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按照“不變不換”的原則,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前依法核發的各類不動產權屬證書、登記證明繼續有效,權利不變動,證書不更換。為方便企業民眾辦事,按照“便民利民,充分利用已有資源”的原則,各區縣現有的房地產交易大廳調整為不動產交易登記大廳,房地產登記受理視窗調整為不動產登記受理視窗,受理不動產登記業務。6月12日,上海奉賢區在本市率先實施了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截止9月27日,奉賢區共頒發7380本不動產權證書和11166本不動產登記證明。
2016年10月8日起,上海市全面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房地產登記由不動產登記替代,房地產權證書和登記證明停止發放,頒發《不動產權證書》和《不動產登記證明》。
6月12日,上海奉賢區在本市率先實施了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截止9月27日,奉賢區共頒發7380本不動產權證書和11166本不動產登記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