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信息
書名:34座里程碑——造就美國的34次判決
作 者:(美)特拉切曼 著,陳強 譯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出版時間:2008-10-1
字 數:120000
版 次:1
頁 數:201
開 本:大32開
印 次:1
紙 張: 膠版紙
ISBN :9787503687877
包 裝:平裝
所屬分類:圖書>>法律>>外國法律>> 美洲
定價:¥23.00
內容簡介
一名資深律師,花了成千上萬個小時來練習寫作,只為了使自己的文風不像個律師。他到底想乾什麼?答案,就是眼前的這本只要你想看、就會看得懂的書!
美國為什麼會是今天這個樣子?答案林林總總,但繞不開這樣一個事實美國有個聯邦最高法院,裡面有9個大法官,他們作出的判決,能牽著整個國家鼻子走。
這本小書里,收集了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在200多年歲月中作出的最重要的34次判決。這些判決,就好像一座座里程碑,引領了美國的歷史走向,造就了美國的民族性格。
作者簡介
麥可·特拉切曼(MichaelG.Trachtman)美國PowellTrachtman律師事務所創始合伙人及現任主席,美國律師諮詢集團(CCG)創劇始人兼CEO。特拉切曼致力於用通俗易懂的語言為社會大眾普及法律知識,並因此榮膺賓州律師“平易英語”(PlainEnglish)委員會2007年度大獎。
目錄
致謝
導論:“一個政府,要法治,不要人治”
Chapter1 聯邦最高法院何以“最高”
1.馬伯里v.麥迪遜
2.斯科特v.桑福特
Chapter 2 上帝庇佑下的國家?宗教與政治,話題多多
3.恩格爾v.瓦伊塔爾
4.愛普森v.阿肯色州
5.范·奧登v.佩里
6.肯塔基州麥克里利縣v.肯塔基州公民自由聯盟
Chapter 3 無罪推定:刑事被告人的權利
7.吉迪恩v.溫賴特
8.米蘭達v.亞利桑那州
Chapter 4 文化熔爐:種族、歧視和多元化
9.布朗v.教育委員會
10.格拉茨v.博林傑
11.格魯特v.博林傑
12.美國童子軍v.戴爾
Chapter 5 政治把戲
13.巴克利v.瓦萊奧
14.布希v.戈爾
Chapter 6 隱私權:從孕育到死亡
15.格里斯沃爾德v.康乃狄克州
16.羅伊v.韋德
17.華盛頓特區v.格魯克斯伯格
Chapter 7 從商業場合到自家後院,處處皆有“大政府”
18.西海岸賓館v.帕里什
……
Chapter 8 限制帝王總統
Chapter 9 言論能夠自由到什麼程度?
Chapter 10 舊法律遇見新技術
結語
參考資料
書摘插圖
Chapter1 聯邦最高法院何以“最高”
1.馬伯里v.麥迪遜
首席大法官馬歇爾(Marshall)
聯邦憲法剛開始生效那幾年,顯得很不明確,因為沒有人確切地知道憲法在實踐中的具體含義,而且政府各部門又公然地爭權奪利。“馬伯里v.麥迪遜”案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發生的。聯邦最高法院到底可以有什麼能耐,憲法的起草者並沒有說清楚,這也引發了無數的爭端和分歧。許多人認為,聯邦最高法院至多只能解釋法律,而不能推翻法律。實際上,在建國之初,聯邦最高法院甚至沒有自己固定的辦公大樓(國會慷慨地允許它在國會大廈的一間地下室里辦公)。作為一個地位並不突出、只起制衡作用的政府部門,其職能顯得空泛而蒼白。
1800年,共和黨人傑斐遜(ThomasJefferson)在一場艱苦激烈的總統競選中戰勝了在任總統、聯邦黨人亞當斯(JohnAdams),變革的種子由此埋下。就在亞當斯離任之前,為了鞏固聯邦黨人在司法機關的地位,他任命了16個新的巡迴法院法官和42個新的治安法官。然而,由於在總統權力交接之時,行政機關極為混亂,儘管亞當斯已經簽署了委任狀,參議院也已經批准,但馬伯里這位剛被任命的治安法官,卻並沒有收到他的書面委任狀。
共和黨人與聯邦黨人勢不兩立,傑斐遜自不例外。為顯示自己的政治能量,同時也想試試總統大權究竟幾何,傑斐遜拒絕向馬伯里頒發委任狀。傑斐遜甚至還宣稱,他有權力去做他願意做的事情,並不在乎馬伯里將會做出何種回應。
大衛Vs歌利亞:馬伯里的反擊
被激怒了的馬伯里向法院求助,起訴國務卿麥迪遜(JamesMadison,因為由國務卿負責簽發委任狀),要求法院命令麥迪遜簽發委任狀。傑斐遜大為不悅。
馬伯里是直接向聯邦最高法院提起對麥迪遜的訴訟。正常情況下,一個案子在聯邦最高法院受理之前,必須經過低一級法院的審理,但是國會1789年通過了《司法法》(thejudiciaryAct),允許像馬伯里提起的此類訴訟適用非常規的程式,繞過低級法院直接提交聯邦最高法院。
……
讀者評論
大凡論述西方制度的著述文章,必定提及“立法、行政、司法”三權分立的思想。但是作為其中關鍵一環的司法,到底是如何運作的,大多語焉不詳或是過於專業化,令普羅大眾感到艱澀難懂。這本書將“歷史上從未有過如此強有力的司法機構”(托克維爾語):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歷史上的34個影響重大的判決以平民化的言語娓娓道來,令讀者獲益匪淺。
今年正值中國改革開放30周年,關於中國法治改革的討論也是如火如荼。其中的一個爭論焦點就是法治到底應該走向大眾化還是專業化。其實法治本身就是關乎每一個公民的專業化的活動。具體的程式當然是專業化的,但是法治的基本理念與精神應該是也必須與公民的利益,意識,理念相一致的。我們正在進行新一輪的改革,其目標就是建立現代民主社會,其過程就是上層建築的政治體制改革及公民意識的培育。這是我們必須邁過去的檻!!!
為了建設公民社會,為了培育公民意識,為了成為一名公民,我們真的需要靜下心來讀一讀這本書。特別感謝這本書的譯者:這本書全文翻譯,而且譯者沒有添加任何諸如譯者序之類的東西,更沒有諸如“本書中部分內容是站在XX的立場上,望讀者以批判的眼光閱讀,部分內容有刪節”之類令人作嘔的累贅!!!
希望能多看到這樣的書,在建立現在民主社會的進程中,中國需要這樣的書籍,這是我們在新世紀再一次與德先生牽手,21世紀中國的又一次啟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