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3日,“五一”小長假後第一個工作日,習近平的又一篇講話全文公開發表——《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看文章標題就知道這篇講話的分量。這是2016年1月12日在中央紀委全會上講的,全文近1.5萬字。
開篇,習近平就說:“1993年以來,我們黨的總書記每年都在中央紀委全會上講話,表明了黨中央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高度重視和堅定決心。”一口氣讀下來,信息量很大,需要留心思量的語句很多。這其中,引用的一句古語跳了出來——“莫用 三爺,廢職亡家”。
中國史學會原會長李文海教授在一篇清代政治文明雜談的文章中,曾對“莫用三爺,廢職亡家”這句諺語做過解讀。他說,這少爺、姑爺和舅爺“三爺”,“未必才無可用”,但居高位者,決不可將之倚為心腹,委以重任。原因很簡單,這些人“內有噓雲掩月之方,外有投鼠忌器之慮。威之所行,權輒附焉;權之所附,威更熾焉”。一旦權力落入彼等之手,就不免狐假虎威,殘民以逞,“通賄賂,變是非”,“弊難枚舉”。(汪祖輝《學治臆說》)如果對親屬任意放縱,最終就不免落得個“廢職亡家”的結局。
來自民間的這一官場諺語,實際是總結了一條十分重要的歷史經驗,那就是大臣們要做一個清正廉潔的好官,不僅要潔身自好,嚴於律己,而且要嚴格要求和管理好自己的至愛親朋,不可讓他們任意逞威弄權,尤其不可一味任用至親,“一用子弟至親,百弊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