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詞條
-
黑龍江省藥品監督管理條例
第一條 為加強藥品監督管理,保證藥品質量和人民用藥安全、有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以下簡稱《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
條例概況 條例內容 修改情況的匯報 審議結果的報告 條例(草案)的說明 -
吉林省藥品監督管理條例
為了加強藥品監督管理,保證藥品質量,保障人體用藥安全、有效,維護人民民眾用藥的合法權益,促進本省醫藥產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中...
全文 修訂的條例 -
廣西壯族自治區藥品生產經營管理條例
第二十條 藥品生產、批發企業將藥品銷售給非法經營者的,由縣級以上藥品生產經營主管部門沒收其違法銷售的藥品和違法所得,可並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
簡介 具體規定 -
藥品批發企業GSP認證檢查評定標準
1、為統一標準,規範藥品GSP認證檢查,確保認證工作質量,根據《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2000.7.1)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實施細則》,制定藥品批...
評定標準 辦理程式 -
生化藥品生產經營企業管理辦法
《生化藥品生產經營企業管理辦法》在1989.11.30由商業部, 衛生部頒布。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
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實施細則
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實施細則,為貫徹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根據《規範》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細則,藥品批發和零售連鎖企業應按照依法批准的經營方式和經...
政府解釋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
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1998年修訂)
藥品生產所用物料的購入、儲存、發放、使用等應制定管理制度。 未規定有效期的藥品,批生產記錄應保存五年。 藥品生產企業應建立藥品退貨和收回的書面程式,並有記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機構與人員 第三章 廠房與設施 第四章 設備 第五章 物料 -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藥品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藥品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是國務院於1994年09月29日發布,自1994年09月29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
蘇州市醫療機構藥品管理暫行辦法
第二十條 第三十條 第三十條
-
藥品監督
藥品監督是指藥品監督管理的行政主體,依照法定職權,對行政相對方是否遵守法律,法規,行政命令,決定和措施所進行的監督檢查活動 。
一、簡介 二、我國藥品監督發展歷史 三、藥品監督相關機構 四、藥品監督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