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不屑置辯(bù xiè zhì biàn)
基本解釋
屑:認為值得;置:設立;置辯:辯論,申辯。詞語意思:認為不值得爭辯。
詞語分開解釋:不屑:認為不值得;輕視:不屑一談|不屑地看了一眼。置辯:反駁;反義詞:不屑置辯|無可置辯。
出處
魯迅《孔乙己》:“孔乙己看著問他的人,顯出不屑置辯的神氣。”
示例
我對此事都~。
在《孔乙己》中說明孔乙己面
對別人對自己訕笑偷書,嘲笑自己不識字還沒有特別難堪,甚至顯出“不屑置辯的神氣”面對別人奚落他沒有進學,他便如受奇恥大辱,難看之極,但又不願也無法
辯解。他自命清高,認為自己與短衣幫(即:勞動人民)不一樣,是個讀書人,從排出九文大錢的“排”字就可看出。人們拿孔乙己偷書與沒有進學的傷疤來取笑,
就是拿孔乙己的不幸和痛苦來取樂。作者勾畫出這些人的麻木,冷漠,無聊的形象,反映了舊社會的科舉制度的迂腐。然而他自己也自欺欺人,這是孔乙己性格中最可笑,也是最悲哀之處。
現狀
已列入《2011年北京市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考試考試說明》(北京教育考試院編,北京理工大學出版社出版)與山東省語文九年級下冊課本
易錯
區分於“不屑置辨”“不屑置瓣”成語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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