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道路交通事故違章處理指南(最新版)》按道路交通事故處理中可能遇到的情形設計分類目錄,並在每類中按法律檔案的重要程度排列先後順序。讀者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快速查找所需法律信息。
《道路交通事故違章處理指南(最新版)》法規部分除了收錄常用的法律法規司法解釋邵門規章外,還收入了部分國家標準,包括《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形符號》、《交通事故痕跡物證勘驗》、《交通事故勘驗照相》、《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繪製》(GA49—1993)等重要標準。讀者可以更全面、更準確地查找執法依據。
書籍目錄
一、綜合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2007年12月29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2004年4月30日)
交通警察道路執勤執法工作規範
(2005年11月14日)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服務民眾十六項措施》
(2007年6月11日)
二、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
執法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式規定
(2004年4月30日)
公安部關於下發《交通違法行為代碼》的通知
(2004年7月5日)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關於增加交通違法行為代碼的通知
(2005年8月23日)
公安部關於調整部分交通違法行為代碼的通知
(2007年2月9日)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指南
1.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概念是什麼?
2.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3.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種類有哪些?
4.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認定的方式有哪些?
5.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的意義有哪些?
6.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的基本原則有哪些?
7.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的法律依據有哪些?
8.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的種類有哪些?
9.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的適用原則有哪些?
10.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具體量罰規定有哪些?
11.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的幅度有哪些?
12.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式是指什麼?
13.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的管轄是怎樣規定的?
14.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的許可權是怎樣規定的?
15.道路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有哪些?
16.道路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與道路交通管理行政處罰的區別有哪些?
17.道路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的法律依據和適用對象有哪些?
18.對於什麼情況可以扣留車輛?
19.扣留車輛應注意的事項有哪些?
20.對於什麼情況可以扣留機動車駕駛證?
21.扣留機動車駕駛證應注意的事項有哪些?
22.對於什麼情況可以拖移機動車?
三、道路交通事故處理
四、其他相關法規
本書文摘
第二章車輛和駕駛人:第一節機動
第四條機動車的登記,分為註冊登記、變更登記、轉移登記、抵押登記和註銷登記。
第五條初次申領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應當向機動車所有人住所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註冊登記。
申請機動車註冊登記,應當交驗機動車,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購車發票等機動車來歷證明;
(三)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
(四)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或者免稅憑證;
(五)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在機動車註冊登記時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
不屬於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規定免予安全技術檢驗的車型的,還應當提供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第六條已註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該機動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
(一)改變機動車車身顏色的;
(二)更換髮動機的;
(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四)因質量有問題,製造廠更換整車的;
(五)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的;
(六)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區域的。
申請機動車變更登記,應當提交下列證明、憑證,屬於前款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情形之一的,還應當交驗機動車;屬於前款第(二)項、第(三)項情形之一的,還應當同時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
(三)機動車行駛證。
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區域內遷移、機動車所有人的姓名(單位名稱)或者聯繫方式變更的,應當向登記該機動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