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家傲·三十年來無孔竅》

《漁家傲·三十年來無孔竅》是北宋時期黃庭堅的一首詞。

概況

【作品名稱】漁家傲·三十年來無孔竅
【創作年代】北宋
【作者姓名】黃庭堅
【作品體裁】詞

原文

漁家傲
三十年來無孔竅,幾回得眼還迷照。一見桃花參學了。呈法要,無弦琴上單于調。
摘葉尋枝虛半老,看花特地重年少。今後水雲人慾曉。非玄妙,靈雲合被桃花笑。

作者

黃庭堅
(1045-1105)北宋詩人、詞人、書法家。字魯直,號涪翁,又號山谷道人。原籍金華(今屬浙江),祖上遷家分寧(今江西修水),遂為分寧人。治平四年進士,授葉縣尉。熙寧五為北京(今河北大名)國子監教授。元豐三年知吉州太和縣(今江西泰和)。哲宗立,召為秘書郎。元祐元年為《神宗實錄》檢討官,編修《神宗實錄》,遷著作佐郎,加集賢校理。時張耒、秦觀、晁補之俱京師,與庭堅同游蘇軾之門,有“蘇門四學士”之稱。《神宗實錄》成,擢為起居舍人。哲宗親政,以修實錄不實的罪名,被貶涪州(今重慶涪陵)別駕、黔州(今重慶彭水)安置。紹聖四年移戎州(今四川宜賓)。崇寧元年,內遷知太平州(今安徽當塗),到任九天,即被罷免,主管洪州玉隆觀。次年復被除名編管宜州(今廣西宜山)。崇寧四年,卒於貶所,年六十一,私謚文節先生。《宋史》有傳。尤長於詩,與蘇軾並稱“蘇黃”。其詩多寫個人日常生活,藝術上講究修辭造句,追求新奇。工書法,與蘇軾、米芾、蔡襄並稱“宋四家”。著有《豫章先生文集》三十卷、《山谷琴趣外編》三卷。《全宋詞》收錄其詞一百九十餘首。《全宋詞補輯》又從《詩淵》輯得二首。

賞析

這首《漁家傲》援禪家語入詩詞,以增加其理趣。所演繹的是南嶽臨濟宗福州靈雲志勤和尚的故事。
首三句,講靈雲三十年茫昧混沌,幾番出入於迷悟之間。最後一見桃花,終於參悟。“無孔竅”,典出《莊子》,亦即“鯈忽鑿竅”之寓言。據《淮南子》:“夫孔竅者,精神之戶牖也。”此用來比喻靈雲三十年來的不徹不悟。“得眼迷照”,是說靈雲幾次將悟還迷。佛家有“五眼”之說,即肉眼、天眼、慧眼、法眼和佛眼。其中肉眼和天眼只能看見世間虛妄的幻象,慧眼和法眼才能看清事物的實相。因此,此處的“眼”,當指慧眼或法眼。“參學了”的“了”,作“完成”講。
下面兩句講靈雲參悟的境界。“呈法要”即是得佛法的意思。“無弦琴”,用陶淵明故事。“(淵明)不解音律,而蓄無弦琴一張,每酒適,輒撫弄以寄其意”(蕭統《陶靖節傳》)。黃庭堅以此作比,意闡釋至法無法的禪理。
詞的下片,由靈雲之事生出感想,大意是說:靈云為求“悟”的境界,歷經曲折,虛度了半輩子,人們應以此為鑑,趁著年少及早悟道。豈但見花能悟道,天地萬物,流水行雲無不蘊藏著道機禪理,因此,參禪學佛實非高不可攀之事,靈雲三十年方悟道,真該見笑於桃花了。這裡所著重闡揚的,仍是“頓悟”之說。黃庭堅看來。靈雲三十年的蹉跎,是大可不必的。因為他身上,頓悟之中尚有“漸”的痕跡。詩的末句所揭示的就是縱橫自如,純任本然的意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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