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大學大學生軍樂團
簡介全稱:三峽大學大學生軍樂團
英文:CHINA THREE GORGES UNIVERSITY MILITARY BAND(縮寫為“CTGUMB”)
成立時間:2009年9月28日
成立背景:為了進一步加強我校校園文化建設,搭建提升大學生藝術素養的平台,學校擬建三峽大學大學生軍樂團。軍樂團直屬三峽大學團委治理,隊員由全校樂器興趣者經選拔練習後組成,主要擔任每周一的升旗奏國歌任務和在學校各大活動中承擔儀仗迎賓及文藝演出任務。
宗旨:軍樂團以拓展學生素質教育,提高學生藝術修養,培養學生藝術素質與科學精神為目的,以“弘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展示三峽大學新形象、新風采”為指導思想,以“提高學生音樂素養,提供學習平台,聆聽大千世界最美妙的聲音”為文化理念,成為我校學生進行高雅藝術實踐的一支生力軍。
團結 勤奮 求索 務實
團名團標團標說明:圖片主要以紅色,綠色,黃色,黑色組成,形狀簡單,但寓意豐富。1、 總體表現出軍樂團的拼音的首寫字母:J、Y、T。
2、 紅色五角星在最尖端,表示著祖國,也昭示著我們青年一代人熱愛祖國的決心和毅力,永遠跟著黨走;五角星中心的八一字樣代表著軍隊,表示我們軍樂團要向軍隊一樣加強自身建設。
3、 紅色五角星下邊的黑色筆畫看似很直但也不乏優美,黑色表示軍樂團有著嚴明的紀律性,一切聽指揮,但也不乏其人性化的一面。
4、 右側的三條線分別用軍樂團中的三種最常見顏色組成:綠色,金黃色,紅色。軍綠色顯示出軍樂團的本質;金黃色代表著軍樂團的餓大部分樂器以金黃色為主,督促著大家要愛護樂器,愛護軍樂團的公共財產;紅色在這裡表示著大家的熱情與激情。
5、 整幅圖的效果可以表示成多種含義:像一把火炬,象徵著軍樂團的火種要屆屆相傳下去,永不熄滅,永遠旺盛;像一桿指揮旗,指揮者樂隊的演奏,預示著團員的不斷奮鬥不斷努力將每一場演出都圓滿的完成;像一把軍刀,指揮者隊伍里的每一個人向著大家的共同興趣愛好共同的理想前行;像一個“飛”字,三條線是騰飛的翅膀,表示著軍樂團給大家插上理想的翅膀助大家飛向更高的天空,飛向自己的理想;像一個舉止優雅的指揮家正在指揮者他的一場完美演出,我們軍樂團的每個成員都在這裡,在這個舞台上表演者自己的精彩;又像是一個音樂家正陶醉在自己的音樂里 ……團徽團徽中間為一綠色(RGB:50,150,50)的圓形,圓形中間為軍樂團團標,團徽上半圓部分為毛體的“三峽大學大學生軍樂團”。下半圓為英文:the Militaryband of Three Gorges University of China。整幅圖由綠色黑色構成,綠色象徵著軍樂團朝氣蓬勃,黑色象徵著軍樂團有著嚴明的紀律,正派的作風。整體採用校徽的顏色。
團旗團員證臂章
組成
梯隊編制軍樂團按照管樂團編制,演出梯隊編制為65人,軍樂團現有130餘名團員,分為A、B兩隊,配置了大抱號、小號、短號、長號、圓號、中音號、次中音號、長(短)笛、單簧管、薩克斯(高音、降B、降E)、大小軍鼓、大軍鑔等十六種樂器,並設指揮一到兩名,樂團下設木管聲部、銅管聲部、打擊樂聲部三個大聲部。團員全部來自普通學生中,它要求每一位團員具有很強的團隊精神觀念和嚴格的組織紀律觀念。
管委會編制在組織機構上,軍樂團設定管委會,負責全團的管理,現設秘書部、設備管理部和宣傳聯絡部3個部門,以學生自治自理形式運作。主要工作是明確團員權利義務,並對樂器、服裝管理、日常考勤、團乾選拔、樂團其他財產等方面制定具體的規定,並組織和開展團內的活動。
指導老師校黨委、團委的領導們高度重視,特邀請劉廣生、付傳利、鍾志賢、崔迪、王振可、文藝琳、陳立京、李惠信等從教經驗豐富的老師擔任軍樂團指導老師。
軍樂團大事記
2009年9月—2010年6月2009年9月28日——三峽大學大學生軍樂團接牌儀式
2009年10月1日——三峽大學慶祝祖國60周年升國旗儀式
2009年10月30日——三峽大學體育節暨第九屆田徑運動會開幕式
2009年12月31日——三峽大學2010年跨年晚會
2010年1月19日——招商銀行宜昌分行接牌儀式暨喬遷典禮
2010年3月26日——迎接校外領導參觀青年樓
2010年4月22日——2010年第一次全團大會
2010年6月17日——三峽大學第二屆大學生軍樂團換屆選舉大會
2010年7月——三峽大學大學生軍樂團集訓
2010年9月1日——三峽大學2010年新生開學典禮
2010年10月16日——宜昌鱘皇苑開業典禮
2010年10月22日——三峽大學第十屆運動會開幕式
2010年11月28日——大學生軍樂團周年紀念暨歡送老團員聯歡晚會
2011年3月6日——三峽大學大學生軍樂團全團動員大會
2011年3月25日——2010-2011年度中國足球協會室內五人制足球甲級聯賽三峽大學賽區開幕式演奏國歌
2011年4月24日——三峽大學大學生軍樂團第一屆趣味運動會
軍樂團榮譽
2010年5月4日——大學生軍樂團被評為“2009—2010年度校級優秀學生組織”(全校14個校級優秀學生組織軍樂團排第四名,並且也是獲得該獎項最年輕的一個校級學生組織)
歷屆幹部
第一屆團 長:封 林
副團長:李琳莉
執行團長:李倩倩
執行副團長:鄒益波 毛宇峰
秘書部秘書長:陳 娟
設備管理部部長:劉 靚
設備管理部副部長:李永傑
小(短)號聲部長:駱意
長號聲部長:胡釗
中音號聲部長:陳佳其
圓號聲部長:張美慧
長笛聲部長:葉曉霜
薩克斯聲部長:周緒佳
單簧管聲部長:劉鵬
打擊樂聲部長:劉甜甜 黃俊
第二屆
團 長:武建斌 副團長:諸莉、王長城
執行團長:陳佳其 常務團長:鄒益波
執行副團長:劉 靚 王莉莉
秘書部部長:王文劍
秘書副部部長:金冬雨、夏瑩
設備管理部部長:劉金鳳
設備管理部副部長:徐楊、劉沖
宣傳聯絡部部長:向欣
宣傳聯絡部副部長:張浩
小(短)號聲部長:周志敏、武志雄
長(抱)號聲部長:曹權林、萬秀武
中音號聲部長:劉汝康
圓號聲部長:秦孝輝
長笛聲部長:黃鶴程、袁玫
薩克斯聲部長:周駿泉
單簧管聲部長:趙世洋
打擊樂聲部長:劉亞雲、李焱
管委會歷屆幹事
第一屆秘書部:金冬雨 顧拯文 劉琴 宋文 周啟玉 劉忠中 劉金鳳 秦亞林 焦秀敏 張群林
設備管理部:張昱 張慶 徐楊 林傑 趙世洋 鞏持恆 史洋 譚朝舉 胡春銍 劉沖
秘書部:陳久 付賢 李波瀾 陸昭陽 潘亞 許俊明 朱進秋 李浩勇
設備管理部:吳秀、張洋、周聰、徐亮、凌江華、朱盼攀、王亞軍、石潛
宣傳聯絡部:梅俊 張衛 喻小穎 高麗慧 康藝蓉 杜娜 張翌 李順濤 匡瑩 劉雪芳 胡波 金翩翩 孟潭 王巧
歷屆團員
第一屆小號
指導老師:劉廣生
A隊:駱意 武志雄 楊金橋 楊克剛 舒傑 劉帥 許山俊
B隊:韓菲 胡鵬傑 郭柏全 劉偉 潘久偉
短號
指導老師:劉廣生
A隊:王志勇 周志敏
B隊:向古月 王亮
長號
指導老師:文藝琳
A隊:胡釗 王偉峰 鄭智勇 韓聖松
B隊:柳謙 楊威 羅彬 曹權林
抱號
指導老師:文藝琳
A隊:余意 呂曉虎
B隊:萬秀武 謝正洋
中音號 次中音號
指導老師:王振可
A隊:陳佳其 劉學 寇華成 胡昌志
B隊:劉汝康 婁山 徐艷 李雨絲
圓號
指導老師: 王振可
A隊:張美慧 袁華兵 王小杭 沈成玲
B隊:劉溪 劉瓊 秦孝輝 孫宇婷
長笛
指A隊:葉曉霜 姜玉婷 江維 趙瑋璐 邱悅 曾仔燕 劉偉
B隊:黃鶴程 袁玫 熊玉娥 王露露 袁強 王文超 鄭倫鑫
中音薩克斯 次中音薩克斯 高薩
指導老師:崔迪
A隊中音薩克斯:鄒陽 蔣俊峰 李洪
B隊中音薩克斯:呂筆瀚 鄧珍珍
A隊次中音薩克斯:田耘 程俊 龍行超
B隊次中音薩克斯:劉小晶 謝夢 唐嬌龍
A隊高音薩克斯:周緒佳 周駿泉
B隊高音薩克斯:柏興寶 劉泓言
單簧管
指導老師:李惠信
A隊:劉鵬 劉玥辰 趙世洋 張慶 賈伏麗 李劍龍 袁泉 譚雲昭
B隊:閣成強 譚朝木 何思聰 鄒夢潔 張增 周聰 王立兵 李佩文
打擊樂
指導老師:陳立京
A隊小軍鼓:劉甜甜 郝姝 張秀娟 王夢縈
B隊小軍鼓:趙詣瀟 黃丹 劉亞雲 譚慧
A隊大軍鼓:胡敏 董肇楠
B隊大軍鼓:陳歡 李炎
A隊鑔:黃俊 劉 傑
B隊鑔:閆麗紅 張小月
A隊指揮:翟克瑤
B隊指揮:郭方亮
小號
指導老師:劉廣生
A隊:周志敏 胡鵬傑 劉偉 駱意 彭宇 武志雄
B隊:毛振華 田野 陳曉東 羅凱 馮煒 柳明
短號
指導老師:劉廣生
王亮 王佳樂
長號
指導老師:吳斯
A隊:曹權林 白強 劉爾卓
B隊:張海迪
抱號
指導老師:劉廣生
A隊:萬秀武 李兵
B隊: 秦前龍 居治成
中音號 次中音號
指導老師:王振可
A隊:劉汝康 寇華成 婁山
B隊:陳進寶 袁洪亮 柯亭儒 林道闊 范顯 李紅 李浩勇
圓號
指導老師: 王振可
A隊:秦孝輝 劉溪 覃蕾 孫宇婷
B隊:徐建輝 陳華明 吳圓莉 袁華兵
長笛
指導老師:鍾志賢
A隊:袁玫 黃鶴程 姜玉婷 趙瑋璐 熊玉娥 袁強 鄭倫鑫
B隊: 張每文 沈雨薇 張熒 王燦 劉沖 霍松 金珊珊 陳璐 李軍利 董仁禕 覃春玉 姚昕
中音薩克斯 次中音薩克斯 高薩
指導老師:崔迪
A隊中音薩克斯:鄒陽 呂筆瀚
B隊中音薩克斯:關驚雷 祝一帆
A隊次中音薩克斯:程俊 龍行超
B隊次中音薩克斯:陳龍 楊旭
A隊高音薩克斯:周駿泉 柏興寶 劉泓言
B隊高音薩克斯:鄭欣 劉俊怡
單簧管
指導老師:崔迪
A隊:趙世洋 李劍龍 李佩文 潘久偉 郭柏全 袁泉
B隊:孫師迪 周田田 姚夢 盛潔 李青 程冰 譙鳳 李京芳
打擊樂
指導老師:陳立京
聲部長:李焱 劉亞雲
A隊小軍鼓:劉亞雲 李焱 王夢縈 陳雙雙 李煜嬋 劉瀟瀟
B隊小軍鼓:王文茜 王璐 譚慕潔 葛昕睿 翁蒙蒙 周海燕 姚蕾
A隊大軍鼓:安秋龍 王朋 胡穹
B隊大軍鼓:李勇 王亞軍
A隊鑔:劉傑 陳好問
B隊鑔:楊月 張藝陽
指揮
指導老師:陳立京
A隊指揮:翟克瑤 郭方亮
B隊指揮:蔣通友
團內活動
每月給團員過集體生日、戶外素質拓展、野炊、籃球比賽、桌球比賽、內部晚會、聚餐等等。
組織資料
三峽大學大學生軍樂團團章《三峽大學大學生軍樂團團章》
第一章:團訓 宗旨
軍樂團團訓:團結 勤奮 求索 務實
軍樂團宗旨:在校團委的直接領導下,以建設校園文化、培養和發展團員興趣,積極主動完成各項演出任務,以為三峽大學發展做出應有貢獻為己任,開拓進取,勇攀高峰,將三峽大學軍樂團建設成一支國內有影響的大學生軍樂團。
第二章:團員守則 權利 義務
軍樂團團員守則:
1、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積極向黨組織靠攏;
2、熱愛軍樂團,積極維護學校和軍樂團聲譽,敢於同有損學校和軍樂團的不良言行作鬥爭;
3、嚴格遵守學校和軍樂團的各項規章制度,杜絕違紀行為的發生;
4、認真學習文化課,不能隨意缺、曠課,杜絕不及格現象;
5、積極完成軍樂團的訓練和演出任務,一切行動聽指揮;
6、刻苦訓練,努力提高業務水平和音樂素質;
7、勇於吃苦,無私奉獻,艱苦創業;
8、愛護樂器,做好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
9、尊敬師長,團結隊友,互幫互助,共同努力進步。
軍樂團團員的權利、義務:
入團條件:凡具有我校學籍的在校學生,愛好音樂,樂於學習一種樂器,願意在大學生軍樂團為學校服務者,均可申請加入大學生軍樂團。
責任與義務:
1、團員應自覺地學習黨的理論知識,不斷用共產主義的世界觀改造自己的思想,積極向黨組織靠攏;
2、團員應將自己的專業學習放在第一位,在搞好專業學習的同時,規範地遵守團內紀律,認真訓練,努力提高業務水平,達到校領導對樂團提出的“工作,學習兩不誤”;
3、團員要深刻理解團訓的要求,深入學習團史,繼承並傳播軍樂團的各項優良傳統和作風。通過軍樂團2-3年的生活,團員應培養出“團結拼搏 嚴格紀律 無私奉獻 吃苦耐勞 勇於創新”的精神,全面提高自己的綜合素質;
4、團員的業務服從指導老師和隊乾的合理安排,業務較好的老隊員有義務參與指導新團員訓練的工作;
5、團員有義務維護軍樂團的形象和聲譽,不得散布有損於軍樂團聲譽的言論或做出有損軍樂團形象的行為;
6、團員有義務愛護,保養自己使用的樂器和服裝;
7、團員應該積極主動以主人翁的責任感關心並參與到軍樂團的建設中去。
權利:
1、團員有學習的權利,業務優秀且對業務有突出貢獻的隊員有選修第二門樂器的權利,有關幹部應在適當遵從個人職員的基礎上,從團內各聲部綜合配比平衡的角度和團員自身的條件出發,為新成員分配樂器;
2、團員均有權利在服從管理的同時監督團內幹部的工作,有權利在適當的場合對幹部的失誤提出公開的批評,有權利向上級部門反映幹部的不當行為;
3、團員在訓練中遇到困難時,有權利向樂團提出請求和要求提供幫助;
4、團員認為自己在團內受到不公正待遇或不適當的處分時,有權利向團內幹部申辯事實,也可如實地向上級部門反映情況;
5、團員有權利請求軍樂團為自己提供在軍樂團工作期間有效的、真實的證明材料,為自己在校內的發展和以後的就業提供方便。
第三章:管理組織機構及其產生(擬定)
全團管理委員會:
軍樂團最高管理機構為全團管理委員會,所有委員通過全團大會民主選舉產生,委員任職情況由上一屆團部和指導老師商量任命。其成員為團長、指揮、副團長、各部門部長副部長以及普通團員代表三名。
全團管理委員會職能:聽取團員對團乾的監督意見,通過或否決團章的修改,對團乾的失誤進行批評、指正。通過或否決各項成文條令條例。
團乾產生機制:
在全團管理委員會下軍樂團實行團長負責制,按民主集中的原則進行管理。軍樂團團部為團長、副團長、秘書部、設備管理部、各聲部部長(暫定)組成。
1、團乾條件:
凡熱愛軍樂團,志願為團員服務的軍樂團團員,均有權利參加競選。
團長人選為在團內服役滿兩年的團員,對團內事務有一定的了解。
副團長、各職能部門部長人選為在團內服役時間超過一學期的任何團員。
2、產生方法:
按照民主集中制的指導原則,大學生軍樂團幹部選拔實行候選人制度,要求各團乾候選人人數不得少於當選人人數的2倍。召開選舉的全團大會與會者人數不得少於全團人數的80%。
團長人選由指導老師、上屆團長、指揮商議確定,候選人不得少於4人,在全團大會(人數超過全團人數80%視為有效)上參加民主選舉,選舉結果在團內公示三天,並反饋院系徵求意見後由指導老師任命。
副團長、各職能部門部長在召開的全團大會上進行競職演講、答辯、民主選舉後產生,候選人不得少於當選人數的2倍。選舉結果在團內公示三天,並反饋院系徵求意見後由指導老師任命。
指揮由指導老師、團長商討指定或罷免,各聲部組長由指揮指定或罷免,指揮和組長受團內的各位幹部和團員的監督。
3、各職能管理部門的職能:
秘書部:負責團內會議的組織主持工作,對各部門工作記錄在案,為以後幹部考核提供資料;在團長的指導下記錄並保管團員檔案資料,整理並保管具有歷史意義的文字和圖片資料,隨時了解和記錄軍樂團成員在校期間所取得的成績,及時向團長匯報或在團乾例會上通報;了解並反映團員的思想狀況及要求,努力加強團員之間的聯繫與交流;對團內形成的各項決議、決定成文並報送指導老師;負責記錄保管《軍樂團大事記》;制定並執行符合實際情況的考勤制度,定期對考勤情況進行匯總並向政委提交處理意見;制定合適的考核計畫,並將考核結果提交政委,以備評優工作;對全團人員的基本情況進行登記備查,每學期末向政委提交總結;建立穩定的通知聯絡體系,遇有緊急任務時確保政令暢通;匯總考核計畫;協助配合團長及其他部門開展工作。
劇務部:①制定並切實執行符合實際的劇務規章制度;依據《劇務管理制度》對學校下撥軍樂團使用的資金、樂器、服裝及自行購置的其他財產進行管理和監督;管理團內的宣傳器材;教育幹部和團員培養艱苦樸素、勤儉持家的作風,抵制奢侈浪費和不良開支;全面負責樂器、衣服在演出前的後勤工作以保證演出成功;全面負責各項重大活動前的宣傳工作,保證活動開展的影響力;
②在指揮指導下為演出梯隊及後備梯隊制定相應的訓練計畫,組織各聲部首席負責訓練的貫徹實施;按《財產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對總譜、分譜及其他訓練資料進行分類管理工作並接受秘書部的監督;協助配合團長及其他部門開展工作。
4、大學生軍樂團要求各團乾和職能部門責權規範,分工明確,配合緊密。大體分工圖如下:
5、經過選舉產生的新一任全團管理委員會委員名單基本確定後,以正式文字形式在全團公示3
天;三天內如果團員對此結果有異議,則上報現任全團管理委員商討決定;如無異議,則在上報團委,並經團委及團乾院系確認批准後正式生效,產生新一屆的全團管理委員會。
6、選舉結束,新一屆的全團管理委員會全體委員正式產生後,舉辦一次新老領導班子職責移交和宣誓就職儀式,其他相關手續同時辦妥移交。
第四章:團乾條例 細則
團乾工作條例:
1、幹部要努力工作、無私奉獻;
2、幹部要團結統一、顧全大局;
3、幹部要注意形象,在各方面起到模範帶頭作用;
4、各職能部門分工負責,接受團長、副團長監督,團長、副團長隨時接受全團團員的監督;
5、樂團保護每一位幹部的積極性和威信,任何一名幹部非經規定程式不得擅自離職。
幹部的素質和事務的要求:
1、團長應具備以下條件和素質:
①眼界開闊,責任心強,有“全團一盤棋”的大局觀念;
②了解軍樂團的歷史和現狀,對現存的問題有完整、系統的思考,對樂團的發展方向有深入、正確的把握;
③有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和書面、口頭表達能力;
④嚴於律己,各方面能起到模範帶頭作用;
⑤學習成績優良,思想上積極向黨組織靠攏;
⑥精通一門樂器的演奏技能,並在訓練中不斷提高。
團長負有以下職責和責任:
統一領導和協調全團的工作,推動全團工作向制度化、規範化的目標邁進。主管業務部和劇務部的工作,負責演出梯隊的訓練及組織安排,對副團長的工作的進行指導和監督,加強對團乾工作能力的培養力度,對外代表軍樂團建立和發展與兄弟社團及個人的聯繫與交流。及時向指導老師反饋情況,定期在全團大會上向團員匯報工作,接受全團人員和幹部的監督,在政委缺席時履行政委的部分職責。
2、指揮應具備以下條件和素質:
①具有較高的音樂理論修養,有視唱能力,並在這一領域不斷鑽研、進步;
②精通一門樂器的演奏技能,熟悉各個聲部樂器的特點;
③有一定的組織管理能力和表達能力;
④責任心強,在團內有較好的民眾基礎。
指揮負有以下職責和責任:
保證每次演出的指揮工作,致力于樂團演出梯隊平日的排練工作,密切聯繫各個專業老師並在其指導下對全團各聲部的訓練工作作出計畫,努力鑽研音樂知識,豐富樂理與指揮知識,提高樂團的演出水平。
3、副團長應具備以下條件:
①對軍樂團歷史和現狀有一定的了解,對現存問題有一定深度的思考;
②責任心強,有一定的組織管理能力和表達能力;
③遵守紀律,嚴於律己,各方面能起到模範帶頭作用;
④思想上追求進步,積極向黨組織靠攏;
⑤服從團長、政委的領導,善於發現工作中的失誤和不足,並勇於改進;學習成績優良;
⑥基本掌握一門樂器的演奏技能並在訓練中不斷提高。
副團長負有以下職責和責任:
協助團長做好演出梯隊的組織安排;在團長和政委的指導下,主動與相關各部配合,作為後備梯隊的主要負責人做好後備梯隊的工作;在團長缺席的情況下,暫時履行團長的部分職責;在團內幹部會議上有根據地對幹部的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認真執行幹部會議上所形成的決議;接受全體團員和幹部的監督。
4、聲部組長應符合的條件
①具有較高的音樂理論修養;
②在本聲部內具有較高的演奏水平和較好的民眾基礎;
③責任心強,紀律情況良好。
協助配合指揮,劇務部完成本聲部的訓練、排練工作以及考核工作。能在本聲部內形成帶頭作用,組織日常的聲部訓練工作。
第五章:管理組織制度
為保證大學生軍樂團訓練的質量和圓滿完成演出訓練任務,加強紀律,軍樂團管理委員會根據訓練計畫和實際情況制定了以下制度:
演出訓練制度:
⒈ 遇有臨時或重大演出任務時,演出梯隊的團員必須按照要求準時參加演出和合練,遲到者不得參加演出,並作深刻檢討。
⒉ 如無正式通知,任何訓練及演出均照常進行。
⒊ 演出任務與教學任務有衝突時,由團委統一安排請假事宜,按學校規定,請假時間按上課對待。
⒋ 演出時必須按規定穿專用制服,並做到服裝整潔,整齊劃一,團員必須注意自己的形象,不得隨意將帽子拿在手中,衣扣不得解開,不得在路上嬉笑怒罵,有損於軍樂團形象。
⒌ 演出時,任何人必須嚴格遵守佇列紀律,合練及演出中的有關事宜由指揮統一安排,到校外執行演出任務時,一切聽指揮,返校前未經帶隊老師或帶隊負責幹部同意任何人不得中途離隊。
⒍ 對業務出色的團員,若其在規定期內完成訓練任務時,可以向業務部申請提前過聲部,經業務部考核同意,方可在排練期限內免訓,但必須參加早晨基本功訓練。
⒎ 任何團員均應在規定的訓練時間安排訓練,不得逃課參加訓練,也不能假借上課名義而逃避訓練。
⒏ 團員在訓練時間內必須認真訓練,努力提高訓練效率,不得聊天或從事其他與團內工作無關的事,嚴禁手持樂器互相打鬧或故意破壞性使用樂器。
考勤制度:
⒈按時參加訓練,遲到十五分鐘內者算遲到,遲到超過十五分鐘者算曠到。
⒉因事、因病不能按時參加訓練或演出者必須請假,並按照要求遞交書面請假條,並說明請假理由。
⒊訓練期間向組織部請假,合練及演出期間向團長或指揮請假,準假後才視為請假有效,否則應按原訂計畫參加合練或演出,不得遲到或早退,在重大演出開始時,團長應向指導老師匯報出勤情況及缺勤原因。
⒋由於特殊原因,需較長時間離校者本人應以書面形式及時向樂團說明情況,由團長及時向指導老師匯報。
⒌對新生管理考勤制度,一周遲到三次通報批評;一周內請假不得超過三次,長假需帶課表請假;一周內兩次曠到者開除,一個月內曠到四次開除(遲到兩次記一次曠到)。
設備管理制度:
為了有效地使用樂團樂器和資金,為了樂團的長遠利益,劇務部特制定以下管理條例:
(一)資金使用條例:
⑴ 團乾使用樂團的資金,事先徵得主管劇務部的幹部同意,否則不予報帳;
⑵ 對於較大數目非業務開支須向團委指導老師申請,經批准後方可使用;
⑶ 團員有權查詢資金使用情況,有權查帳,對此劇務部須密切配合。
(二)樂器管理條例:
1、大學生軍樂團的樂器歸軍樂團和學校所有,屬於國家公共財產。下文所指樂器包括銅管、木管、打擊樂器和樂器專用潤滑油、金屬拋光油、哨片以及其他樂器零件、配件等;
2、樂團的每一位樂器使用者必須認真核對填寫樂器檔案,同時保管保養好樂器,延長樂器的使用壽命,有人為或自然原因損壞的要及時上報維修更新;
3、樂器使用者必須嚴格遵守劇務部規定合理使用樂器,嚴禁動用非本聲部樂器,不得損壞樂器,不得隨便拆卸、拼湊和調換樂器,不得故意縮減樂器的使用壽命;
4、軍樂團團員如需借用樂器,須在設備管理部登記,且時間限於節假日,樂器限於小件樂器和零部件、配件;如院系或社團借用樂器,需持有效證明(經校團委蓋章,經過團長和劇務部同意後,打出借條),方可借出,且必須在共同商議時間內歸還軍樂團。任何人不得私自將樂器帶出樂團;
5、軍樂團團員如需調換樂器,須向設備管理部提出書面申請,經設備管理部同意後方可;如需選修第二樂器,須向全團管理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經批准後才可使用選修的樂器;
6、每周日下午為樂器集體大保養時間(特殊時刻另作安排),軍樂團團員在訓練完畢後應本著認真負責的態度,自覺仔細地保養樂器,劇務部提倡多使用而不浪費號油。平時每次保養時間無須劇務部通知,自覺保養,自我管理;
7、對於哨片等特殊配件,應由劇務部統一發放,任何人不得私自濫用亂拿。如果團員私人另需哨片,須向劇務部另行購買;
8、訓練時間拿出樂器後,須將樂器盒放回原處,訓練結束後將樂器入盒入櫃,不得亂放和遺棄樂器及其配件;
9、軍樂團團員須時刻保持樂器清潔,講究樂器使用衛生,拿出樂器前應先確認自己的手、嘴等器官是乾淨的(劇務部建議先洗手後拿樂器),銅管號嘴在使用前後須沖洗,但不得將樂器的易生鏽等關鍵和敏感部位弄濕,以免加快樂器老化,影響音準。
10、每次放長節假日(十一、五一)前、學期放長假前、團員退團前,劇務部將對所有樂器進行大檢修,並作徹底保養,經檢查後對所有樂器及其配件上鎖封存。
11、所有團員都必須嚴格遵守《劇務部管理條例》,任何人都有權利和義務監督任何團員團乾對樂器的使用和保管。
(三)軍裝管理條例:
1、軍樂團團員所發放使用的軍裝歸大學生軍樂團和學校所有,屬於國家公共財產。下文所涉及的軍裝包括整套服裝(夏裝和秋裝)的上裝(含襯衣)、下裝、軍帽、領帶、皮帶、穗帶、肩章、臂章及服裝上的細小部件等;
2、軍樂團團員必須以軍人的素質尊重和愛惜軍裝,禁止不修邊幅,禁止私自調換軍裝,禁止隨意裁剪和摺疊變形;
3、所有團員在軍裝下發使用前需認真填寫服裝檔案,同時妥善保管,如有認為或自然原因造成軍裝破損和老化的,要及時上報並修補、熨燙;
4、軍樂團團員在有演出、排練任務或其他必要場合經團乾通知後統一穿軍裝,禁止穿規定以外的鞋襪;其他情況下一般要求不穿軍裝;
5、演出任務完畢後,軍裝必須一律帶回妥善保管,經常燙洗,禁止隨便放在樂器房、琴房和大學生活動中心;
6、軍樂團使用的軍裝團員團乾不得私自外借,如有個人、院系、社團借用,必須經過規定程式,持有效證明(經校團委蓋章,經過團長和劇務部同意後,打出借條),方可借出,且必須在共同商議時間內歸還軍樂團;
7、所有團員須隨時注意維護軍樂團和軍人形象,穿軍裝時不得勾肩搭背,不得吸菸酗酒,不得口出髒話粗話,不得進入網咖、歌廳等娛樂場所;
8、軍樂團原則上不提倡穿著軍裝進食堂。特殊情況下,所有團員在規定時間內,即早上8:00以前,可與三名或三名以上的團員著軍裝進食堂。在整個用餐過程中,注意言行舉止,維護軍樂團形象並要特別注意不要弄髒軍裝,提倡買能帶出食堂的便餐。其他時間內所有團員一律不允許穿軍裝進食堂。
8、所有軍樂團團員在離團時必須主動交還軍裝,經劇務部檢查完好無缺後入庫保存,以備下一級團員繼續使用;
9、所有團員都必須嚴格遵守《劇務部管理條例》,任何人都有權利和義務監督任何團員團乾對軍裝的使用和保管。
(四)關於對樂團其他財產的管理補充
1、樂團財產包括:學校下撥分配和其他單位獎勵贊助的資金、樂器、服裝、自行購置的物件等硬體資源;辦公室、訓練場地等空間資源;檔案、樂譜、照片等文化資源;
2、學校分配給軍樂團使用的辦公室(大學生活動中心旁)和樂器房歸軍樂團管理,設備管理部負責辦公室的衛生和安全;所有團員必須保持內部的清潔乾淨,禁止在辦公室內抽菸喝酒、亂扔垃圾,禁止帶陌生人進入,禁止未經允許動用辦公室和琴房內的物資;
3、為方便管理,辦公室和琴房的鑰匙只能由少數團乾保管;
4、樂團鼓勵多與校內外其他社團和單位進行交流,部分樂譜和其他資料對外開放,但任何人不得私自將資料源件外借和贈送,只能通過複印和掃描途徑;
5、樂團的架子鼓、電子琴、音響設備等屬於樂團珍貴財產,未經允許任何人不得私自動用、外借和拆卸搬運;
6、樂團財產外借的一般程式為:先由借方打出借條,經校團委同意蓋章,取得設備管理部或團長同意後,方可借出並在雙方商議時間內歸還軍樂團;
7、《設備管理部管理條例》的最終解釋權歸全團管理委員會和設備管理部所有,任何人必須嚴格遵守。
(五、)設備管理部管理條理的實施和獎懲辦法
1、無意損壞樂器者,將負責全部維修費用,做出書面檢討,並加練一次;若無意致使樂器跌落,但樂器並無明顯損壞,處以所持樂器1%的折舊罰款,並加練一次;
2、由於個人疏漏原因而造成樂器遺失的,全額照價賠償,並在全團面前做出深刻檢討;
3、有意損壞樂器者,除負擔全部維修費用外,處以所持樂器10%的罰款,在全團面前做出深刻檢討,並加練兩次;另外,團乾例會上還將做出其他的處罰決定;
4、對隨意動用本聲部以外聲部樂器者,處以所亂用樂器2%的罰款並做出書面檢討;
5、演出服裝要妥善保管,要經常燙洗。若發現制服有明顯破裂和永久疤痕者,處以所損壞衣服10%的罰款,若丟失,將全部賠償,並給予相應的其他嚴厲處罰;
6、所有處罰費用統一歸劇務部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動用和扣留;
7、對隨意破壞辦公室和琴房衛生和安全秩序者,給予警告處分,並做出書面檢討;
8、對於私自外借樂團財產物資者,給予嚴重警告處分,並做出書面檢討;
9、對於違反軍裝管理條例第七條規定,穿軍裝時勾肩搭背、抽菸酗酒、單獨進入食堂、口出髒話粗話、隨意進入網咖、歌廳等娛樂場所,劇務部給予通報批評處分;
10、對於違反劇務部其他條例者,劇務部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
11、對於故意違反上述規定,惡意損壞樂團財產,情節特別嚴重,造成重大損失和重大不良影響者,給予留團察看或開除處分;
12、對於全體團員特別是團乾中私自挪用或貪污公款者,給予留團察看或開除處分,並由校團委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
13、對於積極維護劇務部管理條例並做出重大貢獻者,給予相應獎勵;
14、全體團員團乾必須嚴格遵守執行《劇務部管理條例》,並相互監督;劇務部隨時接受全體團員的監督。
註:對於罰金問題,還有待全團管理委員會商定。
附一:部分樂器、服裝價格 單位:元
長 號 | 小 號 | 抱 號 | 長 笛 | ||||
圓 號 | 上下低音號 | 短號 | 中薩 | ||||
次中薩 | 單簧管 | 高薩 | 小軍鼓 | ||||
大軍鼓 | 鑔 | 鼓槌 | 伸縮管油 | ||||
大薩哨片 | 小薩哨片 | 拋 光 | |||||
秋 上 | 秋 下 | 夏 上 | 夏 下 | ||||
樂器名稱 | 編 號 | 購置日期 | 產 地 | ||||
品 牌 和 型 號 | 預 計 使 用 壽 命 | 當 前 使 用 者 (簽字) | 當 前 使 用 狀 態 | ||||
損 壞 及 維 修 記 錄 | 備註: | ||||||
大學生軍樂團 設備管理部 製作 2009年9月 |
⑴ 為加強對樂團內所有成員的管理與培養力度,加強與團員所在院系的溝通,便於團員所在的院系對團員的了解,促進團員個人的成長,軍樂團在團內為團員建立和完善個人檔案,並逐步加強對團員個人檔案的正規化管理;
⑵ 個人檔案的形式包括《大學生軍樂團團員檔案》和《大學生軍樂團考核表》。檔案在暑期集訓時開始填寫,考核表在進入軍樂團後開始填寫,每期一份,根據團員考核表的具體數據以及團內決定給予評價,然後返回院系,經院系審核後,報學校團委,然後記錄入個人檔案歸檔;
⑶ 個人檔案有分管副團長統一管理,秘書部做好檔案管理工作;
⑷ 個人檔案除必須由個人填寫的內容之外,與團內評語或鑑定有關的內容應遵守迴避制度,即團長、副團長的個人檔案相關欄目由指導老師填寫,其他需迴避的個人的相關欄目由指導老師或指定的人員填寫。
考核制度:
⑴ 團內一般成員由秘書部依據《團員責任、義務和權利》進行考核,考核分為經常性考核和期末綜合性考核兩種;
⑵ 經常性考核的結果均由秘書部公布並記錄在案,總匯後作為期末綜合性考核的依據之一;
⑶ 經常性考核中達到以下要求者應給予表彰:遵守訓練及演出紀律,服從訓練安排,按時訓練及參加演出;訓練認真,講求效率,進步明顯;關心樂團建設,積極提出合理的建議和意見;維護樂團形象,勇於抵制不良行為;
⑷ 不遵守團內有關制度和紀律的團員應給予批評教育,對屢教不改或嚴重違反紀律的團員可在團內給予紀律處分直至開除出團並報請學工處給予行政處分。團內的紀律處分包括通報批評、警告、嚴重警告、撤消職務或記過、留團察看和開除。通報批評以上紀律處分應記入團員個人檔案,警告以上處分還應向當事人所在院系送發批評通知單;
⑸ 學期末或學校“五四”評優期間各召開一次全團大會,對團內幹部和團員進行綜合性考核。考核結果分為不合格、合格、良好、優秀四個檔次;
⑹ 綜合性考核採用自評與民主評議相結合的辦法,任何人都有權根據事實質詢與申辯,有權為他人申辯,被評議人必須對質詢做出答辯。所有幹部必須首先以軍樂團團員的身份參加評議,合乎團員標準的方可作為幹部參加評議。對團員的評議應首先在團乾例會上根據組織部的記錄審議,並依據全團大會的決議做適當調整。所有人員的考核以全團大會通過的結果作為最終結果;
⑺ “五四”評優期間,團內綜合考核達到“良好”或“優秀”的人員方可按有關政策參與學校評優;
⑻ 評議沒有達到合格團員標準的幹部應免去其職務(不作為紀律處分),被評議為“不合格”的幹部應視本人的認識態度酌情予以免職或暫時保留職務,以觀後效。被評議為“不合格”的團員,軍樂團應進行說服教育,幫其儘快進步,任何人不得歧視,如本人經教育後態度沒有轉變,可予以開除。
例會制度:
⑴ 對軍樂團特殊情況,不宜開太多的例會,特決定由秘書部專門負責會議的召開並負責會議的記錄;
⑵ 任何團乾、團員有義務也有權利向秘書部提出會議召開的必要性,及時向團長、秘書部反映存在的情況以便及時解決;
⑶秘書部應將會議召開的情況、問題的解決辦法及時反饋給團委指導老師和團長、指揮。
業務表填制細則
⑴ 本表一學期一份,共需要填制兩次,從9月13日起,由聲部首席四周考核一次並填制,考核兩次後秘書部匯總填制。
⑵ 聲部內有業務完成最優者,平時業務為100分(人數不限)。在規定期限內,曲目完成以節奏、音色、音域為評分項目,分值10分為限,逐項扣除,完全不能完成者,分數不能高於60分,及格分為60分。
⑶ 基本業務中,基本功一欄內填寫考核內容,如長音、音階、吐音等,各聲部根據實際情況設定具體內容;規定曲目由業務部隨機選取,各聲部選一至兩人(打擊組至少三人)完成,並根據完成情況給分;得分一欄填寫基本功和規定曲目兩個分數。
⑷ 發展業務是指在完成規定曲目的情況下,完成非規定曲目的情況,未完成規定曲目者無此項加分。非規定曲目由團員自行選擇,根據曲目的難易程度和完成情況給分。(註:此項為加分項,最高不超過50分)
⑸ 劇務部評價一欄由指揮或劇務部長填寫完成的具體情況。每次考核後,由副團、劇務部長,指揮(至少三人),隨機抽查聲部首席評定情況。如有弄虛作假者,聲部內均扣分10分以上。(視情況而定)
⑹ 客觀評分由業務部加總計算,主觀評分由業務部長參考副團長及指揮意見簽名填制。
⑺ 其中,每項評分項目為百分制。(客觀評分中基本業務70%,發展業務20%,業務部評價10%)
⑻ 業務等級劃分:總分100-90分為A,89-75分為B,74-60分為C,60分以下為D。業務D級視情況作處理。
⑼ 組織部意見由組織部長根據組織部考核情況簽名填制。組織部考核低於70分者,業務降一等級。
第六章:後則
離團條件:
① 任何人都有責任對後備梯隊進行“傳、幫、帶”活動。原則上後備梯隊中聲部的隊員具備獨立演出能力後,原演出梯隊中相應聲部的部分團員可不再參加演出。
② 本科團員進入四年級經批准後可光榮離團。
③ 由於健康原因不能堅持訓練和演出者,憑醫院證明可申請離團。
④ 由於學習原因一學期有兩門不及格或大二下學期四級考試未通過者,本人可申請退團。一學期有三門課不及格或累計四門不及格者,應強制其退團。
⑤ 由於先天原因或其他原因業務水平進展緩慢而且不認真訓練者,應予以勸退。
⑥ 不服從管理,嚴重違反了團內紀律的人員予以開除,並可上報學工處給予行政處分。
⑦ 凡申請退團必須經過批准後才可離團,得到批准前應繼續履行團內的責任與義務。
⑧ 因其它原因需要離團者,也必須履行批准手續。
三峽大學大學生軍樂團
2009年9月4日
2010年招新宣傳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校校園文化建設,搭建提升大學生藝術素養的平台,學校建三峽大學大學生軍樂團。軍樂團直屬三峽大學團委治理,隊員由全校樂器興趣者經選拔練習後組成,主要擔任每周一的升旗奏國歌任務和在學校各大活動中承擔儀仗迎賓及文藝演出任務。
三峽大學大學生軍樂團於2009年9月28日揭牌成立。軍樂團按照管樂團編制,總體編制為65人,軍樂團現有130餘名團員,分為A、B兩隊,配置了大抱號、小號、短號、長號、圓號、中音號、次中音號、長(短)笛、單簧管、薩克斯(高音、降B、降E)、大小軍鼓、大軍鑔等十六種樂器,樂團下設木管聲部、銅管聲部、打擊樂聲部三個大聲部。團員全部來自普通學生中,它要求每一位團員具有很強的團隊精神觀念和嚴格的組織紀律觀念。
在組織機構上,軍樂團現設秘書部、設備管理部和宣傳聯絡部3個部門,以學生自治自理形式運作。雖然現在軍樂團成立不足一年時間,但是在組織和管理方面已經形成了較為完整的制度規範體系,明確團員權利義務,並對樂器、服裝管理、日常考勤、團乾選拔、樂團其他財產等方面制定了具體的規。
校黨委、團委的領導們高度重視,特邀請劉廣生、付傳利、鍾志賢、崔迪、王振可、文藝琳、陳立京、李惠信等擔任指導老師。軍樂團以拓展學生素質教育,提高學生藝術修養,培養學生藝術素質與科學精神為目的,以“弘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展示三峽大學新形象、新風采”為指導思想,以“提高學生音樂素養,提供學習平台,聆聽大千世界最美妙的聲音”為文化理念,成為我校學生進行高雅藝術實踐的一支生力軍。
軍樂團成立近一年時間裡參加了樂團揭牌儀式、三峽大學慶祝祖國60周年升國旗儀式、2009年三峽大學體育節暨第九屆田徑運動會開幕式、2010年三峽大學跨年晚會等大型活動的相關演出工作以及迎接校外領導參觀青年樓的任務。為更好的鍛鍊隊員並將三峽大學軍樂團推廣出校門,2010年初軍樂團參加了招商銀行宜昌分行成立儀式的歡迎儀式的演奏工作。2010年五四期間軍樂團被評為“校級優秀學生組織”。
又是一年夏末秋臨,又是一年新生入學,歡聲笑語後我們回首一年來的足跡,真是感觸萬千卻又布滿欣喜,激動不已,雖然是全校里最年輕的學生組織,但是我們軍樂團不斷的學習,不斷的成長,不斷的進步,如雛鷹展翅翱翔, 過去的一年對軍樂團來說是輝煌的一年,其中取得的成就是我們終生的驕傲和自豪,但是輝煌永遠屬於過去,在新的一年中,我們將發揚軍人的作風,不驕不躁,在校領導的的關懷和指導下,在全體師生的支持和自身努力下,不斷拼搏進取,為樂團爭光,為學校不斷增光添彩。
我們期待更多與我們有著一樣的軍樂夢想的青年學子投身到我們團隊中來,為我們的樂團輸送新鮮的血液。目前,三峽大學大學生軍樂團的招新工作已經全面展開,歡迎各位新同學踴躍報名參加大學生軍樂團,我們將張開懷抱迎接你的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