被取代藥應逐漸減少用量。
6、對診斷的干擾,尿酮試驗可出現假陽性,甲狀腺功能試驗可能受影響。
7、可使乳酸脫氫酶、丙氨酸氨基轉移酶、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輕度升高並提示無症狀性肝臟中毒,血清膽紅素可能升高提示潛在的嚴重肝臟中毒。
8、腎功能不全的患者應慎用,由於游離血清丙戊酸水平增高,因而需要減少丙戊酸的劑量。
9、雖偶有報導套用本品時常出現免疫異常,但是在系統性紅斑狼瘡的病人使用時,需要權衡本品的效益與危險性。
10、偶有胰腺炎報導,因此當病人患急性腹痛時,在手術前,應查血清澱粉酶。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癲癇婦女在妊娠期間接受丙戊酸治療時伴隨出現的危險如下:
伴隨癲癇和癲癇藥出現的危險
在接受抗癲癇治療的母親所生下的嬰兒畸形的總發生率已證明高於一般孕婦(3%)的2~3倍,雖然有報導在多種藥物治療時,嬰兒畸形率增高,但是與畸形有關的治療與疾病尚未正式確定。最常見的畸形有唇裂和心血管畸形。突然中斷抗癲癇藥物治療可能引起母親病情加重和引起對胎兒不利作用。
伴隨丙戊酸出現的危險
在動物,已證實在小鼠、大鼠及兔有致畸胎作用。在人類,接受丙戊酸鈉治療的婦女在懷孕前三個月出現畸形的總危險性並不高於其它抗癲癇藥,已有報告面部畸形的病例。那些作用的發生率尚未完全確定。丙戊酸有引起神經管缺損的傾向,脊髓腦膜膨出,脊柱裂等。這些不良作用的發生率估計為1—2%。
縱觀上述資料,如果婦女計畫懷孕,要複習抗癲癇治療的指征。應考慮補充葉酸鹽。
在妊娠期,丙戊酸抗癲癇治療如果有效則不應停止,建議單藥治療,應使用每日最小有效劑量,分次服用。如果發現神經管缺損或其它畸形,應進行特殊的產前檢查。
新生兒危險性
有報導妊娠母親套用丙戊酸,新生兒出現出血綜合症,出血綜合症與血纖維蛋白過少有關,已有報告低纖維蛋白症且可能是致命的。低纖維蛋白血症可能伴隨凝血因子減少而出現。這種綜合症要與維生素依賴因子減少鑑別,後者是由苯巴比妥和酶誘導劑誘導所致。
哺乳期
丙戊酸在母乳分泌量是低下的,大約為母親血清水平的1—10%。至今,新生兒期母乳餵養的嬰幼兒尚未發現臨床上的副作用。
兒童用藥
本品可蓄積在發育的骨骼內,6歲以下兒童應慎用。
老年用藥
同成人。建議採用每日最小有效劑量。
藥物相互作用
1.飲酒可加重鎮靜作用。
2.全麻藥或中樞神經抑制藥與丙戊酸使用,前者的臨床效應可更明顯。
3.與抗凝藥如華法林或肝素等,以及溶血栓藥合用,出血的危險性增加。
4.與阿司匹林或雙嘧達莫合用,由於減少血小板凝聚而延長出血時間。
5.與苯巴比妥類合用,後者的代謝減慢,血藥濃度上升,因而增加鎮靜作用而導致嗜睡。
6.與撲米酮合用,也可引起血藥濃度升高導致中毒,必要時需減少撲米酮的用量。
7.與氯硝西泮合用防治失神發作,曾有報導少數病例反而誘發失神狀態。
8.與苯妥英合用時,因與蛋白結合的競爭可使兩者的血藥濃度發生改變,由於苯妥英濃度變化較大,須經常測定。但是否需要調整劑量應視臨床情況與血藥濃度而定。
9.與卡馬西平合用,由於肝酶的誘導而致藥物代謝加速,可使二者的血藥濃度和半衰期降低,故須監測血藥濃度以決定是否需要調整用量。
10.與對肝臟有毒性的藥物合用時,有潛在肝臟中毒的危險。有肝病史者長期套用須經常檢查肝功能。
11.與氟哌啶醇、洛沙平(Loxapine)、馬普替林(maprotiline)、單胺氧化酶抑制藥、吩噻嗪類、噻噸類和三環類抗抑鬱藥合用,可以增加中樞神經系統的抑制,降低驚厥閾和丙戊酸的效應,須及時調整用量以控制發作。
12.制酸藥可降低本品的血藥濃度。
13.拉莫三嗪:丙戊酸能減少拉莫三嗪代謝,需要時應調整劑量(減少拉莫三嗪劑量)。
14.疊氮胸苷:丙戊酸可提高血漿疊氮胸苷濃度導致疊氮胸苷毒性的增加。
15.FELBAMATE和丙戊酸聯合套用時,可增高血清丙戊酸濃度,丙戊酸劑量應予以監測。
16.甲氟喹增加丙戊酸代謝並有引起驚厥作用,因此,在聯合治療時可能出現癲癇發作。
17.當與甲氰咪胍或紅黴素同時套用時,血清丙戊酸水平可以增高(由於肝臟代謝等降低的結果)。
18.同時套用維生素K依賴性因素抗凝劑時,應嚴密監測凝血酶原率。
null
藥物過量
藥物過量,血漿丙戊酸濃度>120μg/ml,副作用明顯增加,早期表現為噁心、嘔吐、腹瀉、畏食等消化道症狀,繼而出現肌無力,四肢震顫,共濟失調,嗜睡,意識模糊或昏迷,肝功能異常,血小板減少,胰腺炎等,一旦發現中毒徵象,應立即停藥。對服藥過量的病人醫院應採取以下救助措施:消化道排空並保證有效的排尿和心臟呼吸檢測。對非常嚴重的病人,必要時應對其進行體外透析。
藥理毒理
1、藥理
動物實驗證明:本品具有抗驚厥、抗躁狂作用。其機理一般認為丙戊酸類藥物使全腦或腦神經末梢GABA都升高,丙戊酸類藥物及其丙戊酸代謝物,既抑制GABA降解,又增加GABA合成。
2、毒理
小鼠灌胃、腹腔注射及靜脈注射的半衰致死量LD分別為(974.4±141.3)mg/kg、(471.2±59.7)mg/kg和(214.7±22.9)mg/kg。動物實驗表明本品對動物有致畸胎作用。
藥代動力學
本品為緩釋片,服藥後藥物在體內緩慢釋放,單劑量口服本品500mg後,達峰時間為14.0±6.5小時;相對生物利用度為101%±6%;消除半衰期為17.3±4.0小時;多劑量口服本品500mg,每日2次,每次250mg,達穩態谷濃度約為52.87±11.03μg/ml。
本品在人體內與血漿蛋白結合率高,可達85-95%,有效血藥濃度為40-100μg/ml,超過120μg/ml時可出現明顯不良反應。
本品主要分布在細胞外液和肝、腎、腸和腦組織等。大部分由肝臟代謝,包括與葡萄糖醛酸結合和某些氧化過程,主要由腎排出,少量隨糞便排出及呼出。能通過胎盤,能分泌入乳汁。
貯藏
密封,在乾燥處保存。
包裝
塑膠瓶裝,30片/瓶或60片/瓶;鋁塑包裝,10片×3版/盒。
有效期
暫定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