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宣子論比與黨》

《趙宣子論比與黨》是戰國時期的一首散文。

作品概況

作品名稱:趙宣子論比與黨
創作年代:戰國時期
作者:無名氏
作品體裁:散文

作品原文

趙宣子言韓獻子於靈公(1),以為司馬(2)。河曲之役(3),趙孟使人以其乘車乾行(4),獻子執而戮之。眾鹹曰(5):“韓厥必不沒矣(6)。其主朝升之,而暮戮其車(7),其誰安之!”宣子召而禮之(8),曰:“吾聞事君者比而不黨。夫周以舉義(9),比也;舉以其私,黨也。夫軍事夫犯,犯而不隱(10),義也。吾言女於君(11),懼女不能也。舉而不能(12),黨孰大焉!事君而黨,吾何以從政?吾故以是觀女(13)。女勉之。苟從是行也(14),臨長晉國者(15),非女其誰?”皆告諸大夫曰(16):“二三子可以賀我矣(17)!吾舉厥也而中(18),吾乃今知免於罪矣。”
(註:該文出自《國語》。)

注釋譯文

作品注釋

(1)趙宣子:春秋晉國人,名盾,又稱宣孟,為晉正卿,卒謚宣子。
言:進言推薦。
韓獻子:名厥。晉悼公時,韓厥為政,曾救宋伐鄭,復霸諸侯。卒謚獻子。
靈公:晉襄公之子,名夷皋,為人奢侈暴虐,後被趙盾之弟趙穿殺於桃園,在位十四年(前620——前606)。
(2)司馬:官名,掌管軍事。
(3)河曲:晉地,故址在今山西永濟縣西蒲州。前615年(魯文公十二年,即晉靈公六年),秦晉戰於河曲。
(4)趙孟:即趙宣子。
乾:觸犯。
行:指行軍的行列。
(5)鹹:都。
(6)不沒:不能終其位的意思。
(7)車:指車仆。
暮:與前面的“朝”連用,比喻迅速。
(8)禮之:以禮相待。
(9)周:忠信。
(10)不隱:不徇私包庇。
(11)女:同“汝”,你。
(12)不能:無能。
(13)是:指“使人以其乘車乾行”這件事。
(14)苟:如果。
(15)臨長(zhǎng):主管、統領。
(16)大夫:職官名,古代官員有卿、大夫、士之分。
(17)二三子:意思是“諸位”。
(18)中:合適。

作品譯文

趙宣子向晉靈公進言推薦韓獻子,讓他擔任司馬。秦晉河曲之戰時,趙宣子故意指使車夫以其車騎沖犯行軍的隊伍。韓獻子將車夫逮捕並予處死。大家全都說:“韓厥的官一定做不長久了,那車夫的主人剛剛提升了他,而他馬上將其車夫處死,有誰還能讓他穩坐在這高位上呢?”
趙宣子卻召見他並給予禮遇。說道:“我聽講侍奉君王的人應做到比而不黨。對朝廷忠誠守信以舉薦恪守大義的人,叫做比;利用舉薦以謀私,叫做黨。軍事行動是不準冒犯的,觸犯了則不徇隱私瞞,就叫做義。我將你推薦給國君,卻擔心你難以勝任;如果舉薦了無能之輩,實在沒有比這更大的結黨營私了。侍奉君王的臣子卻結黨營私,那我今後還怎么執政呢?所以我以這件事來觀察你,希望你能勉力而行。倘若能照著這樣幹下去,將來掌管晉國大政的除了你還有誰呢?”趙宣子一一告訴眾大夫說:“諸位可以祝賀我了!我推舉韓厥完全合適,如今我已知道將不會獲罪於朝廷了。”

作品賞析

這篇文章記敘了晉國政治家趙宣子舉薦韓獻子為晉司馬的故事。舉賢薦能的事跡本來代不乏人,且多被傳為佳話。然而像趙宣子那樣,不僅認識到舉薦賢能對於國家的重要性,而且認為舉薦無能之輩就是最大的結黨營私,這是十分卓越的見解。但趙宣子為了考驗韓獻子,故意指使馬車夫用車騎衝撞行軍的隊伍,致使一個無辜者喪失了生命。這種不以人命為重的做法,反映了當時人的價值的微賤。

相關簡介

《國語》是一部國別史,全書二十一卷,分別記載周、魯、齊、晉、鄭、楚、吳、越八國事,是各國史料的彙編,成書約在戰國初年。各國“語”在全書中所占的比例不一,每一國記述事跡各有側重。《國語》中主要反映了儒家崇禮重民等觀念,西周以來的敬天保民思想在書中得到了繼承。雖然《國語》許多地方都強調天命,遇事求神問卜,但在神與人的關係上,已是人神並重,由對天命的崇拜,轉向對人事的重視。因而重視人民的地位和作用,以民心的向背為施政的依據。全書以記言為主,雖然敘事和刻畫人物有一定特色,但文學成就還是比《左傳》稍遜一籌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