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隊審計發現違法違紀線索移送辦法》由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後勤部發布。
《軍隊審計發現違法違紀線索移送辦法》是貫徹落實習主席關於加強軍隊審計工作系列指示的重要舉措。軍隊審計作為確保黨對軍隊絕對領導的重要經濟監督手段,始終緊盯經費資產,覆蓋所有軍事經濟活動,加上自身專業優勢,最有條件發現財經領域違法違紀問題。與軍隊相關監督執法部門進一步加強協作,有利於形成違法違紀線索發現、核實、處理的完整鏈條,警示和震懾違法違紀分子,促進軍隊反腐倡廉建設。
解放軍審計署審計長李清和介紹,《軍隊審計發現違法違紀線索移送辦法》共17條,對移送的標準、對象、許可權、程式、內容、報備、問責等具體問題作出規定。明確審計發現達到相關刑事案件立案標準的涉嫌貪污賄賂、瀆職、軍人違反職責等違法類線索,移送軍事檢察機關;達到相關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涉嫌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軍人違反職責等違法類線索,移送軍隊保衛部門;沒有達到相關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但符合相關黨紀軍紀處分標準的涉嫌違紀類線索,移送軍隊紀檢監察部門。不得以責令書面檢查、審計通報批評、審計罰款等代替移送。
《軍隊審計發現違法違紀線索移送辦法》根據審計發現違法違紀線索涉及人員的類型和職務等級,分別規定了解放軍審計署、大單位和軍級單位審計部門移送發現的違法違紀線索審批許可權。其中,解放軍審計署移送的線索,涉及正師職以上幹部和副師職軍政主官的報全軍審計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審批,副師職以下幹部由審計長批准;大單位審計部門移送的線索,涉及正團職以上幹部的報本單位審計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審批,副團職以下幹部由審計部門負責人批准;軍級單位審計部門移送的線索,涉及正營職以上幹部的報本單位審計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審批,副營職以下幹部由審計部門負責人批准。
為確保審計移送的線索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軍隊審計發現違法違紀線索移送辦法》要求,審計部門必須要向上級審計部門備案移送情況,跟蹤移送線索的處理進度;受理部門要定期檢查移送線索的受理、備案和處理情況,及時向移送線索的審計部門反饋處理結果;審計部門與執法部門(機關)之間要建立協作配合機制,加強信息交流和情況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