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二)制訂全縣旅遊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審定列入國家、省和市、縣計畫的旅遊基礎項目,檢查旅遊資金和物資的使用情況。
(三)研究和推進旅遊業體制改革,完善旅遊市場,落實旅遊企業的經營自主權,推動旅遊企業健康發展。
(四)組織全縣旅遊整體形象的宣傳和境內外重大促銷活動,製作旅遊宣傳品,開拓國際和國內旅遊資源市場,開發新的旅遊景點,開闢新的旅遊項目和旅遊線路。
(五)負責全縣旅遊行業管理,對旅遊賓館、飯店、定點商場、旅行社、旅遊公司、旅遊定點車船公司、旅遊景區等旅遊單位的經營管理活動進行檢查監督,受理國內外遊客投訴,維護旅遊者合法權益,指導並協助經營單位逐步走向標準化、規範化。
(六)發展國內公民旅遊,負責對國內旅遊、出境(出國)旅遊的管理和指導,管理出境旅遊事務,負責旅遊對外交往和合作。
(七)參與制訂地方性旅遊規章並負責組織實施,負責全縣旅遊統計工作,提供旅遊信息服務。
(八)負責全縣旅遊資源的普查、評估、規劃和巨觀管理,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景區規劃和評審等工作,協調做好旅遊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
(九)管理和指導全縣旅遊教育、培訓和考核,組織全縣旅遊行業崗位資格考試認證,負責管理直屬企事業單位。
(十)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旅遊事業局內設三個職能股。
(一)綜合股
1、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負責管理局機關和局直屬企事業單位的人事、編制、檔案、文秘、會議記錄以及信訪、機關安全、保密、普法、計生、後勤、接待、衛生和精神文明建設等有關事務工作。
2、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旅遊外事政策,管理旅遊行業涉及外國和港澳台地區的事務;負責局系統的外事接待工作。
3、負責紀檢監察、廉政建設及有關報表工作。
4、編制局機關年度經費預算,協助管理局機關行政財務開支。
5、編寫印發《上杭旅遊信息》和做好報導工作。
(二)行業管理股
1、負責制訂全縣旅遊行業管理的政策、規章和企業服務規範。
2、對全縣旅遊飯店、旅行社、旅遊景區管理單位進行行業管理,負責旅遊涉外定點單位的評定,協助星級飯店的初評、報批工作。
3、負責全縣旅行社業務管理以及年檢報批工作。
4、負責旅遊企業的定點工作;負責旅遊安全管理和旅遊保險的實施、監督和檢查;負責旅遊審計工作。
5、負責管理縣內公民國內旅遊、境外游業務。
6、負責旅遊檢查管理,受理旅遊者投訴。
7、負責旅遊直屬企業的檢查監督和管理,制訂旅遊企業管理方案並實施管理。
(三)市場開發股
1、負責制訂全縣旅遊發展戰略,開展綜合性旅遊政策研究;負責全縣旅遊資源的調查、評估,並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旅遊景區的規劃、設計、評審工作,制訂旅遊資源保護開發的對策措施。
2、負責制訂全縣旅遊市場開發計畫和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開發重點旅遊項目和旅遊線路,組織展銷、博覽、節慶等大型旅遊宣傳促銷活動。指導旅遊行業的經營。
3、負責全縣旅遊的對內、對外宣傳工作,收集並管理全縣旅遊史料、編寫方誌、旅遊大全;及時向各級領導、 機關、部門及各級報刊、雜誌提供旅遊信息和報導工作。
4、製作各種宣傳資料,抓好音響、照片等資料的製作、收集和管理工作。
5、參與制訂我縣地方性旅遊規章,指導檢查旅遊行業法制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