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在日本東海銀行新加坡分行各業務部門、各個崗位業務人員結合實務的悉心輔導下,我在短短數月中系統學習了該行的所有離岸金融業務。當時又值亞洲金融危機之時,我也從離岸銀行角度,較系統了解了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在金融危機下的監管理念、要求和具體做法以及新加坡建設國際金融中心的歷史沿革。所有這些都使我受益匪淺、感觸很深,並萌發了研究新加坡有關經驗供國內借鑑的想法,為此回國時攜帶的有關資料超重40公斤。作者簡介
李豫,上海金融學院國際金融研究院執行院長,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金融工程博士,金融學研究員、教授、博士生導師。曾任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暨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正局級巡視員,副總裁,上海國際貨幣經紀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中國人民銀行調查統計司副司調研員,中國金融電子化公司副總經理,北京市人民政府研究室暨北京經濟社會發展研究中心副局等職。主持完成10多項國家級及省部級科研項目,獲國家及省部級一等獎4次,研究成果400餘萬字,專著10餘本,發表於國內外重要報刊雜誌論文30餘篇。目錄
歷史篇亞洲金融危機時期的新加坡國際金融中心第1章亞洲金融危機與新加坡金融監管
一、亞洲金融危機概況
二、新加坡的金融監管
第2章新加坡金融監管發展歷史
一、新加坡金融業發展概況
二、新加坡金融管理體制和貨幣匯率政策
三、新加坡金融監管法規制度體系
四、新加坡金融監管主要方法和手段
第3章新加坡金融監管的特點、經驗和發展趨勢
一、根據新加坡國情實施非嚴格意義的貨幣局管理體制
二、金融監管法規和監管體系較為系統嚴密科學
三、嚴格的金融監管與寬鬆的金融發展環境有機結合
四、開放資本項目的同時對新元實施嚴格的保護措施
五、充分發揮現代化通信和計算機技術在金融監管中的作用
六、新加坡金融監管發展趨勢及其在金融危機中的主要應對措施
第4章對中國金融監管的啟示
一、建立系統嚴密的金融監管法規制度體系
二、在做好銀行、證券和保險分業監管的基礎上加強綜合監管
三、加強金融監管的同時強化金融服務、鼓勵金融創新
四、強化金融系統信息披露,建立中國的信用諮詢體系
五、強化人民幣業務的監管,確保任何條件下人民幣不受攻擊
六、進一步加強金融監管的電子化建設
現狀篇國際金融海嘯下的新加坡國際金融中心
第5章國際金融海嘯下的新加坡國際金融中心及其應對措施
一、國際金融海嘯簡說
二、國際金融海嘯對新加坡的影響
三、新加坡政府應對國際金融海嘯的措施
第6章兩次危機中新加坡國際金融中心建設歷程
一、亞洲金融危機後新加坡金融體制改革及國際金融中心建設新規劃:背景和目標
二、1998~2007年新加坡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主要內容
三、1998~2007年新加坡國際金融中心建設所取得的成就
第7章新加坡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特點與經驗
一、新加坡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特點分析
二、新加坡國際金融中心發展模式借鑑
啟示篇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路徑選擇
第8章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背景、基礎和任務
一、上海金融市場體系建設30年歷史回顧
二、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目標與任務
三、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重點
四、對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戰略部署的理解
第9章建立離岸金融市場,完善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市場體系
一、建立離岸金融市場的國際經驗
二、我國金融機構和企業開展離岸金融業務的經驗和教訓
三、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立離岸金融市場的構想和建議
第10章推動中國債券市場統一發展上海國際金融中心資本市場
一、國內外研究現狀
二、中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和交易所債券市場的功能、作用與區別
三、中國債券市場的問題、表現和主要原因
四、中國債券市場改革的思路和建議
第11章創新徵信評級制度機構夯實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基礎
一、背景
二、完善我國徵信評級制度的意義
三、我國徵信評級制度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
四、推進我國徵信評級制度創新的意見和建議
第12章碳金融與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
一、引言
二、國際碳市場結構
三、中國在國際碳市場的份額
四、我國碳市場定價權的戰略選擇
五、商業銀行如何建立碳金融業務的競爭優勢
六、碳金融與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
第13章G20峰會監管共識對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啟示
一、G20領導人峰會的背景
二、G20華盛頓峰會和倫敦峰會的主要成果
三、G20倫敦峰會監管共識對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啟示
第14章國際金融新格局下上海國際金融中心發展模式選擇
一、背景
二、國際金融新格局下上海國際金融中心發展布局與模式分析
三、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布局與發展模式建議
參考文獻
附屬檔案1新加坡金融大事記
附屬檔案2新加坡金融統計表
附屬檔案3美國次貸危機大事記
前言
1998年我在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工作,有幸受總行委派接受日本東海銀行(TheTOKAIBank,Limited)邀請到日本東海銀行新加坡分行學習國際金融業務數月。日本東海銀行新加坡分行是持有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頒發的離岸許可證(Offshorelicense)、以離岸金融業務為主的銀行,對我的學習非常重視和支持,制定了詳細的計畫,準備了詳實的資料。在日本東海銀行新加坡分行各業務部門、各個崗位業務人員結合實務的悉心輔導下,我在短短數月中系統學習了該行的所有離岸金融業務。當時又值亞洲金融危機之時,我也從離岸銀行角度,較系統了解了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在金融危機下的監管理念、要求和具體做法以及新加坡建設國際金融中心的歷史沿革。所有這些都使我受益匪淺、感觸很深,並萌發了研究新加坡有關經驗供國內借鑑的想法,為此回國時攜帶的有關資料超重40公斤。由於回國後投入到銀行信貸登記諮詢系統(我國銀行徵信系統的前身)的緊張建設工作,這項研究未能系統地展開。我僅在西南財經大學金融學院殷孟波教授的悉心指導下,利用這段學習的部分成果,完成了我的碩士學位論文,並在此後發表過幾篇有關新加坡國際金融中心的論文。
精彩書摘
制定和實施貨幣政策,發行貨幣,管理官方外匯儲備,發行政府讓券,監管銀行業、保險業、證券業和期貨業,以及促進新加坡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發展。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有較強的運作自主權。依據《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法》,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的董事會由總統指派,董事會主席由總統根據內閣的建議任命。董事會負責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的政策制定和監管工作,向新加坡議會負責。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在經濟研究、貨幣政策和儲備管理方面設有經濟政策部、巨觀經濟監測部和儲備與貨幣管理部;在發展與對外關係方面設有對外聯絡部、金融中心發展部和金融市場戰略部;在市場管理方面設有資本市場部和資本市場中介部;在審慎監管方面設有銀行監管部與綜合機構監管部、保險監管部、審慎監管政策部、特殊風險監管部;在貨幣發行方面設有貨幣部。除以上職能部門外,新加坡金融管理局還設有機構資源部,人力資源部、信息技術部、內審部、財務部、法務辦公室、風險與技術辦公室、特殊項目部和戰略規劃部等部門。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在紐約和倫敦設有辦事處。
(二)新加坡的金融監管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對本國的金融業實行了較為嚴格的管制,它既通過貨幣市場工具調控國民經濟,保持本幣穩定,同時對銀行、證券和保險業進行監管。金融監管局由銀行署、保險署、證券期貨署、市場體系與風險顧問署、監管政策署、監管法律服務署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