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上海市政協由中國共產黨和各民主黨派的地方委員會、無黨派人士、人民團體、各少數民族和各界的代表、台灣同胞、港澳同胞和歸國僑胞的代表以及特別邀請的人士組成。共設32個界別:中共上海市委員會、民革上海市委員會、民盟上海市委員會、民建上海市委員會、民進上海市委員會、農工黨上海市委員會、致公黨上海市委員會、九三學社上海市委員會、台盟上海市委員會、無黨派人士、共青團上海市委員會、上海市總工會、上海市婦女聯合會、上海市青年聯合會、上海市工商業聯合會、上海市科學技術協會、上海市台灣同胞聯誼會、上海市歸國華僑聯合會、文學藝術界、科學技術界、社會科學界、經濟界、農業界、教育界、體育界、新聞出版界、醫藥衛生界、對外友好界、社會福利與社會保障界、少數民族界、宗教界、特別邀請人士。
歷史沿革
1949年5月28日上海解放。同年12月,召開上海市各界人民代表會議,通過成立“上海市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協商委員會”,到1953年,先後召開三屆會議,主席均為陳毅。
1955年5月,召開政協上海市第一屆第一次會議,委員279人,主席柯慶施。1958年10月,召開第二屆第一次會議,委員405人;1962年7月,召開第三屆第一次會議,委員502人;1964年9月,召開第四屆第一次會議,委員502人,二至四屆主席均為陳丕顯。
1966年“文化大革命”開始後,由於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的破壞和摧殘,政協工作被迫停止。
粉碎“四人幫”後,政協逐步恢復活動。1977年12月,召開政協上海市第五屆第一次會議,委員627人,主席彭沖。五屆二次會議,王一平任主席。
1983年4月,召開政協上海市第六屆第一次會議。委員694人,主席李國豪。
1988年4月,召開政協上海市第七屆第一次會議。委員685人,主席謝希德。
1993年2月,召開了政協上海市委員會八屆一次會議。委員719人,主席陳鐵迪。
1998年2月,召開了政協上海市委員會九屆一次會議。委員768人,主席王力平。
2003年2月,召開了政協上海市委員會第十屆第一次會議。委員740名,主席蔣以任。
2008年1月,召開了政協上海市委員會第十一屆一次會議。委員808名,主席馮國勤。
主要職能
上海市政協(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上海市委員會)主要職能是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 政治協商是對國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針以及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問題在決策之前進行協商和就決策執行過程中的重要問題進行協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和地方委員會可根據中國共產黨、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民政府、民主黨派、人民團體的提議,舉行有各黨派、團體的負責人和各族各界人士的代表參加的會議,進行協商,亦可建議上列單位將有關重要問題提交協商。 民主監督是對國家憲法、法律和法規的實施,重大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工作,通過建議和批評進行監督。 參政議政是對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問題以及人民民眾普遍關心的問題,開展調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進行協商討論。通過調研報告、提案、建議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國共產黨和國家機關提出意見和建議。
組織機構
市政協辦公廳
市政協研究室 市政協學習委員會 市政協提案委員會 市政協經濟委員會 市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建設委員會 市政協教科文衛體委員會 市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 市政協民族和宗教委員會 市政協文史資料委員會 市政協港澳台僑委員會 市政協對外友好委員會 市政協區縣政協聯絡指導組 市政協機關機構設定 市政協辦公廳: 秘書處、聯絡處、委員工作服務辦公室、人事處(老幹部工作處)和機關黨委、綜合信息處、行政處、接待辦公室、外事處(對外友好委員會辦公室)、保衛處 市政協研究室: 綜合處、理論處、宣傳處 市政協專門委員會辦事機構: 學習委員會辦公室、提案委員會辦公室、經濟委員會辦公室、人口資源環境建設委員會辦公室、教科文衛體委員會辦公室、社會和法制委員會辦公室、民族和宗教委員會辦公室、文史資料委員會辦公室、港澳台僑委員會辦公室、對外友好委員會辦公室(外事處)、區縣政協聯絡指導組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