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級召回:標籤、標識存在虛假標註的食品,食品生產者應當在知悉食品安全風險後72小時內啟動召回,並向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召回計畫。標籤、標識存在瑕疵,食用後不會造成健康損害的食品,食品生產者應當改正,可以自願召回。
實施三級召回的,食品生產者應當自公告發布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完成召回工作。情況複雜的,經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同意,食品生產者可以適當延長召回時間並公布。
三級召回是指標籤、標識存在虛假標註的食品,食品生產者應當在知悉食品安全風險後72小時內啟動召回,並向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召回計畫。 三級召回出現於《食品召回管理辦法》,通過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局務會議審議,予以公布,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三級召回:標籤、標識存在虛假標註的食品,食品生產者應當在知悉食品安全風險後72小時內啟動召回,並向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召回計畫。標籤、標識存在瑕疵,食用後不會造成健康損害的食品,食品生產者應當改正,可以自願召回。
實施三級召回的,食品生產者應當自公告發布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完成召回工作。情況複雜的,經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同意,食品生產者可以適當延長召回時間並公布。
食品召回是國家質檢總局2007年08月31日發布第98號局令,於當日公布並正式實施《食品召回管理規定》。管理規定共五章四十五條,主要內容包括食品召回的管...
簡介 規定解讀 執行現狀 強化治理產品召回是指生產商將已經送到批發商、零售商或最終用戶手上的產品收回。產品召回的典型原因是所售出的產品被發現存在缺陷。 產品召回制度和一般的三包產品退換貨...
由來 優勢 缺陷認定 召回管理 召回規定《食品召回管理辦法》是為了加強食品生產經營管理,減少和避免不安全食品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而制定的法規,2015年3月11日,國家食品藥品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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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信息 章程 徵求意見全文召回制度是指國家相關部門規定產品生產商、進口商、經銷商在得知其生產、進口、經銷的產品存在可能危機人身健康、財產安全的缺陷時,依法向政府部門報告,並告知消...
簡介 食品召回制度 汽車召回制度 進口乳品召回制度《藥品召回管理辦法》,內容要點:一、召回分為兩類、三級,有利於風險控制,二、更大限度地保障公眾用藥安全,三、強化企業責任,充分體現藥品安全企業第一責任人...
內容要點 詳細條款 相關詞條 參考連結藥品召回,是指藥品生產企業按照規定的程式收回已上市銷售的存在安全隱患的藥品。安全隱患,是指由於研發、生產等原因可能使藥品具有的危及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
藥品召回等級分類 藥品召回程式 法律責任醫療器械召回管理辦法(試行)已於2010年6月28日經衛生部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為加強對醫療器械的監督管理,保障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
正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醫療器械缺陷的調查與評估 第三章 主動召回 第四章 責令召回三級戰備,即局勢緊張。周邊地區出現重大異常,有可能對我國構成直接軍事威脅時,部隊所處的戰備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