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地址
上海市浦東大道141號5號樓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有關教育、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結合新區實際情況,擬訂、執行年度計畫、具體實施辦法和有關補充規定。
2、根據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編制新區教育、體育發展規劃;協助本區街道、鎮綜合平衡教育、體育事業發展計畫;參與新區總體規劃的制訂和各開發小區、街道、鎮發展規劃的制訂和審核。
3、協調各有關部門,統籌、規劃、領導、管理新區教育、體育事業及其發展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本區教育、體育事業系統內的資產、資金、財務、基建、人事等工作。
4、統籌規劃和管理本區學前教育、基礎教育、職業教育、終身教育等工作。統籌規劃和指導教育綜合改革,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
5、指導本區各級各類學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和藝術教育工作及國防教育工作;指導學校的環境治理和安全工作。
6、統籌規劃並指導各級各類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以職業道德為核心的建設工作;巨觀管理教師資格認定、指導協調教育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聘任的組織實施工作;統籌管理學校招生工作、學籍管理工作。
7、指導和檢查全區體育工作,推進全民健身計畫,指導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統籌規劃本區競技體育運動項目的設定與布局,指導協調體育競賽工作。
8、指導推進青少年體育和加強體教結合工作,研究和指導優秀運動員隊伍的建設,加強體育隊伍的思想政治工作。
9、組織本區各項教育、體育事業的科學研究。總結、推廣所轄各級各類教育、體育事業的工作經驗。
10、依法審批、核發在本區內申辦各項教育、體育事業的行政許可,參與有關社會事業項目的會審。
11、負責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相關工作。
12、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領導
王 曉 科
職 務:教育黨工委書記、教育局局長
部門設定
根據上海市浦東新區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同意上海市浦東新區教育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批覆》(滬浦編[2009]57號),上海市浦東新區教育局掛上海市浦東新區體育局牌子,設9個內設機構:
1 、辦公室
2、幹部人事處
3、綜合計畫財務處
4、黨群處
5、監察審計室
6、基礎教育處
7、職成教處
8、德育處
9、體育處
按有關規定設定紀檢機構,與監察審計室合署辦公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掛靠上海市浦東新區教育局
聯繫地址:上海市世紀大道2001號2號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