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概況
地理位置
普陀區,地處上海市西北部,與靜安、長寧、閘北、嘉定、寶山等區接壤,區域面積55.47平方公里,下轄6個街道、3個鎮。蘇州河流經普陀區14公里,岸線長達21公里。
城區人口
2013年,全區常住人口129.56萬人,其中戶籍人口88.58萬人,外來人口35.04萬人。
區位優勢
普陀區素有“上海西大堂”之稱,是滬寧發展軸線的起點,也是上海連線長三角及內地的重要陸上門戶和交通樞紐。普陀區交通發達,距虹橋綜合交通樞紐10公里,距浦東機場50公里,滬寧城際鐵與軌道交通11號線、規劃中的15、16號線在上海西站綜合交通樞紐實現“零換乘”, G2京滬高速入城段橫貫區內,S5滬嘉高速與之南北呼應;G204、G312從區內起始可達長江流域、東北、西北地區。
上海市內、中、外三條環線均從區內穿過,軌道交通3、4、7、11、13號線連線上海各中心區和鄰近郊區。
歷史沿革
普陀區,以境內普陀路得名,故稱“普陀區”。位於東經121°39,北緯31°25′,地處上海市中心城區西北部。東起滬太路、彭越浦、蘇州河與閘北區交界;南沿蘇州河、萬航渡路、長壽路、安遠路與長寧、靜安區毗鄰;西至滬寧鐵路、環浜與嘉定區接壤;北達真南路、薛家浜、靈石路與嘉定、寶山區相連。轄區內蘇州河東西穿越而過,距市中心人民廣場7.5公里。
普陀區是上海市的中心城區之一。早在唐代以前區域部分地區就已成陸。唐天寶十年(751年)置華亭縣,元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置上海縣,現區南境屬之;南宋嘉定十年(1217年)置嘉定縣,清雍正二年(1724年)置寶山縣,現區北境屬之。
直至19世紀末,區域仍以西浜、李家浜、木瀆港、蔡家浜、虬江等一線為界,南北分屬上海縣高昌鄉、法華鄉及寶山縣真如鄉、彭浦鄉。鴉片戰爭以後,上海成為列強通商口岸。嗣後列強強占租界,且多次擴大區域,至1899年,區境蘇州河以南之大部分地區被列強闢為公共租界,開始了城市化進程,逐步成為上海市區的一部分。1927年,上海特別市建立後,今區境之地,除公共租界外的其他地區分屬閘北、彭浦、真如、蒲淞、法華等區。
抗日戰爭期間,汪偽政府接管公共租界,重新劃分政區,並在上海設立31個警區,蘇州河以南之地被劃為第十三警區,由普陀路警察局管理。1945年,抗日戰爭勝利後,國民政府基本按舊時警區地段設區,蘇州河以南之地域為第十三區。1947年1月改稱普陀區,區公所設在安遠路玉佛禪寺內。
1949年5月上海解放,同月底成立普陀區接管委員會。1950年6月28日,成立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政府,劃入蘇州河以北、中山北路以南地域。1956年後又陸續劃入真如、大場、西郊、寶山等區縣部分地域。1984年與1992年分別劃入嘉定縣的真如鎮和長征、桃浦2個鄉,始成現狀,區域面積為55.53平方公里。
普陀區人民政府設於大渡河路1668號。下轄6個街道3個鎮,即長壽路、宜川路、甘泉路、石泉路、長風新村、曹楊新村街道,真如、桃浦、長征鎮。下設居民委員會245個。
主要職責
1、執行上海市普陀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議,以及上級行政機關的決定和命令,規定行政措施,發布決定和命令;
2、領導所屬各工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的工作;
3、改變或者撤銷所屬各工作部門的不適當的命令、指示和下級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命令;
4、依照法律的規定任免、培訓、考核和獎懲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
5、執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預算,管理普陀區行政區域內的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事業、環境和資源保護、城鄉建設事業和財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務、司法行政、監察、計畫生育等行政工作;
6、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的財產和勞動民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
7、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8、保障少數民族的權利和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幫助行政區域內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憲法和法律實行區域自治,幫助各少數民族發展政治、經濟和文化的建設事業;
9、保障憲法和法律賦予婦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項權利;
10、辦理上級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程向民, 男,1964年7月生,漢族,安徽寧國人,學歷在職研究生,學位管理學博士、工商管理碩士,1986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1年10月參加工作。
現任中共上海市普陀區委副書記、區政府區長、黨組書記。
程向民同志歷任解放軍陸軍六十軍高炮六十六師六一八團戰士,解放軍南京陸軍學校學員,安徽省銅陵軍分區司令部參謀,上海市靜安區人事局人才交流服務處科員,共青團靜安區委宣傳部負責人、副部長、部長、青工部部長,共青團靜安區委副書記、書記、區青聯主席,靜安區石門二路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靜安區文化黨工委副書記、區文化局局長,靜安區計委(發展計畫委員會)主任、黨組書記兼區信息化辦公室(信息委)主任、區統計局局長、區物價局局長,閔行區政府副區長、黨組成員兼區委政法委副書記,閔行區政府副區長、黨組成員,普陀區委副書記、區政府副區長、代理區長、區長、黨組書記。
政府部門
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上海市普陀區發改委
上海市普陀區商務委
上海市普陀區教育局
上海市普陀區科委
上海市普陀區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區司法局
上海市普陀區財政局
上海市普陀區人社局
上海市普陀區建設交通委
上海市普陀區環保局
上海市普陀區規土局
上海市普陀區文化局
上海市普陀區衛計委
上海市普陀區審計局
上海市普陀區國資委
上海市普陀區體育局
上海市普陀區綠化市容局
上海市普陀區房管局
上海市普陀區安監局
上海市普陀區民防辦
上海市普陀區投資辦
上海市普陀區社區辦
上海市普陀區僑辦
上海市普陀區民宗辦
上海市普陀區監察局
上海市普陀區檔案局
上海市普陀區稅務局
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區公安分局
上海市普陀區市場監管局
上海市普陀區城管執法大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