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校波

丁校波,男,1968年2月出生,漢族,民建,碩士研究生文化,西南政法大學畢業。曾任市中級人民法院書記員、助審員、執行庭副庭長、正科級審判員(2004年3月任)、林業審判庭庭長。

個人簡介
丁校波,男,1968年2月出生,漢族,民建,碩士研究生文化,西南政法大學畢業。曾任市中級人民法院書記員、助審員、執行庭副庭長、正科級審判員(2004年3月任)、林業審判庭庭長。2006年1月公示擬提名為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人選,,同年3月起任白山市人民檢察院、吉林省人民檢察院白山林區分院副檢察長。2012年初當選民建白山市第六屆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主要事跡
2006年9月丁校波作為主要策劃人的《未成年人違法行為社區問題研究》得到吉林省社會科學項目規劃辦公室批准作為哲學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立項研究,該立項至今仍然是吉林省政法系統唯一一個立項的省級研究課題。
2006年以民建會員的身份考上白山市檢察院副檢察長一職後,不到5年時間裡,撰寫論文13篇,先後在國家、省、市等報刊發表。2006年,他撰寫了《論人民監督員制度對檢察機關獨立行使檢察權的監督》一文,在檢察機關引起轟動,當年11月,他獲邀參加了高檢院組織的人民監督員制度論壇。2007年,他撰寫《和諧社會語境中檢察機關公共關係論》,被全國百種重點期刊、最高人民檢察院機關刊物《人民檢察》採用,填補了白山市檢察機關在國家級重點期刊上發表理論文章的空白。
他分管的公訴工作、研究室工作、職務犯罪預防工作和檢察官協會連年在全省檢察機關名列前茅。一次,在審批由公安機關移送的吳某故意傷害的案件時,大家出現一邊倒的現象,都認為吳某的行為不構成犯罪。然而丁校波卻總覺不妥,他連夜細緻審視卷宗,大海撈針般查出疑點兩處,立即發出檢察建議,要求補查。一點準而千線松。在他的直擊要害的兩點證據堅持下,犯罪嫌疑人最後以故意傷害罪被提起公訴。 
2010年7月4日,在丁校波主持下,由白山市檢察院交辦,基層院臨江市檢察院成功起訴了崔某某等13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該案是吉林省打黑辦掛牌督辦案件,是白山地區近十年來的首起涉黑案件,涉案人員多、發案時間長、刑事案件與一般違法案件數量交錯發生、案情複雜。加之犯罪嫌疑人地方勢力曾十分猖獗。一時間,說情者、送禮者、恐嚇者紛擁而至。有些辦案人員一度思想出現波動。丁校波及時洞察,迅速採取有力措施,為幹警打氣鼓勁,做通幹警工作。同時,富有多年檢察公訴經驗的他親自指揮幹警審查案件,成功起訴了這起13名被告人、刑事違法案件多達30起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案。
榮譽表彰
連續兩年被評為全省檢察理論優秀領導幹部,2007年被白山市委、白山市人民政府榮記個人二等功。2008年被評為全省建設平安吉林活動先進個人。還被評為全國民建優秀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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