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荒漠化公約》

《聯合國防治荒漠化公約》是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框架下的三大環境公約之一。 2005年5月2日至11日,《公約》履約審查委員會第三次會議在德國波恩舉行,審查了非洲國家的履約情況。 與會部長級官員通過了《關於履行聯合國防治荒漠化公約的奈洛比宣言》,呼籲所有締約方繼續履行公約義務,努力實現公約目標。

《聯合國防治荒漠化公約》聯合國防治荒漠化公約. 該公約的全稱為“聯合國關於在發生嚴重乾旱和/或沙漠化的國家特別是在非洲防治沙漠化的公約”,1994年6月7日在巴黎通過,並於1996年12月正式生效。目前公約共有191個締約方。
公約的核心目標是由各國政府共同制定國家級、次區域級和區域級行動方案,並與捐助方、地方社區和非政府組織合作,以對抗應對荒漠化的挑戰。
《聯合國防治荒漠化公約》是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框架下的三大環境公約之一。履約資金匱乏、資金運作機制不暢,一直是困擾《公約》發展的難題。
2005年5月2日至11日,《公約》履約審查委員會第三次會議在德國波恩舉行,審查了非洲國家的履約情況。
2005年10月17日至28日,《公約》第七次締約方大會(COP7)在肯亞首都奈洛比召開。期間還召開了高級別會議、履約審查委員會第四次會議、科技委員會第七次會議和議員圓桌會議。由國家林業局副局長李育才任團長,外交部、國家林業局、國家環保總局組成的中國代表團出席了會議。
大會審議了預算、聯合國聯合評估機構對秘書處工作的評估報告、全球環境基金與公約的諒解備忘錄、2006國際荒漠和荒漠化年等議題,共通過33項決議。與會部長級官員通過了《關於履行聯合國防治荒漠化公約的奈洛比宣言》,呼籲所有締約方繼續履行公約義務,努力實現公約目標。議員圓桌會議通過了《議員宣言》,承諾致力於加強各國履約政治意願,並根據“未來兩年議會工作計畫”,採取促進履約的具體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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