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黃浦區科學技術委員會

(三)負責本區科學技術進步工作的組織協調,會同區有關部門做好科技進步考核工作。 漪:上海市黃浦區科學技術委員會副主任。 雨:上海市黃浦區科學技術委員會副主任。

簡介

近年來,隨著移動互聯產業的快速發展,科技京城又集聚了一批以手機方案設計為代表的優質企業。華東分院落戶科技京城,將極大增強黃浦區移動互聯領域發展的綜合優勢和競爭力。藉助華東分院的科研實力、專業服務能力和業內影響力,我區將大力集聚移動互聯相關企業,全力打造包括手機設計、研發、測試、製造等上下游產業的完整產業鏈。區政府會不遺餘力地支持華東分院的發展,全力做好各項服務保障工作,為把上海建成具有國際影響力的中國通信產業核心基地做出應有的貢獻。據悉,該院由工業和信息化部電信研究院、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黃浦區人民政府合作建設,系國家級的信息通信技術研究及產品檢測認證的權威機構,打造了本市信息通信領域的一項重要公共技術服務平台,將面向上海及長三角地區,提供信息通信技術的研發支撐、產品檢測認證、開放實驗室以及相關產業技術諮詢等服務。該院近期目標為建成一個信息通信產品檢測實驗室和信息通信技術的研究機構,具備3G制式終端產品的全型號檢測認證能力,提供國內、國際測試認證服務;具備移動網際網路、移動信息通信技術的研究能力和研發支撐能力。遠期目標為抓住信息通信產業發展的重大機遇,在下一代移動通信、移動網際網路、物聯網、雲計算、智慧型終端等領域建設研究支撐平台、檢測認證平台、開放實驗室、模擬試驗環境,綜合提高區域產業創新能力和產品的國際競爭能力。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科技、信息化、智慧財產權和防震減災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會同相關部門,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意見或實施細則。
(二)根據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編制區科技、信息化、智慧財產權和防震減災工作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本區科學技術進步工作的組織協調,會同區有關部門做好科技進步考核工作。
(四)組織開展區域科技創新相關工作專項調研和課題研究,為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服務提供決策參考。
(五)組織推進以移動互聯為重點的信息服務業發展,聯動科技產業相關領域發展,培育自主創新優勢企業。
(六)組織、推薦相關企業申報國家和市級科技項目;組織本區科技項目的立項工作;負責各類科技項目的監理和跟蹤管理;負責推薦市級以上科學技術獎和科技成果登記工作。
(七)組織、推薦相關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科技小巨人(培育)企業認定、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認定,推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和成果轉化;負責技術契約認定登記工作;負責相關科技企業統計、科技政策服務等。
(八)按照市區科普工作要求,落實引導推動區科普工作發展的各項任務。
(九)推進本區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規劃、協調和管理工作;協調在本區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公共通信網、專用信息網建設;指導信息資源的開發、信息技術套用、電子商務推廣以及社會和經濟各領域的信息化套用推進工作;負責指導和推進企業信息技術創新,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信息化工作中的技術標準。
(十)組織規劃信息化建設項目;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和管理政府投資信息化項目的推進實施工作;負責區財政預算內的政府信息化項目的前置審批;組織政府投資信息化項目的實施、測評、驗收和績效評估;配合做好市信息化重大工程、實事項目和市各條線信息化套用系統在本區的銜接和落實工作。
(十一)推動信息產業和信息服務業發展,負責申報和推薦市產業化項目,開展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統計和年審,組織本區信息化統計工作。
(十二)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重大事件;組織開展區重大信息化項目的風險評估和安全測評工作。
(十三)負責本區社會保障卡、居住證、臨時居住證、學籍卡、老年卡等受理和補換的管理和協調工作;組織、協調和推進基於銀行卡的各類套用。
(十四)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社會誠信體系建設宣傳和教育活動,推動社會誠信體系建設,指導信用服務行業,推動信用服務行業的培育和發展;組織協調信用信息資源的開發和共享。
(十五)組織落實國防動員中科技動員、信息動員相關工作。
(十六)負責本區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的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相關執法活動;組織有關智慧財產權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十七)負責本區防震減災工作,組織地震應急預案的編制和應急演練工作;負責有感地震應急處置工作;負責防震減災科普宣傳、教育。
(十八)組織實施相關宣傳、培訓、人才引進、合作交流等工作。
(十九)負責有關行政複議受理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二十)承辦上級部門和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領導分工

程建路:中共上海市黃浦區科學技術委員會委員會書記 。主持黨委全面工作,分管黨委辦公室工作。
袁偉東:中共上海市黃浦區科學技術委員會委員會副書記、上海市黃浦區科學技術委員會主任、區信息化委員會主任、區智慧財產權 局局長、區地震辦公室主任 。全面負責行政工作,協管黨委辦公室工作,分管行政辦公室、區信息化服務中心工作。
鄭曉東:中共上海市黃浦區科學技術委員會委員會副書記、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上海市黃浦區科學技術委員會副主任。協管黨委辦公室工作,分管產業推進科、上海積體電路設計創業中心、區科技創業中心工作。
吳光耀:上海市黃浦區科學技術委員會副主任。分管科技發展科工作。
林建紅:上海市黃浦區科學技術委員會副主任。分管智慧財產權科工作。
孫洪江:上海市黃浦區科學技術委員會副主任。分管科技管理科工作。
陳 漪:上海市黃浦區科學技術委員會副主任。分管信息化套用科、信息化管理科工作,協管區信息化服務中心工作。
夏 雨:上海市黃浦區科學技術委員會副主任。分管地震科工作。
劉立友:上海市黃浦區科學技術委員會副調研員。協管行政辦公室工作。

內設機構

黨委辦公室
1、組織、安排黨委召開的各種會議,並認真做好記錄;
2、及時傳達上級黨組織的指示、決定、通知,並了解貫徹執行的情況,向黨委及上級黨組織匯報;
3、負責草擬黨委的決議、工作報告、計畫、總結及其它有關檔案。審核以黨委名義上報下發的起草檔案、信函;
4、檢查各支部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委決議的情況及進程,並及時向黨委或黨委正、副書記匯報,搞好信息反饋;
5、負責做好信息上報和宣傳工作;
6、接待、受理有關民眾來信、來訪。溝通黨委與民眾的聯繫渠道;
7、管理黨委部門文書檔案和機要檔案;
8、管理黨委印章;
9、承擔黨委交辦的其它工作。
行政辦公室
1、負責各類信息的上傳下達,做好來文來電的登記、傳遞、交辦、督辦、建檔和存查等工作;
2、負責檔案收發及各類文書檔案的歸集、分類、整理、保管等工作;
3、組織並落實重大會議、活動的籌備工作;
4、建立健全區科委內部各項規章制度並加以督促落實,督查各科室對區政府重點工作和科委下達工作任務的落實情況;
5、負責幹部人事和勞動工資管理、財務管理及固定資產管理;
6、負責車輛管理、物資管理、食堂、物業、安全、維修等後勤保障工作;
7、負責入口網站信息維護、政府信息公開、信訪接待、對外宣傳、新聞發布、信息報送等工作;
8、負責區科委對上、對內、對外重大事項的組織協調、聯絡調度及服務接待工作。
科技發展科
1、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會同相關部門,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意見或實施細則;
2、根據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編制區科技工作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
3、會同區有關部門做好科技進步考核工作;
4、組織開展區域科技創新相關工作專項調查和課題研究,為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服務提供決策參考;
5、按照市區科普工作要求,落實引導推動區科普工作發展的各項任務。
產業推進科
1、支持公共服務平台建設
掌握為企業提供中介服務的各類科技機構建設情況,鼓勵和支持面向企業的公共服務平台發展。特別是針對在科技產業的重點發展領域,具有要素性功能的公共服務平台建設,積極與市、區相關職能部門溝通協調,提供必要的支持。
2、招商引資
統籌協調科技京城管理有限公司、積體電路孵化基地、科技創業中心,配合做好招商引資工作;聯合區內樓宇資源,拓展我區科技型產業發展空間。
3、聯繫各有關部門
與科委其它職能科室的協調,爭取市上級主管部門在立項和資金方面的支持;加強與區有關部門的聯繫,爭取各職能部門的支持,推進產業發展。
4、服務企業
做好對信息服務業重點企業的跟蹤和服務工作,做好對相關企業的政策宣傳和產業指引,做好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項目申報,加快培育和發展以移動互聯產業為重點的信息服務業和其它科技型產業。
5、統計分析
及時掌握和了解我區科技型產業發展狀況,定期形成分析報告;開展調研,提出產業發展的階段性目標。
6、領導交辦的其它任務
科技管理科
1、貫徹執行國家和上海市有關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協助制定、實施相應的科技配套政策和措施;
2、負責組織、推薦相關企業申報國家和市級各類科技項目;
3、負責國家技術創新基金、市技術創新資金、科技成果轉化等各類科技項目的監理、中期檢查和跟蹤管理;
4、負責組織、推薦相關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創新型企業認定;
5、負責組織、推薦相關企業申報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業認定;
6、負責組織、推薦相關企業申報市科學技術獎,開展科技成果登記工作;
7、承擔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工作聯絡站日常工作,負責組織、推薦相關企業申報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認定;
8、負責開展民營科技企業、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R&D等各類年報統計工作;
9、承擔市(01)技術契約認定登記處日常工作,負責技術契約認定登記;
10、負責承擔研發公共服務平台黃浦服務中心、創新創業區科委服務站工作;
11、配合稅務部門做好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研發項目鑑定工作;
12、組織落實國防動員中的科技動員相關工作;
13、完成市科委和委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信息化套用科
1、推動信息產業和信息服務業發展,負責組織申報和推薦市產業化項目,開展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統計和年審,組織本區信息化統計工作;
2、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社會誠信體系建設宣傳教育活動,指導信用服務行業,推動信用服務行業的培育和發展;組織協調信用信息資源的開發和共享;
3、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完善區域銀行卡受理環境。
信息化管理科
1、推進本區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規劃、協調和管理工作;
2、協調在本區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公共通信網、專用信息網建設;
3、組織政府投資信息化項目的實施、測評、驗收和績效評估;
4、配合做好市信息化重大工程、實事項目和市各條線信息化套用系統在本區的銜接和落實工作。
智慧財產權科
1、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智慧財產權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
2、推進區域智慧財產權優勢企業、專利試點、示範企業、智慧財產權試點、示範學校和“雙真”承諾單位的創建和管理工作;
3、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保護和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教育和培訓,做好指導、協調、服務和管理工作;
4、協助市局開展專利行政執法檢查和專利糾紛行政調處工作。
地震科
1、負責本區防震減災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
2、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制定並實施防震減災規劃;
3、負責編制本區地震應急預案,對各類專項預案進行備案管理;
4、組織和指導轄區各類地震應急演練;
5、組織開展防震減災宣傳教育;
6、負責地震災害救援志願者隊伍的管理;
7、負責對專用地震監測台網的日常維護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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