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改革
組建市自然資源局。將市國土資源局、市城鄉規劃局的職責,以及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參與編制主體功能區規劃職責,市水利局的水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市農業局的草地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市林業局的森林、濕地等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等整合,組建市自然資源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機構規格為正處級。
機構職責
市自然資源局主要職責是,對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進行監管,建立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按許可權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調查和確權登記,建立自然資源有償使用制度,負責測繪和地質勘查行業管理等。
調整梅列區、三元區國土資源和規劃管理體制,將市國土資源局、市城鄉規劃局承擔的梅列區、三元區國土資源、規劃管理職責分別調整下放給梅列區、三元區。規劃管理職責下放後,市自然資源局要加強對梅列區、三元區規劃工作的統籌。
不再保留市國土資源局、市城鄉規劃局。
現任領導
局長:林建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