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饒市國土資源局信州分局

(一)劃入的職能 1、原信州區土地管理分局的行政管理職能。 2、原信州區礦產管理局的管理職能。

職能調整

(一)劃入的職能
1、原信州區土地管理分局的行政管理職能。
2、原信州區礦產管理局的管理職能。
(二)強化的職能
土地、礦產等自然資源十分珍貴。區國土資源局要認真貫徹“在保護中開發,在開發中保護”的國土資源利用總方針,實行嚴格的國土資源管理制度,加強土地、礦產等自然資源的規劃、管理、保護與合理利用,尤其要加強耕地保護和土地管理,確保耕地占補平衡,依法規範土地市場和礦業權市場,強化土地資產管理,實現土地、礦產等自然資源經濟、社會、生態效益的統一。

主要職責

根據上述職能調整,區國土資源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國土資源管理的法律法規;組織編制和實施建設用地區內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其他專項規劃;組織編制信州區礦產資源總體規劃、礦產資源保護和合理利用規劃。
(二)依法統一管理全區土地,組織基本農田保護,落實建設占用耕地的占補平衡;負責建設用地徵用和國有土地出讓、轉讓、出租、抵押管理工作及土地儲備工作。嚴格把好土地有償供地價格,負責土地出讓金、租金和土地使用費等有關規費的收繳工作。
(三)負責管理管轄範圍內的地籍工作;組織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實施土地確權、城鄉地籍、土地定級和登記發證工作;組織土地證書年檢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調處土地糾紛。
(四)組織對土地及礦產資源、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農用地轉用、土地徵用、土地和礦產資源資產處置、土地使用權交易行為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國土資源違法案件;依法保護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承擔機關國土資源信訪工作。
(五)依法進行礦產資源的保護和開發利用的監督管理;負責礦產資源探礦權、採礦權的審批登記發證申請;組織開展礦業秩序整頓與維護;依法徵收採礦資源補償費、採礦權使用費、採礦權價款;依法調處採礦權屬爭議、糾紛;管理全區地質資料匯交工作;組織編制和實施全區地質環境總體規劃和地質災害防治、地質遺蹟保護規劃;負責地質災害的監督管理。
(六)承辦信州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信州區國土資源局設3個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協調各科、所之間的工作,負責對本局各單位工作目標的考核;負責局機關文秘、檔案、保衛、信息、接待、後勤及有關會議、會務工作;組織草擬機關各項工作計畫、重要報告、綜合性檔案及土地綜合統計上報工作;負責全區土地的收費管理和機關及所屬單位的財務管理。
(二)土地利用科
負責全區建設用地徵用和國有土地出讓、轉讓、出租、抵押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建設用地年度計畫和各類建設用地的定額管理;組織基本農田保護;嚴格把好土地有償供地價格,負責土地出讓金、租金和土地使用費等有關規費的收繳工作;負責征而未用土地、閒置耕地的督促複種工作。
負責土地的調查、統計、登記、發證、權屬變更、土地利用現狀動態監測以及土地定級估價工作;負責土地使用證年檢工作。
監督檢查土地利用、開發、整治、保護及權屬變更情況;發現、制止並糾正違反土地法律、法規的行為;受理違反土地法規的行為的檢舉、控告,承辦土地爭議、糾紛和違法案件及非法交易案件的調查取證並提出處理意見。
(三)礦產資源管理科
負責礦產資源探礦權、採礦權的審批登記發證申請;組織開展礦業秩序整頓與維護;依法徵收採礦權等相關費用;依法調處採礦權屬爭議、糾紛;組織編制和實施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及專項規劃、地質環境總體規劃和地質災害防治、地質遺蹟保護規劃;負責地質災害的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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