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條鞭嘉靖時於地方試行新法,以各州縣田賦﹑各項雜款﹑均徭﹑力差﹑銀差﹑里甲等編合為一,通計一省稅賦,通派一省徭役,官收官解,除秋糧外,一律改收銀兩,計畝折納,總為一條,稱一條鞭法。萬曆年間張居正執政,推行於全國。見《明史·食貨志二》。清代因之。2.比喻刪繁就簡,條貫劃一。 相關條目 一條鞭 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