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詞條
-
國有股轉持
國有股轉持是指將股權分置改革新老劃斷後,凡在境內IPO的含國有股公司,除國務院另有規定的,均須按首次公開發行時實際發行股份數量的10%,將部分國有股轉由...
減持大事記 主要內容 數量 三大利好 意義 -
國有股減持
減持國有股作為深化企業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基本目的在於實現“政企分開”,轉變企業運行機制,使它們能夠真正成為市場經濟中的一個經濟主體,為實現經濟體制的根...
背景 目的 減持途徑 原則 範圍 -
國有股配售
國有股配售是指國有股的股權代表部門將其部分國有股以特定價格向特定投資人轉讓,轉讓對象應是原有的個人股東及部分機構投資者,老股東有優先受讓股份的權利。
什麼是國有股配售 國有股配售的除權 國有股配售的形式 關於國有股配售除權價的計算問題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凍結、拍賣上市公司國有股和社會法人股若干問題的規定
2001年8月28日經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1188次會議通過,自2001年9月30日起施行。。
-
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監督管理辦法
《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監督管理辦法》經國務院國資委主任辦公會議審議通過,並報經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同意,於2018年5月16日公布,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辦法發布 辦法全文 -
減持國有股籌集社會保障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第五條國有股減持主要採取國有股存量發行的方式。 第七條減持國有股由部際聯席會議審議實施。 第十一條建立全國社會保障基金並設立理事會。
減持國有股籌集社會保障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
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
《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經2006 年5 月17 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第180 次主席辦公會議審議通過;根據2008 年8 月27 日中國證券監督管...
基本信息 修改決定 管理辦法 -
《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
《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於2006年5月17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第180次主席辦公會議審議通過,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目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權益披露 第三章要約收購 第四章協定收購 -
國有股股權分置改革
股權分置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一部分股份暫不上市流通。股權分置是近兩年才出現的新名詞,但股權被分置的狀況卻由來已久。
股權分置的成因 改革問題 改革動因 權益保護 改革後的股市 -
境內證券市場轉持部分國有股充實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實施辦法
第十條 第十一條 第二十條
境內證券市場轉持部分國有股充實全國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轉持範圍、比例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