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一、同成員國和國際組織負責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極端主義問題的有關機構保持工作聯繫。
二、加強成員國在應有關成員國請求準備和舉行反恐演習、以及準備和舉行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極端主義的緝捕和其他行動中進行協作。
三、參與準備涉及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極端主義問題的國際法律檔案草案。
四、收集並分析反恐機構從成員國獲取的信息,建立及補充反恐機構資料庫。
五、參與建立應對全球挑戰與威脅的有效機制。
六、準備及舉行學術會議、研討會、協助就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極端主義問題交換信息。
成員任命
主任是反恐機構執委會的最高行政官員,由反恐機構理事會從成員國公民中提名、成員國元首理事會任命,任期三年。
職能依據
反恐機構執委會在工作中遵循上海合作組織憲章、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極端主義上海公約、上海合作組織地區反恐怖機構條例及其他上海合作組織框架內通過的檔案和決議的規定。
機構領導
主任:張新楓
副主任:劉傑
歷屆主任
蘇班諾夫自2007年1月1日起被任命為上海合作組織地區反恐機構主任。
根據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第十二次會議決議任命,公安部張新楓副部長於2013年1月8日赴上海合作組織地區反恐怖機構執委會正式就任主任一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