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七垣文化

據考古發現,在邯鄲之北邢台(祖已遷邢),之南安陽(殷都),這樣一個地域內,有十分豐富的商文化遺存,證明這裡是商族的發源地,其文化的代表是磁縣的下七垣文化。

概述

下七垣文化(先商文化或稱夏文化)。
下七垣文化屬先商文化,即商湯滅夏以前(約公元前16世紀)商族先人所創造的物質文化建國以來,根據考古發現,在邯鄲之北邢台(祖已遷邢),之南安陽(殷都),這樣一個地域內,有十分豐富的商文化遺存,證明這裡是商族的發源地,具文化的代表是磁縣的下七垣文化。在考古學上不少學者將先商文化稱之為下七垣文化。
在邯鄲地域的先商文化遺存分布,主要集中在西半部的武安涉縣磁縣礦區永年及邯鄲縣境內,分別在漳河、滏陽河及洺河的中上游地區,分布有先商遺址近百處。比較重要的遺址有:邯鄲的澗溝、龜台、磁縣的下潘旺、界段營、下七垣、武安的趙窟、磁山、永年的何莊、李溝、礦區的義井、北羊台等遺址。

介紹

豫北、冀南地區以邯鄲澗溝和磁縣下七垣為代表的一類遺存為先商文化“漳河類型”。

李伯謙先生曾將漳河型下七垣文化分為三期,並提出其第一期相當於二里頭文化二期,二、三期與二里頭文化三期相當,三期的下限也可能延至二里頭文化四期偏早。河南杞縣鹿台崗的下七垣文化發現後,學界一般把鹿台崗下七垣文化分為早、晚兩期或兩段,有的認為鹿台崗下七垣文化早期即第一期與河北磁縣下七垣第三層和永年何莊的先商文化十分接近,年代也應大致相當,即約當二里頭文化第三期偏晚階段和第四期偏早階段;而鹿台崗下七垣文化晚期即第二期約當二里頭文化第四期的中段乃至晚段。[2]也有的認為其早期的年代相當於豫北、冀南地區李伯謙先生所劃分的漳河型下七垣文化的第二期或稍晚,即與伊、洛地區二里頭文化三期偏早階段相約;其晚期的年代大致與漳河型文化第三期相當或略早,即與二里頭文化三期偏晚階段相若。[3]儘管這兩種意見對於鹿台崗下七垣文化年代的推斷略有不同,但二者都認為鹿台崗的下七垣文化填補了原先我們所認識的漳河型下七垣文化與二里岡下層早商文化之間的缺環,是介於李伯謙先生所說的漳河型下七垣文化第三期與鄭州二里岡下層早商文化之間的一類遺存。而邢台葛家莊下七垣文化的晚段遺存,發掘者認為它相當於下七垣文化三期,同時又說屬於晚段的H09出土的鬲與二里岡下層H9出土的鬲相似,絕對年代可能略早於二里岡下層文化,屬於晚段的H26的碳十四年代測定為距今3620年。這樣我們將鹿台崗晚期和葛家莊晚段綜合考慮後,應該說下七垣文化第三期的下限至少可下延至二里頭文化四期的中段,或者可否這樣說:下七垣文化的一、二、三期分別對應於二里頭文化的二期、三期和四期的早段與中段。

遺址

遺址介紹
下七垣遺址位於河北磁縣時營村西南漳河北岸台地上,遺址文化內涵極為豐富,除一部分戰國墓外,都是先商遺存。1974年為配合當地的農田基本建設,河北省文物管理處等單位對遺址進行了發掘,共發掘30個探方,面積960平方米。
出土器具
共出土陶器4座,灰坑104個,商墓23座,戰國墓6座,有人骨架19具,牛、鹿、豬骨架5具。共出土陶器304件,骨器354件,石器481件,蚌器274件,角器34件,卜骨、銅鏃等文物124件。
下七垣遺址共分四層,疊壓關係清楚,遺物特徵明顯。它為冀南地區商文化的分期提供了可靠的地層依據。下七垣遺址的主體特徵以夾砂有腰隔、橄欖狀罐、卷沿深腹盆、繩紋淺腹平底盆為一類;以鼓腹鬲、弧腹鬲、蛋形瓮等為一類。以上兩類陶器群基本代表了下七垣遺址的基本特徵,在學術界稱為“下七垣文化”,是典型的先商文化彰河類型的代表性遺址。現為河北省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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