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
個人繳納比例8%,公司交納比例20%,其中個人賬戶每月存儲額=8%*2000=160元。
公司交納的其餘20%作為社會統籌基金,在你滿足領取養老金條件之前,可暫時理解為統籌基金都發給了目前的老人。
領取養老金條件:
1、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2、個人累計繳費滿15年
具體情況可參閱2011年7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此外,除了城鎮企業職工外,目前對於城鎮居民以及農村也展開了養老保險試點,分別出台了相應的政策對於城鎮居民(國發[2011]18)和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國發[2009]32)。
醫療保險
個人部分:2%+10元;公司部分:9%
其中個人賬戶(也就你的醫療存摺)每月:3+2%*2000=43元
其餘部分都是統籌基金,交給社會,由國家統一分配
享受醫療保險保準:
在外省市發生的醫療費不能享受醫療保險。
2001年4月1日前參加工作,2001年3月31日後退休職工,累計繳納基本醫療年限必須男滿25年 ,女滿20年(含符合國家規定的連續工齡及2001年4月1日前實際繳納養老保險年限),職工繳費年限不足以上規定的,以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按7%補足基本醫療保險費年限後,自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2001年3月31日後參保人員,按實際繳費計算年限。退休時不足規定年限的,個人賬戶餘額退還本人,但不享受基本醫療待遇。
失業保險
個人繳納部分 1%;公司交納部分 2%
無論是個人部分還是公司部分,都不計入個人賬戶,全部交給國家
特別注意,農民工不繳納失業保險
失業保險的領取:這個你應該比較關心,但是看了介紹,估計你的心都......
連續交費1年以上不滿2年,領取3個月的失業救濟金
連續交費2年以上不滿3年,領取6個月的失業救濟金
連續交費3年以上不滿4年,領取9個月的失業救濟金
連續交費4年以上不滿5年,領取12個月的失業救濟金
連續交費5年以上的,按每滿一年增發一個月失業救濟金,但最長不超過24個月。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限內,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交費時間重新計算!
特別註明:救濟金就目前來說非常少,每月也就幾百塊錢,根據上面的年限,最長也就能領24個月的,還得保證你繳納失業保險年限為5年以上。還不夠你申請失業救濟等一系列的手續費用呢!,所以儘量不要失業。
請看下面:
失業保險發放數量
累計繳費時間不滿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382元;
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409元;
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不滿1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436元;
累計繳費時間滿15年不滿2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463元;
累計繳費時間滿20年以上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491元。
工傷保險
工傷保險個人一分錢不用交,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0.5%。
工傷保險由企業全額繳納,繳費費率實行行業差別浮動費率。職工在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因為工作原因受傷的,經過縣級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後,除全額報銷醫療費用外,還可以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領取相關待遇。
生育保險
生育保險由企業全額繳納,繳費費率在1%左右,且企業要為男女職工均繳納。女職工在符合計畫生育政策之內的生育、流產均可按照規定報銷,各地的待遇支付政策不一致,有的地區仿照醫療保險按照藥物比例報銷,有的地區一次性定額包乾支付。
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繳納雖然不是法定,但是屬於法規強制繳納範疇。很多企業職工誤認為可以不用繳納,這是錯誤的。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所有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私營企業等等單位均要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繳費方式為“單位一半,個人一半”。繳費費率在8%—12%之間。公積金支取規定各地區政策不同。
區別
需要注意的是,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以及住房公積金雖然都是由企業和個人共同繳納的保費,但前面“五險”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但是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一金也是法定必須繳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