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為已甚

不為已甚

不為已甚(bù wéi yǐ shèn):指不做得太過分。多指對人的責備或處罰適可而止。出自《孟子·離婁下》。

基本信息

成語解釋

不為已甚 不為已甚
拼音:bù wéi yǐ shèn
釋義:已甚:過分。不做得太過分。多用於 勸誡別人對人的責備或處罰應當 適可而止
示例:那家人聽了,倒道南令本~,不過大吏過嚴罷了。(清·黃小配 《廿載繁華夢》第三十六回)
用法:作謂語;比喻不要太過分
英文:not go too far

成語典故

春秋時代的車戰,是一種 貴族式的戰爭,有時彼此都以競技的方式看待,布陣有一定的程式,交戰也有公認的原則:也就是仍不離開“禮”的約束。“不為已甚”是當時的一般趨勢。根據原則,在某種情形之下,不追擊敵人。在某種情形之下,不向主敵射擊,不設險以譎詐取勝。既已給敵兵第一下白勺創傷,不乘勢作第二次的戳刺。頭髮斑白的人,不拘為俘虜。這些態度與歐洲中古的騎士精神很相仿佛,雖然這些原則並不可能全部遵守,但是接戰時間短促,參戰的人數受車數的限制。總之,春秋時代的戰事,顯示了社會的不穩定性。但戰事的本身,還不足以造成社會的全面性動盪。

詞語辨析

近義詞: 適可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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