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水法》、《浙江省灘涂圍墾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研究制定海塗圍墾和開發利用規劃,報市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
2、負責杭州灣海岸上虞段和曹娥江出口江道的治理,做好海塗防汛、防潮、防台及搶險保丘工作。
3、研究提出並組織實施海塗資源綜合開發計畫,不斷提高海塗的經濟效益。
4、搞好下屬單位的管理、協調、服務,組織圍塗和搶險工程建設管理、石材、物資供應。
5、積極發展效益農業,搞好海塗農業生產的農技信息推廣和產、供、銷等項服務。
6、配合有關部門搞好轄區內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計畫生育等工作、依法保護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內設機構
機構名稱: 資產財務科
職責: 嚴格執行財政制度和財經紀律;及時準確地編報財務報表和統計報表,管用好各項財政支出、預算外支出和專項撥款,規範資金管理,保證資金安全;指導、監督局屬各單位的財務工作;負責系統內的資產經營管理,積極籌集資金,科學調度資金,保證各項事業發展需要,當好領導參謀;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名稱: 綜合開發科
職責: 研究提出並組織實施海塗資源綜合開發計畫,不斷提高海塗的經濟效益;負責對局屬各農場的指導、管理、協調、服務;負責權屬內土地、河流的管理,搞好調查研究,及時掌握生產經營、效益農業等信息,為領導當好參謀;抓好各農場農田基本建設、歲修工程等報批、預決算審核、工程質量進度等檢查、驗收;負責指導各農場的綠化造林和樹苗數量、質量進行驗收,核定造林資金,執行林帶更新審批制度;加強農場財務制度管理,匯同資產財務科對農場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指導,明確收支渠道,嚴格執行有關財務制度;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名稱: 工程管理科
職責: 做好海塗圍墾工程計畫、圖紙、預算編制、竣工決算資料審核;負責工程質量、進度的檢查、驗收、監督,及時提供各種工程信息,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整理、分析、彙編有關潮位、江道等資料,收集、整理、保管各種工程資料;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名稱: 辦公室
職責: 負責局機關的綜合協調、規章制度的制訂,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事務;負責文秘、宣傳、政務公開、檔案、信訪、保密、安全生產、綜合治理和計畫生育工作;負責局系統的組織人事工作以及離退人員管理服務等工作;辦理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意見、建議、提案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