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根據黨的中心任務,依據婦聯章程和全國、省、市婦女代表大會的決議,指導各級婦聯和聯繫團體會員,認真開展我市婦女、兒童工作,促進我市婦女、兒童事業的發展。(二)開展調查研究,及時向黨委和政府反映我市婦女、兒童的情況、問題,並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當好黨和政府的參謀。
(三)團結、動員婦女投身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
(四)
(五)指導和推動全市農村、城鎮婦女的“雙學雙比”、“巾幗建功”、“五好文明家庭”創建等形式多樣的競賽活動,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城鎮婦女的勞動保障、勞動就業、婦幼衛生、扶貧幫困、計畫生育等工作,調動廣大婦女的積極性。
(六)代表婦女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的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參與有關婦女兒童法律、法規、規章的制定,開展法制宣傳,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處理我市婦女權益保障委員會辦公室日常事務,維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
(七)加強與社會各界的聯繫,協調和推動社會各界為婦女兒童辦實事。促進《九十年代中國兒童發展綱要》的實施。抓好婦聯繫統的幼教工作,處理好市親職教育研究會、市兒童福利基金會的日常事務。
(八)鞏固和擴大各族各界婦女的大團結,加強與港澳台地區及華僑婦女的聯繫,促進祖國統一大業。積極發展同世界各國婦女的友好交往,增進了解和友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