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統一監督本轄區內執行國家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根據國家和本市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編制本區環境保護的中期和長期規劃,制訂本區環境保護年度計畫,組織實施全區環境保護工作監督檢查和業務指導。
2.根據管理許可權,負責審批本區開發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表(書)。
3.統一監督轄區內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有關標準,技術規範。
4.統一監督管理轄區內廢水、廢氣、固廢、惡臭氣體、放射性物質、有毒化學品及噪聲振動、電磁波輻射等污染物、污染源的防治工作;監督轄區內執行國家公布應禁止(或嚴格限制)建設的重污染項目名錄和有毒化學品優先控制名錄,負責轄區內化學品環境管理工作。
5.參與本區重大建設項目的決策,組織實施本區排污申報登記制度、排污許可證制度、排污收費制度、環境影響評價制度。
6.監督管理轄區內自然環境保護工作,協調並監督檢查農村生態保護、生物多樣性、野生動植物及珍稀瀕危物種保護工作,指導轄區內生態農業建設工作,監督轄區內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資源開發活動。
7.負責轄區內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和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的組織協調工作。
8.負責管理本區環境監測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對環境監測站的計量認證和質量保護工作。根據國家環境保護技術政策和環境保護產業發展規劃,發展本區環境保護產業,進行環境科技研究工作。
9.組織本區環境質量調查,對本區重大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進行調查處理。處理人民來信來訪,協調環境污染糾紛。
10.負責全區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普及環境科學知識、積極推廣先進環保治理技術,培育和管理本區環保產業。
11.加強環境保護系統隊伍建設,組織本區內環境保護系統在職人員崗位培訓,知識更新。
12.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地址:
機構設定
1、辦公室
主要職責:
組織協調局各部門的日常工作,貫徹實施機關各項規章制度,負責文秘、檔案、安全保衛、財務、統計、審計、衛生、後勤管理等工作。兼管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勞動工資、老幹部等工作。
負責人:唐軍 職務:辦公室主任
工作人員:邱江梅、宋慎
2、開發管理科
主要職責:
負責建設項目的環境管理,審批轄區限額以內建設項目及市環保局委託的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表);負責建設項目環保“三同時”和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擴初)的內部徵求意見工作;負責建設項目環保設施試生產(試運行)審核和環保設施竣工驗收審查;組織重大資源開發活動的環境影響評價,負責編制本區中長期環境保護規劃和近期環保工作計畫。
負責人:方衛 職務:科長
工作人員:徐文軍、張艷
3、污染管理科
主要職責:
組織本區環境保護綜合整治定量考核,監督管理本區廢水、廢氣、固廢、噪聲等污染的防治;推行清潔生產;組織排污申報登記與排污許可證制度的實施;負責環境統計年報等工作;負責有害化學品的管理;負責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的調查、預防和緊急處置。
負責人:顧偉傑 職務:副科長
工作人員:湯暖蓉、沈潔
4、法制宣教科
主要職責:
開展環境保護法制宣傳和科普教育;負責環境保護政策、法規的宣傳和諮詢;負責環保系統職工的崗位培訓和繼續教育;草擬和審核局各種法律文書;組織本區環境保護行政複議和應訴等工作。負責政治宣傳工作,安排局系統政治學習活動。
負責人:鄭廈 職務:科長
工作人員:邵衛華
5、奉賢區環境監察支隊
主要職責:
l、貫徹國家和本市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規章。
2、受上海市奉賢區環境保護局的行政委託,依法直接對轄區內環境污染單位執行環境保護法規的情況進行現場監督、檢查,並按規定進行處理。
3、負責污染單位污水、廢氣、固體廢棄物、噪聲、放射性等超標排污費和排污費的徵收工作。
4、負責對轄區內超標排污費和排污費的繳納實施統一管理,參與年度收入預、決算的編制以及財務統計報表的編報工作。5、參與環境污染單位涉及的對海洋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並參與處理。
6、參與環境污染單位涉及的環境污染事故、糾紛的調查處理。
7、參與污染治理項目年度計畫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8、承擔上海市奉賢區環境保護局委託的其他工作任務。
負責人:翁振華 職務:支隊長
6、奉賢區環境監測站
主要職責:
根據區環保局統一安排,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的要求,對本地區大氣、水質、土壤、生物、噪聲、振動等各種環境要素進行監測分析,收集各級環境質量的數據資料,及時向同級和上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及監測機構呈報。同時,對轄區內各有關單位排放污染物的狀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監測,建立健全污染源檔案,為各級環保主管部門的管理、規劃和決策及時提供準確、可靠的監測數據。
負責人:翁一崢 職務:站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