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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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像製品出版管理規定
第十六條音像出版單位不得超出出版許可證確定的業務範圍從事音像製品的出版活動。 第三十四條複製委託書由音像出版單位及其他委託複製單位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
音像製品出版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出版單位的設立 第三章 出版活動的管理 -
《音像製品管理條例》
《音像製品管理條例》是為了加強音像製品的管理,促進音像事業的健康發展和繁榮,豐富人民民眾的文化生活,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而制定的條列,於2...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出版 第三章複製 第四章進口 第五章批發、零售和出租 -
音像製品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95號《國務院關於修改〈音像製品管理條例〉的決定》已經2011年3月16日國務院第147次常務會議通過,於2011年3月19日...
音像製品管理條例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出版 第三章複製 第四章進口 -
上海市音像製品管理條例
(二)申請從事音像製作或者音像製品批發業務的單位,應當報市音像製品行政管理部門審批。 (三)申請從事音像製品零售或者出租業務的,應當報所在地的區、縣音像...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管理部門及其職責 第三章 申請與審批 第四章 對經營活動的管理 -
音像製品出版管理辦法
《音像製品出版管理辦法》為了促進我國音像出版事業的健康發展和繁榮,加強音像製品出版的管理,根據《音像製品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1996年2月...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音像出版單位的設立 第三章 音像製品的出版 第四章 罰 則 -
網際網路出版許可證
網際網路出版許可證為了加強對網際網路出版活動的管理,保障網際網路出版機構的合法權益,促進我國網際網路出版事業健康、有序地發展,沒有它將會有許多的處罰。
主要內容 申請流程 處罰措施 違規案例 -
國務院關於修改〈音像製品管理條例〉的決定
第二十一條申請設立音像複製單位,由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報國務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第二十八條進口用於出版的音...
基本信息 內容 條例全文 -
國務院關於修改《音像製品管理條例》的決定
《國務院關於修改〈音像製品管理條例〉的決定》已經2011年3月16日國務院第147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修改 音像製品管理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出版 第三章 複製 -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際網路出版許可證
網際網路出版業務,是指網際網路信息服務提供者將自己創作或他人創作的作品經過選擇和編輯加工,登載在網際網路上或者通過網際網路傳送到用戶端,供公眾瀏覽、閱讀、使用或...
影響範圍 申請機構 申請流程 申請條件 申請材料 -
音像製品批發、零售、出租管理辦法
批准或者不批准的決定。批准的,發給《音像製品經營許可證》並報文化部備案。申請人持《音像製品經營許可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依法領取營業執照...的,發給《音像製品經營許可證》並報上一級地方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備案...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經營單位 第三章 經營與管理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五章 附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