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城市規劃與土地管理的法律抄、法規、規章和方針自、政策、並組織實施互。
2、參與編制全區社會動、經濟發展和城市建設中長期、近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根據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組織編制本區範圍內控制性詳細規劃以及其他指令性規劃,對其他專業系統規划進行綜合協調與平衡;負責本區範圍內舊區改造建設的規劃協調。
3、根據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研究制訂本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本區土地開發利用的年度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4、負責本區城市地名、城市規劃設計、建設檔案和城市規劃信息系統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重大問題調研。指導開展測繪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文物保護單位、歷史風貌保護區和優秀歷史建築的保護和規劃管理工作;協調做好本行政區測繪標誌的維護和管理。
5、依法實行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管理制度;對建設項目審批後至竣工驗收前的規劃執行情況實行跟蹤監督。
6、負責本區土地使用權和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管理,負責本區地籍和土地利用現狀調查管理,依法對土地權屬爭議進行調處,建立地籍資料庫和土地利用現狀資料庫。
7、負責本區建設用地規模的總量控制、用途管制,並承擔監督工作;依法負責土地收回、土地儲備、土地劃撥和各類建設用地的審批和管理;組織實施本區土地使用權的出讓、租賃、作價出資、轉讓、交易和政府收購的管理;負責本區閒置土地管理工作。
8、組織實施本區城市規劃、土地的行政執法工作;依法對各種違法行為進行行政處罰;依法處理各類城市規劃、土地糾紛。
9、負責編制年度土地儲備計畫及區級土地出讓收入預算;配合做好土地儲備資金收支預算的審核匯總。
10、負責有關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11、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領導
白愛軍 黨組書記、局長
全面主持局黨務和行政事務工作。
羅 雋 紀檢組長、副局長
分管規劃管理及紀檢工作。
分管科室:規劃科、建管科、地名辦、規劃研究中心。
陳 懿 副局長
分管土地管理工作。
分管科室:用地科、地籍科、土地所。
倪根華 副處調研員
協助局長工作,分管信訪、違章處理工作。
內設機構
虹口區規劃和土地管理局設10個職能科室,即:
1、 辦公室
2、 規劃管理科(景觀雕塑科)
3、 建築管理科
4、 法制監督科
5、 建設用地科
6、 地籍管理科
7、 規劃監督檢查隊
8、 地名辦公室
9、 規劃研究中心
10、 土地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