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行至固原》

基本信息

【作品名稱】《西行至固原》

【創作年代】明代

【作者姓名】秦

【文學體裁】七言律詩

作品原文

西行至固原①

一第登庸五十年②,幾番黜逐超遷③。

達官固守寒儒節,文吏常兼大將權。

倦鳥歸來方斂翼,回鸞台起復行邊④。

從今再試平胡策,百二山河保萬全⑤。

作品注釋

①這首詩選自《嘉靖固原州志》。《萬曆固原州志》載:固原州,古雍州域。春秋為朝那,秦為義渠、烏戎。自秦昭王滅之,始開北地郡。漢武帝析置安定,晉仍舊。北魏太延二年,置原州,尋改郡,屬太平。隋大業初,廢府,又別置平涼郡屬之。唐復屬原州,元和中,陷吐蕃。宋至道三年,建鎮戎軍。金升軍為州。元初仍為原州,至元十年,立開城府。明降為縣,以屬平涼府。明景泰以後,韃靼部潛居河套,“三邊終無寧日”,為統一指揮延綏、寧夏、甘肅三邊鎮抵禦韃靼的侵擾,特置固原鎮,為九邊重鎮之一。三邊總制府設在固原,成為西北規格最高的軍事重鎮。

②第:科第。登庸:選拔重用。庸,任用。

③幾番黜逐幾超遷:黜逐,貶斥驅逐。超遷,越級升遷。景泰二年(1451年),秦綋任南京御史時,因彈劾宦官被貶為湖南驛丞。成化十三年(1477年),擢升右僉都御史巡撫山西和宣府時,因抵禦韃靼有功,進左僉都御史。不久,召回處理都察院政事,遷戶部侍郎。後被人誣陷,降為廣西右參政,後又進任福建左布政使。弘治元年(1488年),擢升左副都御使總督漕運。第二年任右都御史總督兩廣軍務,因奏請罷免宦官及武將中貪污受賄者,得罪皇親,被罷官回家。不數月又起用為南京戶部尚書,弘治十一年(1498年)因病致仕。弘治十四年(1501年),以戶部尚書兼都察院左副都御史總制陝西三邊軍務。故詩中說自己“幾番黜逐幾超遷”。

④回鸞:舊俗指婚後三日女偕婿歸省父母。此指因病致仕的秦綋又於弘治十四年(1501年)被朝廷召回,以戶部尚書兼都察院左副都御史的身份總制陝西三邊軍務,巡狩邊疆。

⑤百二:以二敵百。一說百的一倍。後以喻山河險固之地。

作者簡介

秦綋(1426—1505),明代陝西三邊總制。字世纓。山東兗州府單縣(今山東省單縣)人。景泰二年(1451年)進士。由御史歷升都御史,巡撫山西、宣府、河南,總督漕運及兩廣軍務。後以南京戶部尚書致仕。弘治十四年(1501年),北敵小王子諸部大股入犯花馬池邊內各地。秦綋以戶部尚書兼都察院左副都御史總制陝西三邊軍務。在任不足三年,軍政業績頗多。由此大振軍威,三邊防務為之一新。以功加太子太保,尋召京管本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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