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UFO大會背景及意義
1978年11月27日,聯合國33屆大會特別委員會通過了一個議程,“大會要求各有關成員國採取適當措施,協調對地外生命包括不明飛行物的科學研究和調查,並把觀測情況及研究評估通知秘書長”,中國政府對此議程投了贊成票。
聯合國公認,UFO(Unidentified Flying Object)研究對宇宙探索、航空航天、國防安全、科技變革等領域有著特別重大的意義。
所以,在已開發國家,UFO不存在任何神秘色彩,而是作為普通的一門自然科學研究,在一些大學開設有相關課程。而在中國,更多的人把UFO神秘化,只有具備一定科技文化素質者才能正確對待或積極研究UFO現象。不過,神秘感也可能變為興趣點,若正確引導,完全可以轉化為學習和探索未知的動力。這也正是大會的目的與意義:開展科普教育,弘揚探索精神,從青少年開始樹立探索、創新、發展的觀念,提高國民的科學水平和文化素質。
因此,“世界UFO大會”套用而生。
大會採取團體會員制。首屆世界UFO大會參加11個國家和地區,第二屆大會之後將聯合30多個會員國,以世界各國大中城市UFO組織為基礎,聯合全球性的前沿科學技術研究機構,3年內將達1600個團體會員,覆蓋專家學者總數120萬人以上,吸引全球UFO愛好者數千萬,廣泛深入地向全世界青少年普及未來科技暨UFO知識,激發青少年探索、創新熱情,引導全人類對未來科技的深入研究,最終目標使全人類熱愛地球家園,保護生存環境。
人類幾十年來的UFO探索,為未來科技的研究奠定了良好的基礎。僅中國以青少年為主體的UFO愛好者就達500萬以上,關注UFO現象者達4000萬人,有1.5億人對UFO有所了解,有3億人聽說過UFO。
按照大會章程,每屆世界UFO大會由所在國國家或舉辦城市的有關科技機構等主辦,所在國主要UFO研究機構承辦。
世界UFO大會宗旨:探索未知,發現未來。
世界UFO大會準則:以未來科技為牽引,以前沿科技為基礎,以經濟交流為紐帶,以跨區合作為平台,以和諧世界為目標。
世界UFO大會任務:弘揚探索精神,促進世界各國科技和UFO研究的交流與發展,用科技牽引國際間的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發展。
首屆世界UFO大會
1.大會標準名稱:“2005·中國大連世界UFO大會”,為了強調全世界第一次召開UFO大會,簡稱:“首屆世界UFO大會”
2.大會主題:“探索宇宙奧秘 關愛地球家園”
Exploring Universal Mystery Concerning The Earth Family
3.大會關鍵字:“UFO 和協 和平” Key Words: UFO harmony peace
4.大會目的:促進世界各國UFO研究事業的交流與發展,使這次大會成為全世界UFO研究事業發展新的里程碑。為中國爭光,為大連爭光。
首屆世界UFO大會經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俄國、英國、法國、德國、墨西哥、奧地利、以色列、日本、韓國、台灣、香港、奈及利亞等國家和地區推選,由世界華人UFO聯合會主辦,由大連市UFO研究學會承辦,於2005年9月在大連召開。出席大會的11個國家和地區的相關機構領導、科學家、學者、代表共200人,到會採訪的國際、國內各類主流媒體近百家。
多年來,許多國家都在籌辦世界UFO大會,而中國大連卻脫穎而出奪得了世界首屆大會,這是中國的驕傲,也是大連的榮譽,同時帶領全世界人民更深層次地認識了大連、愛上了中國,又一次榮獲了世界人民對中國的敬重,意義非凡。
首屆大會由世界華人UFO聯合會主辦,大連市UFO研究會承辦。
首屆大會主要成果有:一是完善了世界UFO大會組織機構,選舉產生了大會領導,並成立了大會基金組織;二是確立了研究方向,以探索、創新、發現為原則,激發全世界青少年對未來科技的研究熱情;三是剖析了部分世界著名UFO案例,解析了鮮為人知的秘密,揭示了UFO的神秘面紗;四是進行廣泛的科技與學術交流,編輯出版了論文專輯;五是收集並研究了部分新型飛行器的設計原理及試驗模型等,對航空航天技術的發展起到了一定啟迪作用。
未來科技暨第二屆世界UFO大會
大會名稱:未來科技暨第二屆世界UFO大會
大會定位:樹立弘揚探索精神和青少年科普教育的旗幟
大會時間:2011年9月15-18日
大會地點:北京
大會規模:30多國家,700人
大會主題:探索 創新 發展
大會目的:弘揚探索精神(探索是發展的第一動力)
大會口號:探索未知 發現未來
Exploring Undiscovered Detect Innovate
美國的UFO研究
美國空軍曾執行一項“藍皮書計畫”,專門調查不明飛行物。由於屬於高度機密,大部分調查結果都沒有公布。流傳與民間的政府資料顯示,美國政府早在五十幾年前就成立了直屬總統的所謂“MJ-12”十二人小組,研究美國新墨西哥洲發生的一起飛碟墜毀事件。美國民間有許多研究團體,其中“MUFON”是人數最多的,機構最大的UFO研究組織,每年召開一次年會,發表論文,很受大眾的重視。
UFO研究基金會
1978年8月在美國華府成立的UFO組織,同以往的同性質組織全然不同,它並不招收會員,不出版任何刊物,也不使現有UFO組織感到威脅,因為其目的是在提供經費給其它UFO組織和個人,希望大家能共同嚴謹地研究UFO。
此新組織稱為《UFO研究基金會》,在哥倫比亞特區法律下登記為非贏利機構。發起人是布魯斯.馬卡比博士,他是雷射物理學家,也是國際知名UFO研究者。此基金會執行委員會委員有動物學家克拉克.菲利浦,他是國立水族館館長;天文學家約翰.卡森博士,他是馬里蘭大學教授;以及哈佛大學地質系主任大衛.史瓦茲蘭博士和海軍上尉湯瑪斯.杜雷。
此基金會也提供廣泛的科學和技術支持,並致力於高等科學和知識的探求,以及公眾對UFO的`了解,甚至於設立獎給有特殊研究成就的人士。
飛碟博物館
1974年在美國新墨西哥州建成.它是世界上唯一對外開放的飛碟博物館,該占地7000多平方米,參觀者必須經過嚴格口試,並對飛碟有一定認識方可進入;出館時必須留下個人對UFO的看法.館內陳列著世界各國出版的有關飛碟的雜誌和文章,實物館展出飛碟和不明飛行物的相關對象40餘件
不明飛行物研究中心
簡稱CUFOS,1974年由美國西北大學天文系主任、著名天文學教授約瑟夫·艾倫·海尼克創辦。該中心每年都舉行年會,並發表年會會議記錄。月刊為「國際UFO報告」是當時最重要的UFO學出版物。
美國全國空中現象調查委員會
簡稱NICAP。1957年由著名的UFO學家堂納德·E·基荷創立,為美國著名的UFO研究民間組織。曾跟蹤調查了世界上大量UFO目擊案件,在美國UFO界享有一定的威望。
法國UFO研究
太空不明現象研究小組
1977年法國國家太空研究中心成立了“太空不明現象研究小組”,並依工作性質區分為許多部門,對UFO進行調查,追蹤,鑑定及分析工作。這是由政府資助,並可利用太空中心設備的飛碟研究組織。這一組織強調研究的完整性,希望使飛碟真相完全解開,化神秘事件為普通知識。
世界星際學會
1982年7月由法國科學家阿爾弗雷德·納翁創立。領導人還包括全法不明飛行物研究委員會主席菲利普·施奈德。宗旨是:團結一切致力於研究天文、宇航、地外文明、不明宇宙現象、宇宙考古、宇宙生理、生命起源、宇宙起源與演變、星際通訊等科學的人士,共同努力,不懈的探索,促進地球文明的發展,儘可能地尋求同地外文明聯繫的方法。該會每年舉行一次學術討論會。
夜空光芒
法國民間最大,最著名的研究不明飛行物的組織。總部設在法國利尼翁河尚邦。該研究會十分注重資料收集及調查研究,曾參與法國多宗UFO目擊案調查工作。該會同時創辦了會刊「夜空光芒」。
法國政府調查證明UFO存在
GEPNA--一個由法國政府正式撥款資助的UFO研究組織,在經過12年深入調查後,從1600宗個案編集而成總結報告。GEPNA主管尚積克·韋拉斯高總結其中最驚人個案稱,1964年兩名少年看見一群外星人兒童出現在法國中部哥薩鎮附近玩耍:「一個銀色球型物體停在距離他們一百尺遠處,四個身穿銀色制服的外星人正在玩耍嬉戲,幾分鐘後,外星人玩耍完,其中三個從飛碟的一個洞爬回去。跟著它升起,留下一個外星人在地面,但當飛碟升到大約20尺高時,那個外星人突然向上一跳,穿透飛碟船身不見了。」韋拉斯高說:「現今科學仍無法解釋那外星人如何穿過金屬船身。這是其中一個證明UFO存在的最有力個案。」
全世界知名UFO研究團體
1. 美國MUFON (THE MUTUAL UFO NETWORK)
2. 美國J. ALLEN HYNEK CENTER FOR UFO STUDIES.
3. 獨立國協SOYUZ(MOSCOW SCIENTIFIC AND COORDI NATIVE UFO CENTER)
4. 日本UFO科學協會
5. 日本UFO研究會
6. 英國BUFORA (BRITISH UFO RESEARCH ASSOCIATION)
7. 德國DUFST (DEUTSCHE UFO/IFO STUDIEN GENGESS ELLSHAFT)
8. 澳大利亞UFO INVESTIGATION CENTER
9. 丹麥SCANDINAVIAN UFO INFORMATION
10. 台灣中華UFO(不明飛行物)科學學會
世界UFO大會章程
(草案)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會定名為:世界UFO大會
英文名為: The World UFO Conference
第二條 本會是世界各國、各地區UFO研究組織及專家、學者、知名人士組成的學術研究交流組織。本會是世界五大洲國家代表經過協商發起組成的,待條件成熟時將向聯合國教科文衛組織申請註冊登記。
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是:團結世界各地的UFO研究精英,發揮各國的科技優勢,廣泛的進行學術交流,共同開展對UFO自然之謎、宇宙奧秘的研究。為繁榮和發展人類的科學技術事業做出貢獻,促進世界和平、造福地球人類。
第四條 本會的主要工作:
(一) 積極開展學術研究、探討和交流活動。及時調查和分析世界各地發生的UFO現象。廣泛的開展宇宙奧秘、自然之謎的研究。
(二) 編輯出版科普書籍、影像製品、報刊、學術研究資料等。
(三) 建立資料和信息中心、UFO網站,大力宣傳和普及有關UFO知識。
(四) 積極創造條件成立UFO研究基金會,創辦UFO科研機構以及相關的產業。
(五) 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人,為世界的和平事業做出貢獻。
第二章 會 員
第五條 凡承認本會章程的各國、各地區UFO研究組織、學者、專家、名人及熱心支持UFO研究事業的人士,均可以提出申請,由本會組織委員會批准,可成為本會的團體會員及個人會員,本會將發給會員證書及會徽。
第六條 會員權利:
(一) 優先參加本會舉辦的各種學術活動和會議。
(二) 優先獲得或定購本會編印或推薦的各類學術刊物和資料。
(三) 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四) 對本會各機構組織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
(五) 有權參與本會組織的UFO現場調查和研究活動。
第七條 會員義務
(一) 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按時交納會費。
(二) 保持與本會的聯繫,積極參與本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三) 及時向本會提供UFO的資料、信息、研究論文及成果等。
(四) 積極參與學術交流及有關的科研、調查活動。
第八條 未經本會同意任何會員均不能代表本會。
第九條 會員若違反本章程規定,經執行委員會討論將視情節分別給與批評、警告、除名。
第十條 會員有退會自由。
第三章 組織和機構
第十一條 本會最高權力機構為會員代表大會,凡屬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必須由全體代表的半數以上通過方能有效。大會每兩年召開一次,特殊情況可提前或拖後,代表由各國、各地區選舉及執行委員會推薦產生。
第十二條 代表大會的職責:
(一) 討論本會的重大事項、工作計畫等。
(二) 聽取並審查執行委員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等。
(三) 選舉產生執行委員會。
(四) 制定或修改本會章程。
(五) 討論、審議團體會員的入會申請及組織處理。
(六) 討論、審議基金會的工作報告。
(七) 討論、審議常設的UFO研究機構的工作報告。
第十三條 代表大會閉幕期間的會務工作由執行委員會主持。執行委員會任期二年,由執行委員會選舉產生大會主席、執行主席、秘書長各一名,副主席、副秘書長若干名。
第十四條 執行委員會職責:
(一) 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 制定具體的工作計畫和實施辦法。
(三) 組織開展各種學術研究活動。
(四) 負責本會的組織發展與建設工作。
(五) 籌備歷屆會員代表大會,並向代表大會做工作報告。
(六) 決定名譽主席、副主席、顧問、名譽會員、學術榮譽稱號的授予或撤銷。
(七) 制定財務預決算,並報會員大會審議。
第十五條 本會建立學術委員會、資料信息委員會、目擊案例調查委員會、組織聯絡委員會、UFO研究基金會、秘書處、UFO科學研究院。
第四章 經 費
第十六條 本會活動經費,除會費收入外,廣泛爭取各國政府、民間組織及個人的資助與捐款,並充分的發揮組織作用,做好經濟開發工作,為本會籌措活動經費,組建UFO基金會,由基金會統籌管理本會的經費。
第五章 各國各地區組織
第十七條 各國、各地區均可以成立本國、本地區的UFO研究組織,並受所在國和地區政府及有關部門的領導,獨立的開展本國、本地區的UFO研究活動。
第十八條 各國、各地區組織的章程由其本組織的會員代表大會自行討論制定,但參加本會活動時,必須服從本會的章程規定。
第十九條 各國、各地區組織業務上應保持與本會的聯繫。
第六章 其 他
第二十條 凡對本會做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經本會執行委員會討論通過,可以授予其相應的榮譽稱號。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自通過之日起生效,修改權屬會員代表大會。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由執行委員會酌定。
世界UFO大會
二OO五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