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上海市松江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本區實際,研究制訂具體意見,並組織實施。

松江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是對全區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的職能部門,內設4個職能科室:辦公室、宣傳教育培訓科、監督管理科、危險化學品監督管理科。1個下屬單位:區安全生產監察大隊。
一、行政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本區實際,研究制訂具體意見,並組織實施。
(二)、綜合管理本區的安全生產工作;監督、分析、預測本區安全生產形勢,並提出相應的對策和建議;指導和協調各鎮、街道、園區和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
(三)、依據有關規定,監督檢查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對安全生產有關規定的貫徹落實情況,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實施行政執法。
(四)、綜合管理本區生產安全事故統計報告工作,通報全區生產安全事故情況,發布本區安全生產信息;依據國家和本市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調查處理的有關規定,負責組織、協調本區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五)、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督促檢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實施安全生產“三同時”;負責本區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工程項目的安全技術措施設計審查及竣工驗收;組織開展本區重大危險源的分級監控,監督重大危險源的隱患治理。
(六)、負責本區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對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的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對危險化學品運輸、處置等有關部門及企業實施監督檢查。
(七)、指導、審查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的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包裝物及容器定點生產證書的申領工作。
(八)、負責本區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的監督管理,負責本區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
(九)、組織開展本區安全生產宣傳工作,負責本區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有關安全生產舉報及來信來訪接待工作,落實對本區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違法行為舉報的獎勵工作。
(十)、組織、協調本區生產經營單位急性中毒事故調查處理,參與調查、處理本區生產經營單位職工火災傷亡事故。
(十一)、承辦區政府及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領導
局長:諸春初同志 全面負責局行政工作;分管人事、財務工作。
副局長:章清同志 負責黨組紀檢、政法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管、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危險化學品監管、職業安全健康監管、行政監察工作;分管監管科、危化科。
副局長:平益斌同志 援外工作(市政府駐山西辦事處秘書處處長)。
副局長:陳兒根同志 負責局黨組宣傳、統戰工作;負責安委辦組織協調工作、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安全社區創建工作;分管宣教科、區安全生產協會。
局副調研員:宋其華同志 負責局內部管理、機關黨建工作;分管辦公室、安監大隊。
三、部門職責
(一)辦公室
1、組織、督辦局黨組行政重要決策和工作部署,協調機關辦公秩序,擬定和監督、執行機關的各項工作規則和制度。
2、負責局機關文秘、政務信息、檔案、機要、保密、信訪接待和安全保衛工作。
3、負責機關內部行政管理、財務管理、後勤保障和固定資產的管理及使用。
4、負責起草局主要工作報告和重要檔案等。
5、負責局重要會議的組織、協調和落實工作。
6、負責區人大書面意見和區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
7、負責黨風廉政建設、黨內監督和行政監察工作;開展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和行風監督等工作;負責局系統幹部人事工作和目標管理考核工作。
(二)宣傳教育培訓科
1、負責本區安全生產信息化工作。
2、負責制訂本區安全生產規劃。
3、組織、指導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承擔安全生產新聞發布工作。
4、組織本區安全生產監管人員、社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的培訓、考核管理工作。
5、負責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安全培訓、考核的監督管理工作。
6、負責安全生產執法統計工作和行政處罰聽證工作。
7、負責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合理配置、使用和安全標誌的監督管理工作。
8、推進企業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工作。
9、負責本區安全生產專家隊伍管理工作;推廣安全生產科學技術、新產品、新技術。
10、負責有關從事安全生產的評價、諮詢、技術服務等社團組織、中介機構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監督管理工作。
(三)監督管理科
1、監督、指導各鎮、街道和園區安全生產監管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
2、負責本區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國家和上海市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督促檢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實施安全生產“三同時”等事前安全生產監管工作。
3、負責受理本區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統計、分析。
4、負責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組織、指揮、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和裝備、設施資源管理及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5、參與調查、處理本區生產經營單位職工火災傷亡事故。
6、負責安全生產質量標準化工作。
7、負責生產安全事故的來信來訪調查處理工作。
(四)危險化學品監督管理科
1、負責本區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綜合工作。
2、負責本區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工程項目的安全技術措施設計審查及竣工驗收。
3、對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的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對危險化學品運輸、處置等有關部門及企業實施監督檢查。
4、指導、審查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定點生產證書的申領工作。
5、做好危險化學品登記註冊工作。
6、組織開展本區重大危險源的分級監控,監督重大危險源的隱患治理。
7、組織、協調本區生產經營單位職工急性中毒事故調查處理。
8、負責本區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工作。
各科室均負有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的職責。
(五)區安全生產監察大隊
松江區安全生產監察大隊接受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領導。根據授權,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行政執法職能,負責對區域內企業有關安全生產事故方面的預防性檢查,並就建立相關整改措施提供幫助,協助區安監局做好安全生產事故處理的具體事務工作。
1、宣傳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
2、監督檢查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條例、政策的執行情況。發現違法行為依法予以查處;
3、參與生產安全事故、險肇事故和相關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4、對本區重大危險源單位實行重點監察,落實安全防範措施,提高隱患的整改率;
5、督促企業落實區政府安全生產工作意見,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和各類安全專項整治,做好安全生產執法統計工作;
6、協作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督促企業開展從業人員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安全生產技術培訓工作;督促指導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危險化學品從業人員等依法參加安全培訓;
7、配合本區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審查;
8、督促企業制訂和完善本單位應急處置預案,指導、督促企業加強演練;
9、以小企業為重點,建立完善安全生產信息檔案,實施分級監管,指導企業做好等級提升工作;
10、受理單位、個人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條例、政策行為的檢舉、控告,並在規定時限內依法作出處理;
11、對各鎮、街道和園區及有關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12、承擔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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