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紙瞞天

一紙瞞天

《一紙瞞天:《紐約時報》如何謬報美國的對外政策》內容為:當今世界究竟是由法治還是單邊訴諸武力來主宰?在這部論證周密、力透紙背的研究著作中,作者揭示了《紐約時報》是如何持續不斷地謬報美國外交政策相關問題的,包括1964-1965年為報復東京灣和波來古事件而轟炸北越的行動、二十世紀八十年代里根政府對尼加拉瓜桑迪尼斯塔統治的政策、2002年短暫推翻委內瑞拉民選總統查維斯的軍事政變、 2003年布希政府對伊拉克的入侵。《紐約時報》的編輯方針未被國際法納入對美國外交政策的考量之中,這不得不成為一個“過失”。

基本信息

作者簡介

霍華德·弗里爾,信息甄別公司(Diffe r-entiated Information,IiqC)創始人及總裁,《戰爭之犬:(華爾街日報)社論版與反對國際法的右翼運動》(2005年)(Dogs of War:The WalI Street Jou rnal Editorial Page and the R|aht— Wing Campaign Against Intemational Law)一書。

理察·福爾克:普林斯頓大學阿爾伯特·G.米爾班克國際法理論與實踐退休教授,近作包括《開放中東》(Unlocking the MiddleEast)和《反恐大戰》(TheGreat TerrorWar)。

媒體推薦

世界是由法治還是單邊訴諸武力來主宰,當今沒有什麼問題比這更為緊要。這一論證周密、力透紙背的研究著作,在考察半個世紀以來逐漸增長的藐視法律、偏好武力的趨勢之時,採用了雙重透視其一是美國政府的方針政策,其二是“對美國憲政、美國及世界法治而言意義極為深遠的新聞瀆職行為”——正如作者以審慎嚴謹的細節所示,這一點毫不誇張。憂心天下的公民應該仔細閱讀、認真思考本書,並視其為對行動的召喚。 ——諾姆·喬姆斯基

編輯推薦

《一紙瞞天:《紐約時報》如何謬報美國的對外政策》介紹了:至少在過去50年裡,《紐約時報》的編輯方針——從它對於1954年《越南問題日內瓦協定》到當今伊拉克的報導——均未將國際法納入對美國外交政策的考N2.中。正如《一紙瞞天:《紐約時報》如何謬報美國的對外政策》作者所示,就《紐約時報》的新聞品質以及媒體在一個所謂法治國家裡的功能而言,這一過失是意味深長的。

在這部審慎嚴謹的學術著作中,作者揭示了《紐約時報》如何持續不斷地謬報美國外交政策的重大相關問題,包括1964—1965年為報復東京灣和波來古事件而轟炸北越的行動、20世紀80年代裡根政權對尼加拉瓜桑迪尼斯塔政府的政策、2002年短暫推翻委內瑞拉民選總統烏戈’查維茲的軍事政變,以及2003年布希政權對伊拉克的入侵。

目錄

致謝

導言

第一章 事實或法律的缺席:美國入侵伊拉克

第二章 自由主義鷹派論伊拉克問題:圓熟的姿態

第三章 編輯方針和伊拉克:名列《財富》五百強的報業公司給產品定位

第四章 危害和平罪:伊拉克與紐倫堡判例

第五章 虐囚提議:人權、哈佛與伊拉克

第六章 干涉主義大行其道:顛覆委內瑞拉政權

第七章 巧言狡辯:國際法院審理尼加拉瓜訴美國

第八章 越戰綜合徵:從東京灣到伊拉克

結語:嚴格審查

……

文摘

第一章 事實或法律的缺席:美國入侵伊拉克

2003年3月20日,美國對伊拉克實施軍事入侵。這次攻擊發生之前,布希政府曾多次發出威脅信號。儘管一國對另一國的入侵涉及《聯合國憲章》之根本內容,但《紐約時報》社論版從2001年9月11日到2003年3月21日的70篇社論卻絕口不提“《聯合國憲章》”、“國際法”這樣的字眼,而3月21日之後,到目前為止,它也未曾引用國際法來討論這次入侵或占領。這樣一來,美國報業的主要代言者拒絕在該報上就美國對另一個國家的重大軍事入侵和占領是否違反了國際法準則發表看法。

更廣闊的政治背景明確要求《紐約時報》就入侵伊拉克的合法性進行表態。美國主要盟國的首腦和外交部長們、駐聯合國大使們以及其他官員們指出,未經聯合國安理會批准而入侵伊拉克是違反《聯合國憲章》的行為,而該憲章是現代國際法的基石。世界各地有數百萬人舉行遊行示威,抗議美國的侵略威脅,很多人援引國際法作為反戰的依據。《聯合國憲章》的基本準則禁止未經安理會授權而使用武力,除非遭遇武裝入侵,而美國的這次入侵當屬禁止之列。

儘管依據國際法準則反對入侵伊拉克的呼聲很高,或者,至少應援引國際法作為標準,來分析訴諸武力是否合法,但《紐約時報》社論版表明,它不會將依法執行對外政策的義務推向布希總統。由此可見,社論版不想捲入國際社會對伊拉克戰爭合法性問題及其是否得到世界公認所給予的法律關注。

當布希政府官員說入侵伊拉克乃是其全球“預防性戰爭”這一理論信條(該信條沒有國際法依據)的前線實例時,《紐約時報》社論版普遍迴避引用國際法對該信條做出評價。美國總統及其高級內閣成員在好幾個場合放出言論,說無論安理會授權與否,他們都準備入侵伊拉克,但《紐約時報》社論版在回應時卻從未提及《聯合國憲章》禁止武力威脅的條款。而且,布希政府最終未經安理會授權便侵入伊拉克,而《紐約時報》社論版對這一違反國際法的行為卻置若罔聞。

在拒絕引用國際法的同時,《紐約時報》社論版也拒絕指出《美國憲法》對總統和國會權力的限制:不允許總統和國會在美國沒有被別國進攻的前提下,批准入侵該國,或者做出違反《聯合國憲章》的舉動。《美國憲法》第六條第二款規定,“根據合眾國的權力已締結或將締結的一切條約,都是全國的最高法律”。1967年,一班著名的美國法律學者寫道:“既然美國政府視已經生效的條約為全國的最高法律,那么,違反此類條約也可視為違反美國憲法。”因為,這些律師指出,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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