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史 特色及評論
當你打開這本書時,你便進入一樁樁歷史事件中;而你在閱讀時,也會參與到其中,並時時對過去的事件進行反思。. |
一部歐洲歷史,雖然充滿敵對與爭奪,廝殺與流血,甚至於個別野心家或民族欲稱霸一方,恃強凌弱,背信棄義,但這部歐洲史里也貫穿著相互間友好的交往、彼此影響、相互的借鑑以及共同的歡欣與喜悅。 |
自從專制和極權在整個歐洲垮台之後,歐洲所有的公民都可以就其歷史和命運進行自由的思考;各國間的歷史也都休戚相關,並形成他們共同的價值觀,保障了今天歐洲的文明、富足。.. |
本書的出版可以說是一種嘗試,它以通俗淺顯的文字、豐富的圖片,使讀者可以直觀、全面地了解歐洲文明的緣起、濫觴,甚至於可由此發現人類發展的軌跡。... |
歐洲史 內容簡介
一部歐洲歷史,雖然充滿敵對與爭奪,甚至殺傷流血,背信棄義,某個領導人或某個民族一心稱霸,以強凌弱,但是歐洲史里也貫穿著頻繁交往,彼此影響,互相借鑑和共同的歡欣喜悅。“歐洲的現實”是當代的主要賭注之一,不論人們感到興奮也罷,感到遺憾也罷,這本書就是面向一切持有這種看法的人的。本書是一本別開生面的歷史書,它由歐洲不同國家的14位歷史學家共同編寫,他們深信,在各國歷史之外,還有一幅更為全面的歐洲歷史嬗變的圖案。歐洲史 本書目錄
前言序言
歐洲的特性
第一章 從凍原到神廟(史前史至公元前4世紀)
第二章 羅馬的影響(公元前6世紀至公元5世紀)
第三章 拜占廷和西羅馬帝國(6-11世紀)
第四章 中世紀西歐的基督教世界(11-13世紀)
第五章 危機與文藝復興(14-15世紀)
第六章 與世界會合(15-18世紀)
第七章 改革與專制主義(16-17世紀)
第八章 啟蒙與自由思想(1700-1815年)
第九章 歐洲的現代化(19世紀)
第十章 走向自我毀來(1990-1945年)
第十一章 從分裂到開放?(1945-1985)
第十二章 邁向統一的歐洲?(1986-1996年)
歐洲史 文章節選
啟蒙1.重新審查社會
新思想不局限於教育,它也對社會的諸多方面提出質疑。在法國,有人反對貴族和教會對王權的影響,王權似乎過於專制。批判精神大有發展,由此產生了“啟蒙時代”的提法,它特別指18世紀下半葉。
啟蒙時代的作家們認為英國和荷蘭的政府是仿效的榜樣。他們特別讚賞英國及洛克的著作,認為洛克是英國政治制度的良師。這位門世紀的哲學家認為,沒有人民的贊同,任何政府也不可能有所作為。
然而,英國根本沒有吸收洛克的思想,因為君主和統治階級並不感到權力來自被統治者。如果有贊同,那只是少數有影響的精英分子的贊同。“獲得被統治者贊同”的原則並未在英國殖民地得到實施(美洲很快就明白了這一點),也未在愛爾蘭這個附屬王國得到實施。
啟蒙時代的思想家和哲學家認為,政府首先應關心人民的福利,儘可能避免損害個人自由,尊重信仰自由。
教會在某些人眼中意味著不寬容和迷信,因此受到尖銳的批判。像伏爾泰這樣的作家認為教會是進步的障礙,於是日益反對教權。
君主們利用他們對教會的影響甚至控制,逐漸像奧地利的約瑟夫二世一樣,強制實施寬容政策,然而寬容決不意味著平等的公民權。
另一方面,盧梭雖然使人們承認了無神論,但人權宣言所規定的宗教自由在好多年以後才被套用於猶太教。儘管有政府的正式宣言,新教徒與天主教徒仍然像從前一樣相互視為偶像崇拜和異端,這種情形延續了好幾代。
2.崇尚自然
按照啟蒙大師們的看法,在治理國家方面,科學比宗教更適於當參謀。自17世紀以來,由於弗蘭西斯・培根和牛頓等人的著作,科學突飛猛進,每日都揭示新的宇宙法則。海頓在由詩篇得到啟示的清唱劇《創業》中寫道:“天空向我們揭示神的榮耀”。有些人認為自然按照它本身的規律發展,會產生一個完美的世界,因此人類的政治干預和宗教干預應該越少越好。人類只是大自然中的簡單元素,理性(這個詞往往用大寫以突出其重要性)要求人在自然中發展,就像新發現的遙遠國度里那種神話人物“善良的野人”一樣,魯濱遜和星期五就符合這種理想。
對自然和理性的尊崇說明了《百科全書》或者《各門科學・藝術和技藝的根據理性制訂的詞典》為什麼大獲成功。狄德羅和達朗貝最初只想將英國人錢伯斯於1728年發表的兩卷本《百科詞典》譯成法文。《百科全書》於1772年完成,共有30多卷,並附有豐富的插圖,參加編寫者有200多人。這部著作集當時知識之大成。
新思想在各處引起討論,特別是在大多數新思想的出生地法國。人們在咖啡館或上層社會的沙龍里進行廣泛的討論。在特權階層中,許多有識之士承認必須進行改革,但並不總意識到他們可能在改革中喪失特權。對君主制過分激烈的抨擊有時會使作家身陷巴士底監獄,伏爾泰就是一例。
然而思想在繼續傳播。盧梭和洛克一樣,認為治理好國家並不是君主的惟一義務。他進一步認為統治者與被統治者之間有契約,即“社會契約”,如果統治者不履行責任,被統治者就有權認為契約已被廢除,他們就不必繼續忠誠和服從統治者。
可是,即使在英國,也很難找到一個君主能接受這些理論。在蘇格蘭,人們熱衷於啟蒙思想,正如貝爾法斯特和其他北愛爾蘭地區的蘇格蘭加爾文派後裔熱衷啟蒙思想一樣,休漠在談到故鄉蘇格蘭時,對“英國模式”作了更現實的描述:“……到處都可見到這樣的王公,他們把臣民當作自己的財產,而且無論是在征服還是繼承方面,都擁有至高權利。到處也可見到這樣的臣民,他們承認王公擁有這個權力,認為自己生來就應該服從王公,正像對父母盡孝一樣。”
總之,主張君權神授的君主們自然感到洛克、盧梭、伏爾泰及其他哲學家的思想對他們是威脅。不過,俄國的葉卡捷琳娜二世,奧地利的約瑟夫二世及普魯土的腓特烈二世倒是認真對待這些思想,然而任何君主――不論他多么寬厚――都不會接受“社會契約”的概念。丹麥的腓特烈六世不是說了嗎?“一切為了人民,一切都不來自人民”。奇怪的是法國領導人似乎不明白時代變了,也許因為法國哲學家在國內產生的政治影響遠遠不及在國外。那些深感必須對國家進行深刻改革的人不免失望。