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品原文
《孟子·離婁下》公都子曰:“匡章,通國皆稱不孝,敢問何也?”孟子曰:“世俗所謂不孝者五:①惰其四支,不顧父母之養,一不孝也;②博養好飲酒,不顧父母之養,二不孝也;③好貨財,私妻子,不顧父母之養,三不孝也;④從耳目之欲,以為父母戮,四不孝也;⑤好勇斗很,以危父母,五不孝也。
2作品注釋
①四支:即四肢。
②從:同“縱”。
③戮:羞辱。
④很:同 “狠”[1]
3作品譯文
孟子說:“通常認為不孝的情況有五種:四肢懶惰,不管贍養父母,這是第一種;酗酒聚賭,不管贍養父母,這是第二種;貪吝錢財,只顧老婆孩子,不管贍養父母,這是第三種;放縱#色享樂,使父母感到羞辱,這是第四種;逞勇好鬥,連累父母,這是第五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