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2011年9月2日白城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任命:丁浩勇為白城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代表作品
1.《認定法律事實的基本方法》發表在《青年與社會:下》2015年 第10期上。
丁浩勇,男,安徽無為人,1991年參加工作,任教於劉渡中心學校(本部)。市級“學科帶頭人”,市級“骨幹教師”,市“中學數學中心備課組成員”,縣級“教學能手”,縣級“教學優秀教師”,人民教育出版社人教網國中數學“趣味數學”欄目特約編輯,《中學數學教學參考》(國中版)雜誌社特約編輯。
2011年9月2日白城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任命:丁浩勇為白城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1.《認定法律事實的基本方法》發表在《青年與社會:下》2015年 第10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