丐幫[社會組織]

丐幫,在歷史上曾真實存在過。在當代,有許許多多的人開始幹起來一種古老的行當——乞丐,他們或是“個體經營”,或是“公司化”成群結隊、拉幫結夥。

文獻記載

《後漢書·獨行傳》曰:“向栩字甫興,河內朝歌人。向長之後也,少為書生,性卓詭不倫,不好語言,而喜長嘯或騎驢入市,乞丐於人。”

《左傳》僖公二十三年記載晉公子重耳“乞食於野,野人與之,公子怒欲鞭之”。

《龍城錄》載有“一日,伊水上遇一丐者”。

《稽神錄》有云:“安陸人性毛,善食毒蛇以酒吞之,嘗游齊魯,遂至豫章,桓弄蛇於市,以乞丐為生。”

現狀

在當代,有許許多多的人開始幹起來一種古老的行當——乞丐,他們或是“個體經營”,或是“公司化”成群結隊、拉幫結夥。在當代的這個“職業”已與以前的大不一樣了,他們是使用這種手段來賺錢,甚至致富發財。針對法律的漏洞和躲在道德監督所不能完全監督的地方做這種一般人認為是恥辱的乞討行為。

他們混跡已於人海的商業街、火車站、長途汽車站周圍,他們混入真正的乞丐和無人照顧、須露宿街頭的殘疾人之中,但是我們一般人無法辨認他們,而他們所遭到的法律的懲罰和道德譴責還遠遠不夠。當一個人放下自尊向所有陌生人伸手索要維持基本生存所需的財物時,他的生命無疑就掌握在他人手中。然而時代在變,乞丐也不例外。在魚目混珠真假難辨的現代生活中,乞丐也成為某些慣於不勞而獲的懶人瞄準的目標“行業”,且應驗了“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

在資本主義席捲全球之後,金錢的重要性越來越凸現出來。出現各種道德律法的改變和資本主義社會的社會不良思潮,比如,拜金主義的流行是一些人不顧任何法律道德的瘋狂“掘金”。正如馬克思所說的一句話:“一旦有適當的利潤,資本家就會大膽起來。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潤,它就鋌而走險;為了百分之一百的利潤,它就敢踐踏一切人間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潤,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絞死的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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