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彩華園

七彩華園

七彩華園小區位於北京市海淀區農大南路118號,南鄰圓明園,西接北京農業大學,東臨上地高科技術園區

地圖

物業管理

七彩華園小區物業管理一直是一個非常令業主頭疼的問題,小區十幾輛轎車除夕前夜遭破壞 “大過年的遇見這種事,真添堵”。除夕一大早,農大南路七彩華園小區居民發現,小區內十幾輛轎車被人為破壞。據了解,馬連窪派出所已經就此事展開調查。  “早上一出門就看見了,真慘呀,我看了都心疼,甭說車主了。”家住農大南路七彩華園小區的王女士儘管沒有私家車,但看到這么多車被損壞仍然感到很痛心。前天下午,記者在小區內看到,被損壞的車輛多集中在小區內8號樓和10號樓之間。其中一輛銀色比亞迪轎車左側前後車門均已被踹變形,車門上還能夠依稀看到腳印的痕跡,左前車燈也被踹碎。好幾輛車的前胎已經完全癟下去了,十餘輛車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壞。其中兩輛車的車窗上張貼著警方的通告,大意是希望車主儘快同派出所取得聯繫。

“警察上午就來現場了,一直在小區內走訪”王女士說。“前一天下午還沒事兒呢,今天早上打算出門串親戚時候就成這樣了,應該是昨天晚上的事兒,可是誰都沒聽見有動靜,太缺德了。”一位車主氣憤地說。

據小區居民王女士介紹,大約在兩年前物業同車主曾就停車收費問題有過糾紛,後來雙方達成了協定,從那以後,儘管小區門口還是有擋車桿和保全,不過車輛在小區地上停放都是不收費的。“之前也偶爾發生過車輛被劃的事情,不過這么大規模的從來沒有過”。

前天下午五點半,小區物業公司僅剩工程部人員值守電話了,對於小區內車輛被破壞一事,該工程部員工表示確有此事,不過“派出所已經來過了,具體情況要到明天找物業值班負責人了解”。

當晚的小區論壇上,很多業主都在討論此事,“慘烈”、“真沒安全感”成為業主們口中出現最多的感慨。

小區問題

衛星圖 衛星圖

(一)2005年6月17日後未支付物業費原因:

一、高價物業費與低質物業服務問題

1. 綠化問題:綠化不兌現、標準低、裸露地面、中心花園水池臭水、等等(見照片)

2. 服務及管理問題:北側房間窗和陽台漏水問題(已有兩年,至今未修)、垃圾問題、垃圾桶破損、亂貼廣告、地面破損、等等(見照片)

3. 建築及設施維護:牆磚毀壞、牆漆脫落、外牆裂縫、單元門及欄桿生鏽、單元入口門漆脫落、雨棚玻璃保潔、倒塌路燈、坐登毀壞、等等(見照片)

4. 與周邊物業費比較:2.38元/平米(七彩) - 1.78元/平米(博雅西園) - 1.72元/平米(圓明園花園)

5. 低質物業管理導致物業貶值:比周邊低約3000元/平米

二、小區南側綠化代征地問題

1.補充協定中承諾2005年12月完成綠化,但綠地至今沒有兌現(見補充協定複印件),而8萬平米綠地是制定物業費標準的重要因素之一。

2.垃圾如山、蚊蠅孳生地(見照片)

3.大片沙場,堆積如山(約有一個足球場的面積),並且毫無防塵措施(見照片)

三、小區南側配套設施問題

1.補充協定中承諾的南側配套設施除幼稚園外,其他設施至今沒有兌現(見補充協定複印件)。配套設施不兌現,何以收取高額物業費?

四、外租小區北側配套設施給權金城問題

1. 小區配套設施變非配套功能:

洗浴中心非小區配套設施,本應設定的日常生活服務設施讓洗浴中心占據,給小區居民日常生活帶來不便,違反了2003年6月頒布實施的《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條、第六十六條第(一)項的規定,擅自改變物業管理區域內按照規劃建設的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用途。

2. 小區鍋爐設備使用壽命和更新費用問題:

利用小區供熱設備為權金城提供經營熱水,違反《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五條、第六十六條第(三)項的規定,擅自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

一台4噸燃汽(油)鍋爐的市價在36萬元左右。燃汽(油)鍋爐和水泵的使用壽命為15年(在每日10-12小時一般負荷狀態情況下的使用壽命),洗浴中心大量的熱水供應對小區供熱鍋爐的使用壽命會造成很大影響,其經營收益、更新費用需要明確。

3. 對小區入口環境和交通進出造成影響

從每日下午5點開始,客流量激增,入口兩側停滿車輛,占據入口兩側便道和入口廣場空間,而且人員嘈雜、影響小區居民車輛和行人的進出以及日常生活。

4.由於權金城大量小汽車停放,造成小區沿農大南路便道鋪裝嚴重破碎,占用的合理性、補償費、修理費用等均不明確。

五、廣告收入和地下室出租收益問題

違反《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五條、第六十六條第(三)項規定,擅自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如熱水、供熱設施)進行經營。

六、小區南門的青年公寓問題

1. 違章建築

2. 私自接用小區的自來水、24小時熱水、暖氣問題,違反《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五條、第六十六條第(三)項規定,擅自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

3.違反《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一條、第六十六條第(二)項規定,擅自占用、挖掘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損害業主共同利益。

物業公司和契約的合法性問題:

1. 物業管理專業人員不具有職業資格證書?

所聘用的物業管理人員、維修人員、綠化人員、保全人員等沒有相應的執業資格、違反《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和第六十一條的規定,聘用未取得物業管理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從事物業管理活動。

2.物業管理企業的資質

物業服務企業在實際的物業管理活動中,聘用沒有相應執業資格的物業管理人員、維修人員、綠化人員、保全人員等,何以取得三級物業管理資質?

物業費 的前提:

1. 上述問題需要得到滿意解決

2. 合理的價格前提下(博雅西園才1.78元/平米的標準,七彩華園憑什麼2.38元/平米?)

3. 物業協助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後

(二)關於物業費滯納金問題:

1. 2005年6月17日後沒有繳納物業費,是由於上述六方面原因,而非惡意拒交。

2. 上述六方面問題不解決,仍拒絕交納。

)關於公攤照明費問題:

1,屬額外重複收費,公攤照明費已包含在物業費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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